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7家药品零售企业被停止经营活动

1月10日,信阳市药监局发布公告,对7家药品零售企业作出拟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和拟撤销《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措施。

公告显示,信阳药品公司平桥七药店等7家药品零售企业,在注册地址已终止药品经营活动或者关闭,且不具备经营条件。信阳市局决定对上述7家药品零售企业,拟注销其《药品经营许可证》和拟撤销《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公示期至2019年2月8日。在此期间,申请人及利害关系人有权就该行政许可事项进行陈述和申辩,或者要求听证。逾期未提出异议,该局将依法注销上述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和撤销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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