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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琳 何琴:圣灵抵抗军的叛乱策略与北乌干达冲突的复发

【内容提要】北乌干达冲突本质上是一场不同种族之间争夺权力与利益的冲突。1986年,圣灵抵抗军在北乌干达以武力反抗穆塞韦尼政权的名义进行叛乱,迄今仍在南苏丹、刚果民主共和国和中非共和国的边境四处流窜。圣灵抵抗军的叛乱及其暴行不仅对北乌干达地区的和平与发展构成严重威胁和挑战,也深刻地影响着中部非洲地区的和平与稳定以及乌干达同周边国家间关系的发展。乌干达政府的反叛乱战略重点强调军事手段,重视媒体宣传、争取外部对其打击圣灵抵抗军的同情和支持。而圣灵抵抗军叛乱的动机已经从推翻穆塞韦尼政权逐渐演变成为开发“战争经济”和“为生存而战”。简而言之,圣灵抵抗军的叛乱策略是对叛乱成本-收益精心计算的产物。圣灵抵抗军的儿童兵策略、袭击平民策略、争取苏丹政府支持策略以及低程度地参与和平进程策略,既能够有效地打破乌干达政府的反叛乱战略,也导致北乌干达冲突的长期化及其冲突影响的“外溢”。要真正地解决北乌干达冲突以及圣灵抵抗军问题,需要重视武装冲突解决的和平进程、促进北乌干达地区的经济建设与发展以及加强对中部非洲地区的和平建设。【关键词】冲突解决;叛乱策略;北乌干达冲突;圣灵抵抗军;乌干达政府反叛乱战略

冷战后,国内武装冲突爆发的次数和频率大幅上升。在国内武装冲突中,主权国家政府与反政府武装之间的得失利害关系导致双方的偏好是以武力取胜,和平谈判只是一个次优选择。[①]鉴于国内武装冲突的发展并不以冲突方的个人意志和希望为转移,和平谈判也日益成为武装冲突方的优先考虑目标。冷战后,一些国家通过武力取胜解决了国内武装冲突,例如秘鲁、柬埔寨、阿尔及利亚、几内亚比绍;通过和平谈判、达成和平协议来终止国内武装冲突也变得更为常见,例如安哥拉、布隆迪、利比里亚、塞拉利昂。有研究表明:冷战后通过开展和平谈判、签署和平协议来解决国内武装冲突的比例日益提高,而且从长远上看,通过武力结束冲突比通过签署和平协议结束冲突更容易受到挑战。[②]值得注意的是,某些国内武装冲突持续了几十年,其间为解决武装冲突,主权国家政府与反政府武装[③]在不同阶段采取了武力解决与和平解决的方式,但都无法结束国内武装冲突。鉴于此,本文的研究问题是:在政府军占据绝对优势且武力解决方式是武装冲突双方偏好的背景下,反政府武装采取了哪些叛乱策略,导致国内武装冲突反复爆发且难以结束?本文以20世纪80年代以来的北乌干达冲突为例,从圣灵抵抗军(The Lord’s Resistance Army)叛乱策略的视角来分析国内武装冲突频发且难以结束的原因。

一 北乌干达冲突的发展历程

乌干达史称布干达。1962年10月9日,布干达独立,但仍留在英联邦。1963年10月,布干达修改宪法,取消英国的总督统治,国王爱德华·穆特萨二世(Edward Mutesa II)任总统。1966年,米尔顿·奥博特(Milton Obote)发动政变,推翻穆特萨二世政府,成立乌干达共和国政府。[④]但是,英国殖民统治时期的统治体制对乌干达的政治、经济和军事产生了深远影响。在殖民统治时期,英国将乌干达划分为南乌干达和北乌干达两个地区,并重点扶持北乌干达尼罗族(Nilotic)兰吉人(Langi)和阿乔利人(Acholi)的势力,打压南乌干达班图族(Bantu)的势力。这种“南北分治”的地区种族政治、“以夷制夷”的部落种族政治的统治体制主导着乌干达政治局势的发展和演变。[⑤]

1964年至1971年初,北乌干达许多重要部落领袖在政府、军队等重要部门任职。奥博特总统还致力于军队建设,军队人数从700人扩充至9000人,其中1/3是阿乔利人。与此同时,班图人在国家政治、军队、经济生活中处于边缘地位,这也为日后国家抵抗军的叛乱埋下了隐患。[⑥] 1971年1月15日,伊迪·阿明(Idi Amin)发动军事政变,同年3月就任总统。阿明在统治期间(1971年1月25日至1979年4月13日)声称要终结兰吉人和阿乔利人的种族优待政策,并在政府、军队中削弱和清洗兰吉人和阿乔利人的势力。1979年4月,主要由兰吉人、阿乔利人组成的乌干达全国解放军攻占首都,阿明出逃,并于4月11日建立临时政府。1980年12月,乌干达举行选举,奥博特获胜,重掌乌干达政权。随后,阿乔利、兰吉部落的领袖再次在政府重要部门任职,这激起了南方人的强烈不满和暴力反抗。南部地区,尤其是被迫流亡在外的南方人,认为必须推翻北方人在国家政权中的主导地位,结束北方政权的军事独裁统治。1985年7月,提托·奥凯洛(Tito Okello)发动军事政变,推翻奥博特政权,建立了军政权。1986年1月25日,约韦里·卡古塔·穆塞韦尼(Yoweri Kaguta Museveni)领导的国家抵抗军攻占首都,推翻奥凯洛军政权。1月29日,穆塞韦尼成为乌干达总统,并开始在新政权中打压和排斥阿乔利人的政治与军事势力。

1986年年初,数千名阿乔利士兵(原乌干达全国解放军)返回北乌干达。部分乌干达全国解放军成员组织成立了乌干达人民民主军,并且采取常规战术、游击战甚至恐怖战术与穆塞韦尼政权及其国家抵抗军进行战斗。而穆塞韦尼及其国家抵抗军也在北乌干达地区血腥镇压和打击乌干达人民民主军及其支持者。1987年4月末,一名叫艾丽丝·阿乌玛·拉奎那(Alice Auma Lakwena)的女巫领导成立了圣灵运动(the Holy Spirit Movement),并逐渐吸纳了部分乌干达人民民主军成员。[⑦] 1987年10~11月,在乌干达国家抵抗军的围剿下,圣灵运动大败,拉奎那逃往肯尼亚。1987年底,约瑟夫·科尼(Joseph Kony)组织圣灵运动、乌干达人民民主军以及其他反政府武装的残余势力,组建了圣灵抵抗军,继续同乌干达政府及其国家抵抗军进行战斗。[⑧]

根据冲突的解决方式,北乌干达冲突大致分为三个阶段:(1)20世纪80年代末至2005年,北乌干达冲突解决方式的主要特征是以武力解决为主,接触为辅。(2)2006年至2008年,北乌干达冲突解决方式的主要特征是力求和平解决冲突,但仍未放弃使用武力,最终朱巴和平进程失败。(3)2009年至今,武力打击再次成为北乌干达冲突的主要解决方式。

