歐洲的長劍往往有着非常尖銳的劍尖,以便更兇狠的刺穿敵人厚重的鎧甲。但是今天想說的這種劍卻沒有任何劍尖!因爲這種劍純粹就是拿來砍頭的,因此被叫作行刑之劍(sword of execution)。

這種劍由於是用來劈砍,因此劍身做得比較寬大,長度大約在80-90cm之間,整把劍的設計除了劍尖之外,與歐洲的長劍沒有太大區別。其有一個長長的劍格,手柄設計爲雙手使用,後面的配重球呈梨形或多面體。劍身用精鋼鑄造,劍刃打磨地十分鋒利,這是爲了保證劍身的質量,以便一下就砍下罪犯的頭顱。

這種劍還往往有着華麗的裝飾,並且雕刻有用於譴責、警告違法行爲的祈禱文字,甚至是斬首、絞刑等場景的圖畫。例如這把德國的行刑之劍,有一個雙刃的劍身,其上有一段蝕刻的文字,意思是“我依照法律和法官的宣判對罪人施以刑罰。”

行刑之劍出現於15世紀的歐洲,17世紀時在歐洲風行起來,尤其是德國。不過一海之隔的英國還是更喜歡使用斧頭。但到了18世紀這種劍的使用開始趨於沒落,在1868年的瑞士,它進行了歷史上了最後的表演,此後再也沒有人在刑場上使用這種劍。

▲15世紀挪威的行刑劍

不過它並沒有消失,而是開始頻繁出現在地方法院和法庭的大堂之上,甚至還有司法官員會佩戴這種劍。它也成爲了司法的象徵,也用來展示司法官員對生命和死亡的掌控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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