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4日,隨着8萬元的欠款終於討了回來,愁了4年的牛某在這一天終於展露了笑容。

據瞭解,2015年,朋友劉某向牛某借了8萬元現款用於擴展生意,並承諾2015年年底付清欠款,如不付清,願意用房子做抵押。但到了2015年底,劉某卻以無錢爲由拒絕支付。1年多時間裏,牛某不間斷地向其催要欠款但均未果。無奈,2017年4月,牛某將劉某訴至法院。2017年7月,法院經審理後判決劉某支付牛某欠款80000元及利息5720元。法院判決後,劉某不顧友情和法理,仍以無錢爲由拒絕支付。

2018年3月初,牛某申請執行。解放區人民法院執行幹警接手此案後,馬上對劉某進行財產查控。經查,劉某雖無銀行存款,但銀行卡上卻有流水轉帳明細。該院執行幹警馬上打電話聯繫劉某,他卻以在外地爲由,拒不見面,幹警多次來其家中也未找到劉某。

2018年12月下旬,解放區人民法院開展涉民生專項深夜執行活動,將劉某堵在了家中,並將其帶至法院,對其進行教育批評,同時針對其拒不履行行爲,對其處以了15日的拘留處罰。2019年1月2日,執行幹警再次對其進行思想疏導工作,並告知其再拒不執行,申請執行人將對其以拒不執行提起自訴,追究其刑事責任。

在執行幹警的多次勸導警示下,1月4日上午,劉某主動來到了解放區人民法院,將85720元執行款一次性交付。執行幹警馬上通知申請執行人牛某,領走了執行款。至此,這起討要了4年的8萬借款,終於依法回到了牛某的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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