(一)武力解决为主时期

1986年穆塞韦尼上台执政后,为巩固政权,他在政治军事方面推动国家重建与和解、维持政治安定以及解决北乌干达冲突。20世纪80年代末至2005年,乌干达政府虽然同圣灵抵抗军进行了有限的接触和谈判,但是穆塞韦尼政权主要以武力来解决北乌干达冲突。1988年初,乌干达政府与圣灵抵抗军进行了短暂的接触和谈判,但是谈判很快就破裂了,且没有达成任何协议。[⑨] 1988年谈判失败的原因有二:一是科尼领导的圣灵抵抗军已成为北乌干达地区唯一的反政府武装,科尼认为只有通过武装暴力才能解决北乌干达冲突、驱逐和推翻“外来者”——穆塞韦尼政权。1987年年末至1988年年初,部分乌干达人民民主军接受政府赦免,并整编至国家抵抗军。科尼把这些人视为叛徒,[⑩]并接收另外一部分拒绝向乌干达政府投降的乌干达人民民主军。科尼强烈地质疑乌干达政府和平协议的可信度,强调只有通过武装暴力才能解决北乌干达冲突、推翻穆塞韦尼政权、恢复阿乔利人的政治地位。二是穆塞韦尼政权恩威并施,对武装分子及其支持者既打压又拉拢。国家抵抗军在占领阿乔利兰(Acholiland)后,就建立了抵抗委员会。抵抗委员会的作用和职能是很明晰的,其主要作用在于帮助政府监视、控制以及镇压暴乱。1988年2月,国家抵抗运动开始组织成立地方自卫分队,并且招募了部分前乌干达全国解放军、前乌干达人民民主军以及阿乔利人,以强化对当地的控制,挑拨离间圣灵抵抗军与阿乔利人之间的政治结盟关系。1988年10月,乌干达政府在阿乔利兰地区对阿乔利平民实行强制迁离,对拒不迁离者施加暴力,旨在减少他们对圣灵抵抗军的支持。可以说,乌干达政府恩威并施的措施成功地挑拨离间了圣灵抵抗军与阿乔利人之间的政治结盟关系,圣灵抵抗军则对部分阿乔利人“投降”穆塞韦尼政权的背叛行为进行报复、袭击和屠杀。

1993年12月,北乌干达安抚部长贝蒂·比贡贝(Betty Bigombe)同圣灵抵抗军进行了对话。1994年1月,比贡贝、阿乔利部落酋长、宗教领袖与科尼会面。随后,比贡贝和科尼进行了一次私人录音会谈。在会谈中,科尼要求圣灵抵抗军、阿乔利部落、流亡国外的政治家以及乌干达政府共同参与和平谈判,缔结一项全面的和平协议来结束冲突。但是,穆塞韦尼总统拒绝了科尼的提议,要求圣灵抵抗军在7天内放弃武装斗争、聚集到指定地点,否则将结束和平对话进程。据称,乌干达政府得到可靠的军事情报:圣灵抵抗军正在与苏丹政府进行秘密接触,苏丹政府将为圣灵抵抗军提供武器和其他支持。[11]随后乌干达政府对圣灵抵抗军发起军事打击,这也标志着比贡贝调停努力的失败。[12] 1993年至1994年调停失败后,乌干达人民国防军[13]对圣灵抵抗军进行了残酷的军事打击,这彻底地改变了圣灵抵抗军的行为准则和战争策略。一是圣灵抵抗军开始大规模、有组织、系统性地强行招募儿童兵;二是圣灵抵抗军与苏丹政府实现某种程度的合作与结盟。

2002年4月,乌干达人民国防军发起了“铁拳行动”(Operation Iron Fist)。据统计,在2003~2004年“铁拳行动”的高峰期,乌干达人民国防军打死了至少2 500名圣灵抵抗军战斗人员,而圣灵抵抗军针对平民的袭击大概有252起,造成至少1 500名平民伤亡。[14] 2004年10月,穆塞韦尼单方面宣布停火,旨在促使圣灵抵抗军放下武器、参与和谈。2004 年12月29日,乌干达内部事务大臣鲁哈卡纳·鲁贡达(Ruhakana Rugunda)、比贡贝同圣灵抵抗军的主要发言人塞缪尔·科罗(Samuel Kolo)以及文森特·欧迪(Vincent Otti)在北乌干达进行会谈。据报道,科尼也同阿乔利部落领袖进行了会谈,穆塞韦尼表示有可能与科尼直接会谈。2004年12月31日,停火期结束,乌干达政府与圣灵抵抗军之间的对话也到了紧急关头。欧迪称科尼需要更多的时间来评估乌干达政府提出的协议,但是穆塞韦尼总统不愿再延长时间,并命令乌干达人民国防军在2005年1月1日开展新的军事行动。其间,比贡贝仍在与科罗、欧迪进行接触。2005年2月2日,乌干达政府宣布实行为期18天的停火期。然而,短暂的停火期并没有带来和平。2月22日,乌干达人民国防军与圣灵抵抗军之间又爆发了新的武装冲突。为报复政府军的军事打击,圣灵抵抗军不断针对平民发起袭击和报复。随着苏丹南北内战的结束以及苏丹政府支持的减少,圣灵抵抗军被迫向刚果民主共和国境内转移。2005年11月,在与苏丹达成协议后,[15]乌干达人民国防军深入苏丹南部腹地清剿圣灵抵抗军,并成功地控制北乌干达地区,武装冲突逐渐从北乌干达转移至苏丹南部。但是,乌干达人民国防军的“铁拳行动”并没有彻底消灭圣灵抵抗军、抓捕科尼等重要领导人,也没有彻底结束北乌干达冲突。

(二)朱巴和平进程时期

2006年至2008年,北乌干达冲突解决方式的主要特征是力求和平解决冲突,但武装冲突双方仍未放弃使用武力。随着南北苏丹和平进程取得重大进展以及乌干达人民国防军军事打击行动的局限性,和平解决北乌干达冲突的呼声日益高涨。在苏丹南部政府的积极斡旋与调解下,乌干达政府与圣灵抵抗军开展了真正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朱巴和平进程。2006年7月14日,乌干达政府与圣灵抵抗军的谈判代表在朱巴举行和平对话,其中乌干达政府的谈判代表团团长是内部事务大臣鲁贡达,圣灵抵抗军的谈判代表是二号领导人物欧迪。

朱巴和谈主要有五项议题。一是双方停火,并签署《中止敌对行动协定》(Cessation ofHostilities Agreement, CoH);二是冲突的根本原因和全面解决办法,包括特别关注和重视北乌干达的经济重建与复苏、阿乔利人在乌干达政府中的职位以及建立专项赔偿资金;三是责任、和解与赦免,包括设立高等法院的特别法庭、推动真相告知、进行传统司法机制建设;四是开展乌干达战斗员解除武装、复员以及重返社会进程;五是签署《最终和平协议》(Final PeaceAgreement),监测和报告协议的执行情况。一旦圣灵抵抗军签署《最终和平协议》,在过渡时期,政府应要求联合国安全理事会通过一项决议,推迟国际刑事法院针对科尼等人的所有调查和起诉一年。[16]

在朱巴和谈时,乌干达政府与圣灵抵抗军谈判代表团就上述五项议题进行了激烈的争论与谈判,期间也多次出现僵局和停顿。在北乌干达部落领袖、西方援助国、苏丹南部政府、联合国以及非政府组织的积极斡旋和调解下,双方最终就议题一、二、三、四达成了相关协议。2006年8月26日,双方就议题一签署了《中止敌对行动协定》,有效期至2007年2月28日。这也是圣灵抵抗军与乌干达政府签署的第一个双方协议。2006年8月29日,《中止敌对行动协定》生效,乌干达政府和圣灵抵抗军之间实现停火。2007年4月15日,朱巴和谈重启。17日,谈判各方在里–科旺巴(Ri-Kwangba)签署《中止敌对行动协定》的修订文本。2007年5月2日,乌干达政府与圣灵抵抗军在议题二的协议文本上签字。该协议涉及了一系列原则性问题,例如建立一个具有包容性和民主的政府,圣灵抵抗军的战斗员整编至军队和其他安全机构,评估和修订乌干达政府机构以及军队中地区代表权不均等问题,帮助难民自愿、安全地离开难民营和重返家园,执行北乌干达经济复苏计划。[17]这为全面结束北乌干达冲突、签署《最终和平协议》奠定了基础。2007年6月29日,双方就议题三责任、和解与赦免签署协议。该协议糅合了地方和国家的司法机制,有助于促进和解,明确圣灵抵抗军与乌干达人民国防军的战争责任和罪行。但是圣灵抵抗军内部的分歧和矛盾再次打断了朱巴和平进程,圣灵抵抗军与乌干达政府之间正式的对话几乎停止。据称,乌干达政府秘密贿赂圣灵抵抗军谈判代表团的成员,挑拨离间圣灵抵抗军谈判代表团与战斗员、圣灵抵抗军领导人之间的矛盾。2007年10月8日,科尼下令抓捕并处死欧迪,其谈判代表团团长马丁·欧乔(Martin Ojul)也被解除职务,随后任命戴维·奈科拉奇·马特桑戈(David Nyekorach Matsanga为谈判代表团团长。[18]

