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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咸豐縣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對犯罪嫌疑人舒七雲批准逮捕,以涉嫌盜竊罪對犯罪嫌疑人陸威、彭亮、萬宏批准逮捕。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基本案情

      2018年7月2日至18日,犯罪嫌疑人陸威、彭亮、萬宏組織人員先後11次在高樂山鎮東昇未來城市4期工程工地上盜竊鋼管共計108.4噸,並分11次賣給犯罪嫌疑人舒七雲“咸豐縣廢品回收有限公司”,共獲利19餘萬元。

      犯罪嫌疑人舒七雲明知彭亮等人出售的鋼管爲盜竊所得而收購,並將鋼管銷售外地,獲利5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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