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被執行人或其他相關人員拒不騰退涉案房屋、土地的,執行人員應當在騰退期限屆滿之日起一個月內,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罰款、拘留、移送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被執行人或其他相關人員具有非法處置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虛假訴訟等抗拒執行行爲之一,情節嚴重涉嫌犯罪的,應當在一個月內移送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建德市人民法院的一個被執行人,爲了抗拒執行,不讓法院拍賣自己的別墅,居然直接剷平了自己的別墅!!!

這是什麼令人窒息的操作……

2017年,王某到建德法院起訴了吳某,要求他歸還借款本金200萬元及相應利息。案件審理期間,建德法院依照原告的申請對吳某名下位於雲南某山莊的一棟別墅進行了保全。

最終法院判決吳某歸還王某借款與利息,之後吳某上訴,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維持原判。隨後,王某向建德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案件執行期間,執行法官多次聯繫吳某勸誡其履行還款義務,吳某雖表示會還款,但一拖再拖,直到執行法官告知他若不履行義務法院將拍賣他的別墅時,吳某才說出了大實話——

你們休想賣我別墅,做夢去吧,我寧可把別墅夷爲平地也不會交給法院處置的!

面對吳某的拒不配合,執行法官立即啓動房地產處置程序,和評估人員一起前往雲南,對該房產進行評估。

然而,等執行幹警到達吳某的別墅所在地,見到的是一片平地,被執行人吳某竟真將別墅夷爲平地!

男子拖欠200萬抗拒執行,一氣之下把自家別墅剷平

爲了抗拒執行,他居然剷平了自家別墅!

沒見到別墅,沒找到吳某,執行幹警在固定證據,做完物業、房產公司、吳某鄰居的筆錄後回到建德,並在一個月內將吳某拒執的證據材料移送給建德市公安局,追究其拒執責任。

公安機關立案後,吳某很快落網,迫於法律的威嚴,他主動履行了還款義務 。

但儘管如此,等待吳某的還有刑事處罰。

執行法官有話說:

本案中吳某的行爲極其惡劣,直接毀壞了執行標的物,致使法院判決、裁定無法實現,已涉嫌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縱使其已履行了還款義務,但終究逃不了刑事處罰,吳某必須爲自己的拒執行爲付出代價。

在此也要勸誡各位被執行人,配合法院執行,積極主動履行義務,5月1日浙江“史上最強強制執行措施”實施後,對於被執行人的拒執行爲了有了令人“瑟瑟發抖”的處罰規定——

十日罰

被執行人報告財產不實,應當在查明之日起10日內,對被執行人予以罰款、拘留。

被執行人違反《限制消費令》,執行法院應當自查明之日起10日內予以罰款、拘留。

被執行人未按要求移交指定的車輛等動產,在10日內予以罰款、拘留。

被執行人或其他相關人員具有非法處置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虛假訴訟等抗拒執行行爲之一,情節輕微尚不構成犯罪的,應當在10日內作出拘留決定。

三十日追刑

被執行人或其他相關人員拒不騰退涉案房屋、土地的,執行人員應當在騰退期限屆滿之日起一個月內,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罰款、拘留、移送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被執行人拒不報告財產、虛假報告財產、違反限制消費令,經採取罰款、拘留等強制執行措施後仍拒不執行的,應當在一個月內移送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被執行人或其他相關人員具有非法處置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虛假訴訟等抗拒執行行爲之一,情節嚴重涉嫌犯罪的,應當在一個月內移送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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