2008年1月,朱巴和谈再次举行。2月初,圣灵抵抗军和乌干达政府谈判代表团就议题四战斗员解除武装、复员和重返社会进程以及议题五签署《最终和平协议》进行谈判。2008年2月,双方签署《解除武装、复员和重返社会协定》。该协定规定“武装部队和武装团体招募和使用儿童兵侵犯了儿童的权利”。圣灵抵抗军也表示:“确保尽早释放孕妇和哺乳母亲以及所有18岁以下的儿童,并将其遣返乌干达。”[19]按照规定,2008年4月10日,科尼将在《最终和平协议》上签字,四天后穆塞韦尼总统也应该签字。然而,科尼并没有在签署和平协议的现场露面。2008年4月11日,科尼在发表的公报中宣布,先前签署的和平协议一概无效。马特桑戈也宣布辞去圣灵抵抗军谈判代表团团长的职务。随后,科尼任命亚历克斯·奥洛亚(Alex Oloya)为谈判代表团团长,并邀请阿乔利部落酋长、乌干达政府谈判代表以及冲突协调人于5月13日在苏丹南部召开会议,讨论有关重建性司法(restorative justice)和报复性司法(retributive justice)等争议性问题。阿乔利部落酋长、乌干达政府谈判代表以及南苏丹协调人会后共同发表了一项联合公报:指责科尼没有亲自参加会议,赞扬主要调停人里克·马沙尔(Riek Machar)的耐心和努力,并督促科尼签署和平协议、履行承诺结束北乌干达冲突。

2008年5月25日,科尼拒绝与乌干达政府签署《最终和平协议》,也不愿履行已经签署的四项和平协议。科尼宣称,他宁愿战死在丛林,也不愿将自己的命运交给乌干达政府或者国际刑事法院。[20]朱巴和平进程再次陷入困境。苏丹南部政府在7月底也试图重新与圣灵抵抗军进行接触和会谈,但最终仍未成功。2008年7~8月,圣灵抵抗军和乌干达人民国防军再次违反停火协定,爆发冲突。10月,萨尔瓦·基尔(Salva Kiir)承认苏丹南部领导人推动朱巴和谈的承诺已经结束,并表示科尼不再拥有无限的时间来考虑和平协议,并坚持应为签署协议设定最后期限。乌干达政府宣布2008年11月29日是圣灵抵抗军签字的最后期限。2008年11月29~30日,乌干达和国际代表团再次齐聚里–科旺巴营地,等待科尼签署和平协议,但科尼并没有出现。作为回应,2008年12月14日,乌干达联合刚果民主共和国、苏丹发起“雷电行动”(Operation Lighting Thunder),对圣灵抵抗军在加兰巴国家公园(Garamba National Park)的大本营进行狂轰滥炸,旨在击毙或者抓捕科尼等高级指挥官,彻底消灭圣灵抵抗军。至此,朱巴和谈已经进入死胡同,而之前达成的四项协议也沦为空文。

(三)联合军事行动打击时期

虽然2008年年底乌干达政府的“雷电行动”沉重打击和清剿了圣灵抵抗军的大部分势力,但是该军事行动并没有实现其完全消灭圣灵抵抗军的既定目标。圣灵抵抗军不仅冲破重围,流窜至南苏丹、刚果民主共和国、中非共和国,并在上述地区频繁绑架儿童、袭击和杀戮平民。鉴于圣灵抵抗军对该区域构成的威胁,乌干达与南苏丹、刚果民主共和国、中非共和国进行密切合作,成立了由非洲联盟主导的打击圣灵抵抗军区域合作倡议,美国也积极为该联合军事行动提供后勤保障。2012年3月24日,在非洲联盟的主导以及美国提供技术支持与保障的情况下,乌干达与南苏丹、刚果民主共和国、中非共和国集合5 000人对圣灵抵抗军进行联合军事打击。在各国的联合打击下,圣灵抵抗军的实力已经被大大削弱,被迫在南苏丹、中非共和国与刚果民主共和国的边境地区四处逃窜,其战斗人员急剧缩减至200人左右。然而,在2012年年末,中非共和国反政府武装“塞雷卡”联盟(Seleka)的叛乱以及2013年12月南苏丹内战的爆发,为圣灵抵抗军的苟延残喘提供了契机。虽然圣灵抵抗军的军事实力大不如前,基本上已无力再对北乌干达地区展开大规模的军事袭击,但是它仍对南苏丹、刚果民主共和国、中非共和国的边境地区构成一定威胁。在2013~2017年联合国秘书长关于儿童与武装冲突的报告中,圣灵抵抗军仍因招募和使用儿童、杀害和残害儿童以及绑架儿童而列入“黑名单”。

通过回顾北乌干达冲突的发展进程,我们可以看出:圣灵抵抗军于1986年在北乌干达以武力反抗穆塞韦尼政权的名义进行叛乱,迄今仍在南苏丹、刚果民主共和国和中非共和国的边境四处流窜。圣灵抵抗军的叛乱及其暴行不仅对北乌干达地区的和平与发展构成严重威胁和挑战,也深刻地影响着中部非洲地区的和平与稳定以及乌干达同周边国家间关系的发展。那么,圣灵抵抗军作为非洲乃至世界上历时最长的反政府武装之一,它的叛乱动机[21]是什么?圣灵抵抗军采取了哪些叛乱策略来对抗穆塞韦尼政权的反叛乱战略?本文认为,在乌干达人民国防军占据绝对军事优势及其大力军事打击下,圣灵抵抗军的叛乱动机从最初的发泄心理怨恨和追逐权力到后期逐渐掺杂了诸多复杂的动机,诸如报复、“战争经济”[22]动机,最终为了生存而继续战斗。为更好地理解北乌干达冲突以及圣灵抵抗军同乌干达政府的叛乱与反叛乱博弈,本文有必要先对穆塞韦尼政权的反叛乱战略进行概述。

二 穆塞韦尼政权的反叛乱战略

乌干达穆塞韦尼政权的反叛乱战略[23]重点强调军事手段,重视媒体宣传、争取外部对其打击圣灵抵抗军的同情和支持。

(一)军事打击

穆塞韦尼及其国家抵抗军自掌权以来,他们对圣灵抵抗军等反政府武装政策的重点是军事打击,和谈只是权宜之计。一旦占据有利时机或者谈判破裂,乌干达政府就立即开展军事行动。穆塞韦尼以军队起家,深谙军权对巩固国家政权的关键作用,并强调通过军事行动打击叛乱行为,为国家重建营造一个安定的政治环境。穆塞韦尼曾经在接受采访时指出:“乌干达现在的政局总体稳定,只有极少数人在北方作乱。乌干达政府一方面坚决保护民众利益,对叛乱分子的破坏活动严加惩处;另一方面提出停火谈判,尽量使一些误入歧途者回归正常社会。”[24]

