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法庭調查階段,公訴機關採用多媒體形式,針對起訴書指控的周闖等38人涉嫌犯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進行舉證,分別從組織特徵、經濟特徵、行爲特徵、危害性特徵四個方面詳細列舉了證據,並當庭宣讀重點證據內容摘要,各被告人及其辯護人逐一發表質證意見。公訴機關鄂州市人民檢察院指控,20世紀90年代後期,被告人周闖爲樹立惡名,爭奪所謂“江湖地位”,開始豢養打手,先後將社會閒散人員範某某、熊某某、徐某某等人招至麾下。

5月21日晚10時許,湖北省鄂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隨着審判長最後一次敲響法槌宣佈休庭,備受社會關注的周闖等38人涉黑案庭審結束。

在法庭最後陳述階段,多名被告人當庭落淚,包括首犯周闖在內的38名被告人當庭悔罪悔過,懇請法庭寬大處理,周闖表示:“悔恨不已,決心痛改前非,積極改造自己。”

該案是公安部掛牌督辦的重大涉黑案件,是鄂州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開展以來,人民法院開庭審理的涉案人數最多的一起涉黑案件,羣衆關注度高,社會影響較大。

涉黑團伙受審,“黑老大”寫下2首詩

爲爭奪"江湖地位"豢養打手

公訴機關鄂州市人民檢察院指控,20世紀90年代後期,被告人周闖爲樹立惡名,爭奪所謂“江湖地位”,開始豢養打手,先後將社會閒散人員範某某、熊某某、徐某某等人招至麾下。1997年4月,周闖指使範某某夥同徐某某等人持刀將一人砍成重傷,標誌着該黑社會性質組織正式形成。

此後,該組織不斷發展壯大,有明確的組織者、領導者,骨幹成員基本固定,組織結構比較穩定,人數衆多,有比較明確的層級,並在實施違法犯罪活動過程中形成一定的組織紀律、活動規約。該組織要求組織成員不準吸毒,避免打架時衝不動、跑不快。如果不服管理,打架時找不到人,基本上就會退出組織。同時,該組織成員還會通過喫年飯、每年初一拜年、安排遊玩、趕情搭禮等方式,維持組織的穩定。

涉黑團伙受審,“黑老大”寫下2首詩

首犯周闖

在經濟方面,該組織通過插手工程、開設賭場、敲詐勒索、強迫交易等非法手段,大肆斂財,具有較強的經濟實力,並將部分收益用於違法犯罪活動,以支持、維繫該組織運轉。該組織盤踞在鄂城區百子畈、范家墩一帶多年,爲非作惡,欺壓、殘害羣衆,稱霸一方,對一定區域內生活的羣衆形成了心理強制,對一定行業的生產、經營造成了重要影響,嚴重破壞了經濟、生活秩序。該案共涉及12個罪名,其中,在組織意志內實施犯罪30起、違法活動10起;組織外實施犯罪3起。

"黑老大"徹夜難眠寫詩2首

5月20日8時開庭,在審判長主持下,公訴人宣讀了起訴書,公訴人、辯護人分別向被告人進行訊問、發問。法庭對起訴書指控的故意傷害罪、聚衆鬥毆罪等相關事實展開調查,被告人進行了陳述及質證。晚7時許,審判長宣佈休庭。

庭審首日結束後,第一被告、44歲的周闖徹夜難眠,在信紙上寫下兩首詩。在第一首詩《登堂受審》中,他寫道:晨食驚笛擾,戎甲提乘囚。昔聞庭前威,今上烤灼臺。吳城瀾湖畔,楚歌騰翻滾。摯友無一助,寒冰泊孤舟。

在第二首詩《人性》中,他寫道:一朝金戈舞,滿紙荒唐言。足失千古恨,腦悟萬木枯。切莫人性考,拾來九陋也。誤交下作人,盡得是非事。

涉黑團伙受審,“黑老大”寫下2首詩

(注:圖中第二首詩署名“吉馬”爲周闖網名)

5月21日早8時整,審判長宣佈開庭。法庭繼續圍繞故意傷害、聚衆鬥毆、尋釁滋事、敲詐勒索、強迫交易、非法拘禁、開設賭場、串通投標等30筆犯罪事實和10筆違法事實展開調查。

案件將擇日宣判

法庭調查階段,公訴機關採用多媒體形式,針對起訴書指控的周闖等38人涉嫌犯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進行舉證,分別從組織特徵、經濟特徵、行爲特徵、危害性特徵四個方面詳細列舉了證據,並當庭宣讀重點證據內容摘要,各被告人及其辯護人逐一發表質證意見。法庭還對與量刑情節有關的事實和涉案財產事實進行調查。

涉黑團伙受審,“黑老大”寫下2首詩

法庭辯論階段,審判長對案件爭議焦點進行了歸納總結,控辯雙方圍繞部分罪名的犯罪構成、被告人的地位和作用、與案件有關的量刑情節以及涉案財產認定等焦點問題展開充分辯論,各被告人進行了自行辯護。

涉黑團伙受審,“黑老大”寫下2首詩

涉黑團伙成員悔過書

公訴人警示:20年前,38名被告人尚是英姿勃發的青少年,走到今天,多半已是人到中年,當他們決定創建或加入這個組織,實施違法犯罪活動時,就已經註定了淪爲階下囚的結局。雖然他們“上有老,下有小”,於家庭而言個個都是頂樑柱,可是讓人痛心的是,他們錯誤的選擇了人生道路,用自由換取一時的享樂,留給自己的是悔恨,留給家人的是等待。希望他們能正視自己所犯罪行、真誠悔罪,並從中汲取教訓、接受改造、重新做人。

該案休庭後,合議庭將進行評議,並擇日宣判。

湖北公安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