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金川區寧遠堡鎮中牌村黨支部書記王立校違規使用村集體資金問題。

2013年,王立校未將中牌村集體資金納入鎮農村財務管理中心統一管理,設立賬外資金用於村務及其他支出,違規給9名村幹部交電話費2000元,發放春節福利費4500元。王立校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紀資金已追繳。

2.永昌縣河西堡鎮黃家泉村黨支部書記王登傑等人截留養殖暖棚補助資金等問題。

2009年至2017年,黃家泉村黨支部書記王登傑等鎮、村幹部截留16戶驗收合格養殖暖棚補助資金5800元;徵地補償款、耕地租金等收支情況未向村民公示,並將人飲工程部分結餘款等款項7000元用於其他開支;還存在公款私存等問題。王登傑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時任村委會主任、河西堡鎮幹部王振國被誡勉談話,村文書張世偉被警示談話。

3.永昌縣城關鎮副鎮長孟有彬等人履職不到位問題。

2015年8月20日,孟有彬在城關鎮沙溝岔村整村推進項目草灘支渠工程建設中,履職不到位,在工程中標公示期未滿,尚未充分徵求羣衆意見的情況下,與施工單位簽訂施工合同,造成原設計方案存在缺陷。在項目實施過程中,未經主管單位批准,便對工程設計進行變更,導致工程量增加,結算價格超出原合同價格15.27%。孟有彬受到政務警告處分,時任縣委農辦副主任王德棟、城關鎮農業服務中心主任常大海分別被誡勉談話。

來源:甘肅紀檢監察網

金昌市通報3起羣衆身邊的腐敗和作風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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