为防止北乌干达民众同情和支持圣灵抵抗军,乌干达政府强制迁离阿乔利人,在阿乔利兰地区建立抵抗委员会和地方自卫分队,导致大量阿乔利人流离失所,引发了严重的人道主义危机,强化了阿乔利人对穆塞韦尼政权的厌恶和恐惧。在大力军事打击和清剿圣灵抵抗军时,乌干达政府还借机抹黑、打压和清除阿乔利人在乌干达政治中的影响力。由于圣灵抵抗军的成员大都是阿乔利人,而穆塞韦尼政府以及美国把圣灵抵抗军界定为“恐怖分子”,这使得乌干达政府有了合法的理由开展“反恐战争”,[25]进一步削弱和清除阿乔利人在乌干达政府中的政治影响力。

穆塞韦尼政权还借助军事打击圣灵抵抗军获取政治经济利益,扩大在中部非洲地区的影响力。国内外学者通过调研北乌干达冲突后认为,穆塞韦尼政权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战争经济”的盛行。[26]也就是说,在圣灵抵抗军与乌干达人民国防军实力对比悬殊的情况下,乌干达政府出于“战争经济”的考虑而没有彻底消灭圣灵抵抗军。具体而言,穆塞韦尼政权借助军事打击圣灵抵抗军来实现其多重目标:一是借助圣灵抵抗军来打压和削弱阿乔利人以及其他族群的实力和影响;二是出于选举政治的需要来获得南部地区民众的支持;三是乌干达政界和军界的部分人员都持续不断地从与圣灵抵抗军的战争中获得利益;四是乌干达人民国防军打着“越境消灭圣灵抵抗军”的旗号来攫取和扩大自己在中部非洲地区的经济、政治利益和影响力,最终达到牵制苏丹政府、控制南苏丹政府以及开采冲突地区资源的目的。[27]

(二)媒体宣传

乌干达政府深谙媒体宣传的重要性。乌干达政府媒体宣传的目标主要有两个:一是国内外宣传,既包括国内宣传,也面向国际社会。在对外宣传时,由于外界对圣灵抵抗军的信息所知甚少,乌干达政府成功地将自身描述成为受害者、解放者,而圣灵抵抗军则被称为人权侵害者、威胁国家安全、和平与稳定的恐怖分子。在乌干达政府和媒体的报道中,圣灵抵抗军是一群极其疯狂、非理性的恶人,其领导人是一个有着阿乔利人血统的疯子,他们武力绑架、杀害和奴役其本族的民众、尤其是儿童,并且寻求培育新的阿乔利人,消灭“旧”阿乔利人。乌干达官方控制的报纸——《新景报》(New Vision)把圣灵抵抗军称为“疯子”“乌合之众”,[28]穆塞韦尼则称圣灵抵抗军为“撒旦抵抗军”。[29]

二是乌干达政府向圣灵抵抗军大力宣传《特赦法》。2000年,乌干达政府颁布《特赦法》,宣布将赦免所有放下武器的圣灵抵抗军分子。许多圣灵抵抗军成员因此选择接受政府特赦,放下武器、重返社会。在“铁拳行动”失败后,乌干达政府重新重视《特赦法》的作用,并借助散发传单、电台广播等手段扩大《特赦法》的影响。例如,乌干达政府在古鲁地区设立“米加电台”(Radio Mega)来宣传《特赦法》。电台的播音能够覆盖北乌干达和苏丹南部地区。电台对许多接受特赦的前圣灵抵抗军士兵进行采访,让他们“现身说法”和“劝降”,具体包括让他们描述接受特赦的过程以及当前安稳的生活,并让他们呼吁仍在圣灵抵抗军的战友也接受政府特赦。[30]乌干达政府颁布的《特赦法》及其对《特赦法》的大力宣传,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动摇军心、瓦解士气的作用,有助于削弱科尼的军事力量及其领导力。

(三)争取国际支持

首先,穆塞韦尼政权积极与美国进行合作。穆塞韦尼政权自上台后就开始积极发展同美国等西方国家的关系,而美国出于战略利益的需要同乌干达展开合作,并为解决北乌干达冲突提供相应的经济、军事和人道主义援助。美国把穆塞韦尼总统视为大湖地区的盟友和“报幕人”,将北乌干达冲突视为同苏丹的代理人战争,以防止苏丹伊斯兰势力向南部非洲地区扩张。[31]九一一事件后,美国迅速把圣灵抵抗军列为恐怖组织名单,并把北乌干达冲突视为全球反恐战争的组成部分。在朱巴和谈期间,美国一方面积极斡旋,呼吁朱巴和谈各方以和平手段解决北乌干达冲突;另一方面促使乌干达、南北苏丹、刚果民主共和国以及中非共和国达成合作共识,为和谈失败后的军事行动做准备。在朱巴和谈失败后,美国迅速向乌干达、南苏丹、刚果民主共和国与中非共和国联合打击圣灵抵抗军的军事行动提供军事、情报和经济援助。有研究指出,1987~2005年期间,美国并没有就解决北乌干达冲突出台针对圣灵抵抗军的系统政策,仅向受圣灵抵抗军影响区域的民众及当地政府提供少量的人道主义援助和军事援助;2006~2013年,随着美国日益重视非洲以及圣灵抵抗军的战斗力和影响力式微,美国对圣灵抵抗军的关注骤然上升,且政策明显转向军事化。[32] 2010年,美国出台《支持解除圣灵抵抗军武装方略》,强调美国将加强对圣灵抵抗军活动地区事务的综合干预力度,其中包括政治、经济、军事、情报、外交等方面的参与。[33] 2011年10月14日,美国总统奥巴马宣布,他已授权向乌干达等中部非洲国家派遣和部署100名美国军人,协助打击圣灵抵抗军。美国在中部非洲国家的任务分为四个方面,即抓捕或打死科尼等叛军领导人、保护平民、解除圣灵抵抗军的武装、为受到这一叛军影响的地区提供人道主义援助。在2012年非盟主导的打击圣灵抵抗军的联合区域行动中,美国也积极为之提供经济、军事、情报等方面的支持。可以说,美国的强势介入与政策为乌干达人民国防军军事打击圣灵抵抗军、武力解决北乌干达冲突提供了有力的外部支持。

其次,穆塞韦尼政权还签署和批准《罗马规约》,积极同国际刑事法院展开合作。1998年7月17日,联合国国际刑事法院全权代表外交会议通过了《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Rome Statute of the International Criminal Court,简称《罗马规约》)。1999年3月17日,乌干达签署了《罗马规约》,并于2002年6月14日批准。2003年12月16日,乌干达向国际刑事法院检察官办公室提交了有关圣灵抵抗军在北乌干达地区实施犯罪行为的形势书。2004年1月29日,国际刑事法院首席检察官路易斯·莫雷诺·奥坎波(Luis Moreno Ocampo)与乌干达总统穆塞韦尼在英国伦敦召开联合新闻发布会,公开表示有信心对圣灵抵抗军进行调查和审判。2004年7月29日,奥坎波宣布将正式对圣灵抵抗军已经和正在实施的犯罪进行调查。2005年7月8日,国际刑事法院第二预审分庭发出了对约瑟夫•科尼、文森特•欧迪、拉什卡•鲁克维亚(Raska Lukwiya)、奥考特•奥德汉波(Okot Odhiambo)、多米尼克•翁格文(Dominic Ongwen)五名圣灵抵抗军领导人的逮捕令。[34] 10月13日,国际刑事法院宣布起诉和逮捕科尼等五名圣灵抵抗军领导人,指控他们犯有战争罪、反人类罪,涉及谋杀、绑架、性奴役、残害、强制招募和使用儿童兵等罪行。

