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切實抓好春節期間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糾正“四風”工作,營造風清氣正節日氛圍,廣西紀檢監察網推出“元旦春節期間‘四風’和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曝光臺”,加大典型案例通報曝光力度,增強警示震懾和教育引導作用。

私車公養、違規收禮金、違規操辦婚宴……廣西這些幹部被處分了!

一、來賓市武宣縣人民政府原副縣長陳代華違規收受禮品禮金等問題

2015年至2018年,陳代華違規收受管理和服務對象劉某等人送給的茅臺酒24瓶、禮金20000元。此外,陳代華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18年11月,陳代華受到開除公職處分。

二、崇左市寧明縣人民政府原副縣長林莉違規使用公車問題

2017年4月至8月,林莉三次違規使用印有“寧明公務”的公務車到南寧、龍州參加同學、朋友聚會,車輛往返聚會地點的燃油費、過路費均從公款開支,共計700元。2018年7月,林莉受到行政記過處分。違紀款上繳國庫。

三、玉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福綿分局局長呂偉、副局長鍾志等人私車公養問題

2014年7月至2018年2月,呂偉、鍾志等5名領導幹部多次違規使用單位公務加油卡爲個人私車加油,共計91965.57元,其中呂偉、鍾志分別違規加油34599.37元、6618.11元。2016年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實施後,福綿工商分局下轄6個基層工商所仍不同程度存在違規使用公務加油卡爲個人私車加油的行爲,共計20444.69元。此外,鍾志還存在其他違紀問題。

2018年6月,呂偉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鍾志受到黨內嚴重警告、政務降級處分,其他人員收到相應處理,違紀資金被追繳。

四、欽州市浦北縣市政管理局副局長餘敬光違規報銷差旅、私車公養等問題

2014年至2016年間,餘敬光在其分管的下屬單位縣城監大隊、縣燃氣站公款報銷差旅費43次共計6170元。其中:虛報下鄉差旅費4次共500元;在縣市政局報銷差旅費後,又在燃氣站重複報銷差旅費15次共1620元。2013年至2016年間,餘敬光通過安排下屬單位工作人員和以發放補貼的方式,17次違規使用縣城監大隊、縣市政局公務用車加油卡爲自己的私家車共計4730元。2018年7月,餘敬光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紀款項退回原單位。

五、南寧市西鄉塘區衡陽街道秀靈社區黨委副書記、居委會主任劉增坤違規操辦婚宴問題

2017年10月6日,劉增坤在未按規定向上級報備的情況下,爲其子操辦婚宴,婚禮當天共設酒席58桌,婚禮前後2天設流水席36桌用於宴請幫忙的村民。2018年7月,劉增坤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來源丨廣西法治日報

值班編輯丨歐陽美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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