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唐山交警支隊七大隊民警和輔警處置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時,遭當事人親友打罵。其中一女子連扇警察3耳光,稱“我花錢養着你們”。24日,警方以涉嫌妨害公務罪依法刑拘打罵警察的夫妻。

這對夫妻的野蠻行徑曝光後,網友們紛紛義憤填膺,有人說:“襲警就該加重處罰”,還有人說:“確實是我們納稅人花錢養他們的,但是我們應該尊重他們,他們也是爲我們服務”。

近年來,多地襲警、辱警事件頻發,一線公安民警和輔警在正常執法執勤時遭遇暴力抗法、造謠誹謗、辱罵毆打。

2017年9月15日,河南平頂山警方在抓捕一名在逃犯罪嫌疑人時,遭其同行人員暴力阻攔,致逃犯逃脫,兩名民警和一名協警不同程度受傷。其中犯罪嫌疑人其中的呂某系某區人大代表,經公安機關報請該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許可,9月18日,包括呂某在內的3名被依法刑事拘留。

2018年2月20日,永安市民警進行春節期間例行檢查,一輛小型轎車超載,嫌疑人謝某下車後便氣勢洶洶地拿起手機對着民警問:“你警號多少?”,並辱罵民警“你mb,你給我等着”等不堪入耳的詞語。之後,謝某因阻礙執行職務被治安拘留。

2018年2月24日,遼寧省遼河公安局交警支隊直屬大隊的輔警輔警劉德欣和輔警林肖看見一老人倒地,馬上去幫忙,因天氣寒冷,輔警劉德欣脫下自己的警服蓋在老人身上。然而嫌疑人孟某坐車途徑看到這一幕,竟然用手機拍攝小視頻並配上自己的獨到解說:“交警訛人呢,交警訛人呢,被人幹倒啦!”視頻經網絡傳播,引起惡劣的社會影響。之後,孟某因擾亂公共秩序被行政拘留。

這些辱警、襲警事件造成了極大的負面影響,也嚴重影響了警民關係。警察是正義的象徵,也是社會安全的保障者,在其依法執行任務時,民衆應給予配合而不是阻撓甚至侮辱襲擊。

事實上,辱警、襲警事件頻發的背後,更深刻反映的是一些人對法律規則的漠視。在我國的多部法律中,都對辱警和襲警作出了處罰規定。如《人民警察法》第35條規定:公然侮辱正在執行職務的人民警察,以及阻礙人民警察調查取證,屬於妨礙執法民警依法執行職務;《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條中第一款規定:“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

“暴力襲警是對國家法律的公然挑戰,是對社會正義的嚴重褻瀆。”在今年的兩會上,不少代表委員呼籲加大對辱警襲警行爲的打擊力度,加強對警察正當執法權益的法治保障。

當前各種社會矛盾縱橫交織的新形勢下,公安民警承擔着大量繁重的工作,有時候面對不理性的民衆,他們往往要付出很大的犧牲。因此,這尤其需要全社會的理解,對那些無理取鬧、惡意妨礙公務甚至暴力辱警襲警的,必須依法治罪,絕不輕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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