三 圣灵抵抗军的叛乱动机及策略

北乌干达冲突本质上是一场不同种族之间争夺权力与利益的冲突。英国殖民时期“南北分治”“以夷制夷”的殖民战略对独立后乌干达的政治、经济和军事产生了深远影响,为日后南北乌干达关系紧张、南部班图族群与北部尼罗族群因争夺权力而引发冲突内战埋下了隐患。独立后,乌干达南方与北方、政府与反政府武装之间为争夺权力与利益而频繁爆发武装冲突与内战。[35]穆塞韦尼于1986年就任乌干达总统后,对乌干达北部的反叛势力进行了残酷的军事打击和镇压。圣灵抵抗军正是在乌干达南北内战时期出现和壮大的,并且充分利用了阿乔利人对穆塞韦尼政权的强烈不满和心理怨恨。

圣灵抵抗军叛乱初期的主要动机是为了发泄心理怨恨和追逐权力,但后期逐渐掺杂了诸多复杂的动机,诸如贪婪、报复动机和“以战养战”。科尼宣称,圣灵抵抗军以上帝为名,为“十诫”而战,通过建立阿乔利人的精神秩序以及暴力反抗穆塞韦尼政权,来重建阿乔利人的政治权威。可以说,科尼宣传的思想意识不仅具有强烈的宗教色彩,而且为加强内部团结、开展武装斗争提供了指导。[36]在叛乱初期,圣灵抵抗军采取了内外两种战略。内部战略包括:强化军事力量、绑架和强制招募儿童兵、对新成员进行洗脑、强调无所畏惧和无所不能、灌输军事思想、制造和利用恐怖心理、自残、游击战。外部战略就是与阿乔利部落酋长和苏丹结盟。[37]起初,科尼还能争取到一些阿乔利人和部落酋长的支持,但很快就面临着两大问题。一是志愿兵兵源严重短缺,越来越多的阿乔利人不愿加入圣灵抵抗军来暴力反抗乌干达政府;二是圣灵抵抗军的暴力行为也引起了许多阿乔利人的反感和反抗。随着圣灵抵抗军与阿乔利部落同盟的破裂,为获得食物、武器、兵源,科尼领导的圣灵抵抗军越来越多地对阿乔利平民实施暴力和抢劫,通过开发“战争经济”来“以战养战”。当圣灵抵抗军被迫逃离北乌干达、在中部非洲地区四处逃窜后,它的叛乱动机只是为了生存下去而战斗,陷入了“战斗是为了生存,生存下去就要不停战斗”的怪圈;战斗即是手段,又是目标本身。[38]

综上所述,圣灵抵抗军叛乱的动机已经从击败乌干达人民国防军、赢得军事战争胜利、推翻穆塞韦尼政权逐渐演变成为“为生存而战”,并热衷于开发“战争经济”。因此,在对叛乱成本-收益进行理性计算后,圣灵抵抗军在兵源获取、攻击目标、外部支持以及和平谈判等方面灵活调整和使用了不同的叛乱策略。

(一)圣灵抵抗军在兵源获取上采取了儿童兵策略

在北乌干达冲突中,乌干达人民国防军对圣灵抵抗军进行了残酷的军事打击,这彻底地改变了圣灵抵抗军的行为准则。为维持生存、抵御乌干达人民国防军的军事打击,圣灵抵抗军需要招募更多的士兵。但是,随着圣灵抵抗军与阿乔利部落领袖结盟关系崩溃,阿乔利人对圣灵抵抗军的经济、政治以及民意的支持也日益减少。因无法招募到足够的成人士兵,圣灵抵抗军开始有目的、大规模地强制招募和绑架儿童。2000年,乌干达政府颁布的《特赦法》造成了一个非本意的后果,即导致圣灵抵抗军转向强制招募和使用儿童兵。[39]

自1986年以来,圣灵抵抗军在北乌干达绑架和强制招募了大约2.5万名儿童,[40]且大多数儿童只有9~10岁。圣灵抵抗军的各个阶层几乎都是强制招募而来的儿童,男童与女童大概占据整个部队人数的80%~90%。[41] 2002年5月到2003年5月,圣灵抵抗军强制招募儿童兵的活动达到了顶峰。据报道,约有1万名儿童被迫离开了家园、学校和社区。2005年以后,圣灵抵抗军的招募活动与规模有了明显下降,但是估计其部队内仍有两千多名年轻妇女与儿童。[42]在强行招募过程中,圣灵抵抗军强迫儿童亲手杀死其亲人和邻居,告别正常的社会生活,拿起武器走进丛林、参与战斗。圣灵抵抗军还为每个小分队设置了招募儿童的数量目标,并派遣他们到各个村落强行招募和绑架儿童。[43]而儿童兵因年龄小、心智发展不成熟而易受控制和操纵,进而更容易卷入强制绑架儿童、暴力抢劫、杀害平民等暴力活动。在朱巴和谈失败后,为扩充兵源、补给军队和报复,圣灵抵抗军在北乌干达、南苏丹、中非共和国、刚果民主共和国大肆强行招募、绑架儿童,袭击和杀害儿童,并强迫和怂恿儿童兵对平民犯下骇人听闻的暴行,包括强迫儿童杀害亲人、强行招募、有组织的强奸、抢劫与屠杀平民、摧毁农作物和在井中下毒等焦土战术。可以说,圣灵抵抗军通过大肆强行招募和使用儿童兵来负隅顽抗,导致北乌干达冲突更加血腥、更难结束。

(二)圣灵抵抗军主要的攻击目标是平民

1996年,圣灵抵抗军从阿博克中学(Aboke School)绑架女学生的案件引起了国际社会对北乌干达冲突、圣灵抵抗军强制招募和绑架儿童情况的高度关注。在漫长的北乌干达冲突中,圣灵抵抗军的作战战术基本上是以“游击战”和“运动战”为主,同乌干达人民国防军大规模的正面交战较少,甚至对乌干达人民国防军“游而不击”。但是,为报复乌干达人民国防军的军事打击以及阿乔利人及其投降士兵的背叛行为,圣灵抵抗军把枪口转向北乌干达无辜的平民与弱势群体,平民沦为其攻击和施暴目标。例如,为抵制乌干达政府的《特赦法》,科尼通过袭击、屠杀背叛者的居住地和难民营来惩罚叛徒,吓阻和遏制士兵接受特赦,从而达到稳定军心的目的。每当乌干达人民国防军发起大规模的军事打击和围剿后,圣灵抵抗军就把枪口转向平民,通过大肆袭击和屠杀平民、强制招募儿童兵来报复和泄愤,同时也向北乌干达地区的平民乃至国际社会展示乌干达政府的无能。

随着圣灵抵抗军活动区域的扩散,北乌干达冲突外溢至南苏丹、[44]刚果民主共和国、中非共和国,圣灵抵抗军也在上述地区频繁绑架儿童、袭击和杀戮平民。据统计,2009年,圣灵抵抗军就杀害了1 096名平民,绑架了1 373名成人以及255名儿童,造成刚果民主共和国282 661人、南苏丹八万多人流离失所。[45] 2010~2013年,圣灵抵抗军多次在南苏丹、刚果民主共和国、中非共和国境内发起袭击,造成了大量平民伤亡、流离失所(参见表1)。在2014~2017年联合国秘书长关于儿童与武装冲突的报告中,圣灵抵抗军仍因招募和使用儿童、杀害和残害儿童以及绑架儿童而列入“黑名单”。

(三)圣灵抵抗军同苏丹政府的合作为其反抗乌干达政府奠定基础

在1993~994年调停失败后,圣灵抵抗军和苏丹政府出于自身利益的需要进行了有限的合作。苏丹政府支持圣灵抵抗军的逻辑和原因很简单。因为乌干达政府支持苏丹政府长期的敌人——苏丹人民解放军/运动(Sudan People’sLiberation Army/Movement, SPLA/M)。基于“我敌人的敌人就是我的朋友”的逻辑,苏丹政府决定支持圣灵抵抗军。在南北苏丹内战的背景下,圣灵抵抗军可以说是苏丹政府一枚重要的棋子。圣灵抵抗军在南部苏丹建立基地,苏丹政府则为圣灵抵抗军提供武器、食品、经济援助、军事培训以及医疗卫生服务。在苏丹政府的帮助下,圣灵抵抗军不仅经常进入北乌干达袭击和抢劫平民、强制招募儿童兵,还积极协助苏丹政府打击苏丹人民解放军。圣灵抵抗军与苏丹人民解放军之间的武装冲突甚至比圣灵抵抗军与乌干达人民国防军之间的武装冲突更为频繁。作为回报,苏丹政府积极援助和支持圣灵抵抗军。圣灵抵抗军接受的军事培训、武器装备以及战斗力甚至超过了乌干达人民国防军。[46]随着南北苏丹内战的结束以及苏丹、乌干达关系的改善,苏丹对北乌干达冲突的影响力逐渐减弱。

表1 2010~2013年圣灵抵抗军的袭击活动及影响

2010年圣灵抵抗军的袭击活动及影响

刚果民主共和国

苏丹

中非共和国

小计

袭击次数

214

24

68

306

死亡人数

251

27

77

355

绑架人数

316

52

312

680

受伤人数

50

13

18

81

境内流离失所者人数

293 429

45 024

42 500

380 953

境内收留的难民人数

1 500

19 805

3 500

24 805

2011年圣灵抵抗军的袭击活动及影响

刚果民主共和国

南苏丹

中非共和国

小计

袭击次数

229

25

24

278

死亡人数

96

18

6

120

绑架人数

205

49

48

302

受伤人数

41

9

6

56

境内流离失所者人数

347 360

70 000

21 144

438 504

境内收留的难民人数

5 800

17 231

5 359

28 390

2012年圣灵抵抗军的袭击活动及影响

刚果民主共和国

南苏丹

中非共和国

小计

袭击次数

169

0

43

212

死亡人数

22

0

23

45

绑架人数

131

0

89

220

境内流离失所者人数

347 794

49 000

21 008

416 802

境内收留的难民人数

1 705

19 180

2 966

23 851

2013年1~9月圣灵抵抗军的袭击活动及影响

刚果民主共和国

南苏丹

中非共和国

小计

袭击次数

112

0

21

133

死亡人数

23

0

33

56

绑架人数

81

0

128

209

境内流离失所者人数

255 923

49 000

21 008

325 931

境内收留的难民人数

6 505

15 222

6 304

27 761

此外,动荡不安的周边安全形势为圣灵抵抗军的苟延残喘提供了契机。目前,乌干达周边的安全形势不容乐观。苏丹一分为二,苏丹政府和南苏丹政府为争夺石油而武装冲突不断,南苏丹也因种族与权力斗争引发内战,中非共和国国内政治与安全局势动荡,而刚果共和国国内的反政府武装占地为王,为了开采钻石等矿产资源频繁爆发冲突。在该地区,各种武装势力、政府之间的关系错综复杂、势力盘根错节。乌干达人民国防军与圣灵抵抗军也在不同程度上卷入了刚果共和国、中非共和国、南北苏丹的内战与武装冲突。为维持生存,圣灵抵抗军也趁机与刚果共和国、中非共和国、苏丹南部的某些武装派系形成了某种默契与合作,共同对付共同的敌人,开发“战争经济”。

(四)圣灵抵抗军低程度的双重参与实践及其进程

在国内和平进程领域,圣灵抵抗军直接与乌干达政府进行了接触和对话,但是圣灵抵抗军参与朱巴和平进程仍然集中在阶段一(达成停火协议)和阶段二(参与和平谈判),而没有上升至高程度的参与进程(签订和平协议)。圣灵抵抗军与乌干达政府签署《中止敌对行动协定》、实现停火,这一度有助于保障北乌干达儿童以及平民的安全。但是,乌干达政府与圣灵抵抗军和平解决北乌干达冲突的政治意愿很低。就穆塞韦尼政权而言,武力是解决北乌干达冲突、平息叛乱的主要方式和手段,和平谈判、对话与接触只是次要手段。而科尼领导的圣灵抵抗军也强调只有通过武装暴力才能解决北乌干达冲突、推翻穆塞韦尼政权、重建阿乔利人的政治权威与地位。双方虽然在谈判过程中签署了停火和中止敌对行动协议,但是双方并没有完全放弃使用武力等暴力手段,而乌干达政府采取的军事行动、圣灵抵抗军的报复性袭击也多次影响和阻碍了和谈的进行。乌干达政府与圣灵抵抗军对司法正义、解除武装、复员和重返社会进程、政治解决框架、权力分配、战后重建等关键的敏感问题并未达成真正的共识和信任,更遑论签署有效的和平协议来解决权力与利益分享、平息心理怨恨。[50]简而言之,乌干达政府与圣灵抵抗军之间对话与互动的基本模式是:圣灵抵抗军试图通过和谈来寻求认同与控制权,而乌干达政府的目的是羞辱和贬低圣灵抵抗军。[51]这种充满敌意与攻击的互动模式导致双方难以达成共识以及和平解决北乌干达冲突。

四 小结

北乌干达冲突本质上是一场不同种族之间争夺权力与利益的冲突。在冲突期间,乌干达政府与圣灵抵抗军领导人的偏好是使用武力获胜,和平谈判只是一个次优选择。乌干达政府的反叛乱战略重点强调军事手段,重视媒体宣传、争取外部对其打击圣灵抵抗军的同情和支持。而圣灵抵抗军叛乱的动机已经从推翻穆塞韦尼政权逐渐演变成为开发“战争经济”和“为生存而战”。因此,在对叛乱成本-收益进行理性计算后,圣灵抵抗军的儿童兵策略、袭击平民策略、争取苏丹政府支持策略以及低程度的参与和平进程策略既能够有效地打破乌干达政府的反叛乱战略,也导致北乌干达冲突的长期化及其冲突影响的“外溢”。旷日持久的暴力冲突不仅严重地破坏了北乌干达地区的政治、经济、社会与道德秩序,还对南苏丹、刚果民主共和国、中非共和国边境地区的安全构成严重的威胁。在北乌干达冲突的解决过程中,苏丹、美国、南苏丹、国际刑事法院等外部势力的介入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北乌干达冲突局势的恶化,无辜平民与儿童则深受武装暴力冲突的折磨。要真正地解决北乌干达冲突以及圣灵抵抗军问题,需要重视武装冲突解决的和平进程、促进北乌干达地区的经济建设与发展以及加强对非洲地区的和平建设。

【来稿日期:2018-04-21】

【修回日期:2018-05-30】

*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非洲经济史”(项目编号:14ZDB063)、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政府规制对企业内部安全管理的影响机制及最优边界研究”(项目编号:14CGL046)的部分成果。作者感谢《国际安全研究》两位匿名评审专家的评审意见,文责自负。

[①] Paul R. Pillar, Negotiating Peace: War Termination as aBargaining Process, Princeton: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1983, p. 24.

[②]有关冷战后重大国内武装冲突及其终止方式的统计数据,可参见胡文秀:《论冷战后国内武装冲突和平解决的影响因素》,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博士学位论文,2011年,第40-44页;PeterWallensteen, Understanding ConflictResolution: War, Peace and the Global System (2nd Edition), London: SagePublication Ltd., 2007, p. 28。

[③]根据对领土的控制以及主权国家政府对其承认的程度,国际法学者区分了叛乱团体、反政府武装和交战团体三个概念。对反政府武装的承认至少要满足以下条件:“国际法对于构成国际法主体的要求是比较宽松的,简言之:(1)叛乱团体必须证明它们已有效控制了一国的部分领土;(2)内乱应达到一定强度,并持续一段时间,而不仅仅是骚乱或者零星、短期的暴力事件;(3)最终要由各个国家(包括内乱爆发的国家和其他国家)通过(暗中地)承认或拒绝承认,来评价其是否满足这些要求。”参见[瑞士] 安德鲁·克拉帕姆:《武装冲突中非国家行为体的人权保护义务》,李静译,载朱文奇主编:《国际人道法文选(2006)》,北京:法律出版社2008年版,第275-276页;贾兵兵:《国际人道法简明教程》,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157-160页。为了研究方便,本文并不从国际法律意义上来严格区分叛乱团体、反政府武装和交战团体这三个概念及其国际义务。本文假定,反政府武装需要符合以下三个条件:(1)某一团体或组织旨在反对主权国家政府,拥有武器,并能够抵御国家武装部队的进攻;(2)对主权国家政府的统治构成了部分威胁,且需要主权国家政府出动军事力量进行打击;(3)袭击平民等非战斗人员,侵害了平民生命、财产、安全以及从事生产等的权益。

[④]有关乌干达的基本情况与族群关系的渊源及流变,参见王涛:《乌干达圣灵抵抗军研究》,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2014年版,第14-23页。

[⑤] Adam Branch,“Exploring the Roots of LRA Violence: Political Crisis and Ethnic Politics inAcholiland,” in Tim Allen and KoenVlassenroot, eds., The Lord’s Resistance Army: Myth and Reality, London & NewYork: Zed Books, 2010, pp. 25-27.

[⑥]乌干达南方人成立了政治组织——乌干达国家抵抗运动,并建立了辅助的军事武装势力——国家抵抗军。

[⑦] Lakwena的意思是上帝的信差。艾丽丝·阿乌玛·拉奎那自称曾是一名叫拉奎那的意大利人的妻子,称自己是上帝派来拯救阿乔利人的信差,强调阿乔利人精神(Acholi spirituality)、精神净化(spiritualcleansing)以及某种宗教神力,旨在树立其合法性和统治权威。参见Heike Behrend, Alice Lakwena and the Holy Spirits: War inNorthern Uganda 1986-1997, Oxford, Kampala, Nairobi and Athens: JamesCurrey/ Fountain Publishers/ EAEP/ Ohio University Press, 1999。

[⑧]约瑟夫•科尼(JosephKony)中学就辍学了,曾是古卢(Gulu)地区的一名辅祭(alterboy)。科尼最初将该反抗运动叫做圣灵运动Ⅱ,希望借助圣灵运动的名声来树立其威望。随后,改名为上帝拯救军(Lord’s Salvation Army),旨在与圣灵运动划清界线。1988年,乌干达人民民主军最高司令欧东·勒特克(Odong Latek)拒绝接受乌干达政府的和平协议,率领部分乌干达人民民主军加入了圣灵抵抗军,随后文森特·欧迪(Vincent Otti)也加入。上帝拯救军再次改名为联合民主基督运动(the United Democratic ChristianForce),注重使用游击战以及恐怖战术,淡化宗教神秘主义色彩。在欧东·勒特克死后,科尼领导的军队开始回归宗教,于1992年改名为圣灵抵抗军。参见AnthonyVinci, Armed Groups and the Balance ofPower: The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of Terrorists, Warlords and Insurgents,London and New York: Routledge, 2009, pp. 90-92, 152。国内学者就国内外对圣灵抵抗军的研究成果做了非常详细的介绍,本文在此不再赘述,参见王涛:《乌干达圣灵抵抗军研究》,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2014年版,第5-12页;杨帆:《国外圣灵抵抗军研究综述》,载《国际研究参考》2013年第1期,第46-51页。

[⑨] Caroline Lamwaka,“The Peace Progress in Northern Uganda, 1986-1990,” in Lucima Okello, ed.,Protracted Conflict, Elusive Peace: Initiatives to End the War in NorthernUganda, London: Conciliation Resources in Collaboration with KacokeMadit,2002, p. 31.

[⑩] Heike Behrend, Alice Lakwena and the Holy Spirits: War inNorthern Uganda 1986-1997, Oxford, Kampala, Nairobi and Athens: JamesCurrey/ Fountain Publishers/ EAEP/ Ohio University Press, 1999, pp. 173-174.

[11] Ronald R. Atkinson,“‘The Realists in Juba’? An Analysis of the Juba Peace Talks,” in Tim Allen andKoen Vlassenroot, eds., The Lord’sResistance Army: Myth and Reality, London & New York: Zed Books, 2010,p. 205.

[12] Ruddy Doom and Koen Vlassenroot,“Kony’s Message: A New Koine? The Lord’s Resistance Army in Northern Uganda,” African Affairs, Vol. 98, No. 390, 1999,pp. 5-37.

[13] 1995年1月,乌干达国家抵抗军改名为乌干达人民国防军,乌干达国家抵抗运动更名为乌干达全国运动。2003年,乌干达全国运动改名为国家抵抗运动组织。

[14] Ronald R. Atkinson,“‘The Realists in Juba’? An Analysis of the Juba Peace Talks,” in Tim Allen andKoen Vlassenroot, eds., The Lord’sResistance Army: Myth and Reality, London & New York: Zed Books, 2010,p. 310.

[15]根据乌干达政府与苏丹政府的协议,乌干达人民国防军越境打击圣灵抵抗军的活动范围限制在朱巴-托里特高速公路(Juba-Torithighway)这条“红线”(约是北纬4°)以南。

[16] International Crisis Group, “Northern Uganda: The Road to Peace, with orwithout Kony,” Africa Report, No. 146, Nairobi/Brussels:ICG, December 10, 2008, p. 2.

[17] “Govt., LRA SignSecond Agreement,” Monitor, May 3,2007; “Govt., LRA Rebels Sign New Pact,”SundayVision, May 6, 2007.

[18]戴维·奈科拉奇·马特桑戈在接受采访时表示,科尼希望结束北乌干达冲突,签署和平协议。但是圣灵抵抗军内部有人并不同意与乌干达政府签署和平协议。朱巴和谈副团长詹姆斯·欧比塔(James Obita)以及桑托·欧克特(Santo Okot)只对钱感兴趣。参见African PressInternational, “Matsanga: I resigned for the truth,” May 17, 2008,http://africanpress.me/2008/05/17/ matsanga-i-resigned-for-the-truth/。

[20] Ronald R. Atkinson,“‘The Realists in Juba’? An Analysis of the Juba Peace Talks,” in Tim Allen andKoen Vlassenroot, eds., The Lord’sResistance Army: Myth and Reality, London & New York: Zed Books, 2010,p. 220.

[21]反政府武装的叛乱动机是国内武装冲突爆发及其解决的重要影响因素。当前学术界关于反政府武装叛乱动机的主要解释范式是“怨恨”和“机会”,中国学者也对国内武装冲突的起因以及叛乱动机有着非常详尽的文献梳理及研究,本文不再赘述,具体参见Christopher Clapham,“The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of Africa’s Guerilla Movement,” South African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Affairs, Vol. 3, No. 1, 1995, pp. 81-91;Mats Berdal and DavidM. Malone, eds., Greed and Grievance:Economic Agenda in Civil Wars, London: Lynne Reinner Publishers, 2000;卢凌宇:《认真对待“怨恨”:公共物品供给与国内冲突的发生》,载《世界经济与政治》2013年第11期,第121-127页。就国内武装冲突解决而言,有学者认为,从武装冲突的得失利害关系来看,领土冲突比政权冲突更复杂,更难以和平解决;包含认同性因素的冲突(主要指种族、宗教、意识形态因素)比只包含利益冲突的因素更难以和平解决。参见Kenneth J. Gergen andKurt W. Back, “Aging, Time Perspective, andPreferred Solutions to International Conflicts,” The Journal of Conflict Resolution, Vol. 9, No. 2, 1965,pp. 177-186。还有学者在梳理和分析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从成本与收益的视角分析了影响国内武装冲突解决的因素(武装冲突方内部状况、战场伤亡、外部支持、协议条款内容),认为:如果谈判的收益大于冲突的成本,那么武装冲突方更倾向于选择和谈;如果冲突的收益高于谈判收益,那么武装冲突方更倾向于以武力方式结束冲突。参见Charles W. Kegley, Jr.and Gregory A. Raymond,From War to Peace:Fateful Decisions in International Politics,Beijing: Peking University Press, 2003, p. 14; 胡文秀:《论冷战后国内武装冲突和平解决的影响因素》,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博士学位论文,2011年,第48-55页。

[22]对于反政府武装来说,暴力具有七个直接的经济功能:一是抢劫得来的成果通常被用来补充甚至替代士兵或其他军事指挥官的薪水和工资;二是向深受暴力折磨或毫无抵抗力的平民收取保护费;三是垄断或控制当地资源的开采和贸易;四是加速对劳动力的剥削;五是宣布对土地的直接占领权;六是打劫国际人道主义援助,并从中攫取利益;七是向加入反政府武装的成员提供一定的安全、生存保障。参见David Keen,“Incentives and Disincentives for Violence,” in Mats Berdal and David M.Malone, eds., Greed and Grievance:Economic Agenda in Civil Wars, London: Lynne Reinner Publishers, 2000, pp. 27-31。

[23]有关国内外学者对国家主权政府反叛乱战略及实践的研究成果,参见葛腾飞:《美国在伊拉克的“反叛乱”战略》,载《外交评论》2013年第2期,第78-81页;张家栋、龚健:《从猛虎组织的覆亡看反叛乱策略》,载《现代国际关系》2009年第9期,第12-16页。

[24]高秋福:《同乌干达总统穆塞韦尼叙旧论新》,新浪网,2006年11月16日,http://news.sina.com.cn/w/2006-11-16/142510519862s.shtml。

[25] 2001年12月,美国把圣灵抵抗军列入恐怖组织名单。随后,乌干达紧跟美国的脚步,于2002年3月,通过了本国的反恐法案。

[26] Kevin C. Dunn,“Uganda: The Lord’s Resistance Army,” Reviewof African Political Economy, Vol. 31, No. 99, 2004, pp. 139-142; MortenBoas and Kevin C. Dunn, eds.,AfricanGuerrillas: Raging against the Machine, London: Lynne Rienner Publisher,2007, p. 146; 王涛:《乌干达圣灵抵抗军研究》,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2014年版,第201-204页。

[27] Mareike Schomerus, The Lord’s Resistance Army in Sudan: AHistory and Overview, Geneva: Small Arm Suevey, 2007, p. 29.

[28] “Only One Solution toEnd War,” New Vision, January 23, 2000;Gérard Prunier, “Rebel Movements and Proxy Warfare: Uganda, Sudan and the Congo(1986-99),”African Affairs, Vol.103, No. 412, 2004, p. 359.

[30]王涛:《乌干达圣灵抵抗军研究》,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2014年版,第96-98页。

[31] Ellen Hauser,“Uganda’s Relations with Western Donors in the 1990s: What Impact on Democratization,”Journal of Modern African Studies,Vol. 37, No. 4, 1999, pp. 621-624.

[32]杨帆:《美国对圣灵抵抗军的政策》,载《国际研究参考》2013年第6期,第18-22页。

[33] Barack Obama, Strategy to Support the Disarmament of theLord’s Resistance Army, November 24,2010, https://obamawhitehouse.archives.gov/the-press-office/2010/11/24/letter-president-strategy-support-disarmament-lords-resistance-army.

[34]据报道,2006年8月12日拉什卡·鲁克维亚在与乌干达人民国防军的交火中死亡;而文森特·欧迪因被指在朱巴和谈进程中接受了乌干达政府的贿赂,于2007年被科尼下令处死。多米尼克·翁格文于2015年1月在中非共和国投降,并于2016年12月6日在海牙国际刑事法庭接受审判。约瑟夫·科尼与奥考特·奥德汉波仍在逃亡中。参见International CriminalCourt, “Uganda: Situation in Uganda (ICC-02/04),” https://www.icc-cpi.int/uganda。

[35]根据叛乱分子的目标,有学者把内战分为取代型内战与合法型内战。在取代型内战中,反政府武装的目标是更迭现有政权,并取而代之,但继续维持国家与社会之间原有的关系。在合法型内战中,反政府武装进行叛乱和革命的目的是彻底改变国家与社会之间的关系。据统计,1960~1999年,世界上发生的大部分内战都是取代型内战。也就是说,叛乱武装在贪婪和逐利动机的推动下,其目的是取代现有政权,或者是控制某一矿产与资源地区,而不是获得对整个国家的支配权,彻底地改变国家与社会之间的关系。他们更倾向于掌控部分权力,并热衷于开发“战争经济”。参见David Sobek and Caroline L. Payne, “A Tale of TwoTypes: Rebel Goals and the Onset of Civil Wars,” International Studies Quarterly, Vol. 54, No. 1, 2010, pp. 213-240。

[36] Kristof Titeca, “TheSpiritual Order of the LRA,” in Tim Allen and Koen Vlassenroot, eds., The Lord’s Resistance Army: Myth andReality, London & New York: Zed Books, 2010, pp. 59-73.

[37] Anthony Vinci,“Beyond Terror and Insurgency: the LRA’s Dirty War in Northern Uganda,” inGeorge Kassimeris, ed., Warrior’sDishonour: Barbarity, Morality and Torture in Modern Warfare, Hampshire& Burlington: Ashgete, 2006, pp. 87-98; Anthony Vinci, Armed Groups and the Balance of Power: the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ofTerrorists, Warlords and Insurgents, London and New York: Routledge, 2009,pp. 90-92, 152.

[38]王涛:《乌干达圣灵抵抗军研究》,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2014年版,第108页。

[39] Human Rights Watch, Abducted and Abused: Renewed Conflict inNorthern Uganda, London, July 15, 2003, p. 21,https://www.hrw.org/reports/2003/uganda0703/.

[40]联合国:《负责儿童与武装冲突问题的秘书长特别代表的报告》(A/62/228),2007年8月13日,第17页,http://www.un.org/zh/documents/view_doc.asp?symbol=A/62/228;Coalition to Stop theUse of Child Soldiers, Global Report,London: Coalition to Stop the Use of Child Soldiers, 2008, p. 388,http://www.child-soldiers.org/library/global-reports?root_id=159&directory_id=165。

[41] KathrynC.Troyer, “The Mental Health Needs of Child Soldiers in Uganda: a Case Study ofStructural Violence,” The AppliedAnthropologist, Vol. 25, No. 2, 2005, pp. 135-146.

[42] Coalition to Stop the Use of Child Soldiers, Global Report on Child Soldiers,2008, pp. 388-389,http://www.child-soldiers.org/library/global-reports?root_id=159&directory_id=165.

[43] Amnesty International,“Uganda, Breaking God’s Commands: the Destruction of Childhood by the Lord’sResistance Army,” AFR 59/01/97, September 18, 1997.

[44]根据苏丹北南内战双方2005年达成的《全面和平协议》以及2011年1月苏丹南部地区举行的公投结果,绝大多数的选民赞成南部地区从苏丹分离,建立独立国家。2011年7月9日,南苏丹正式宣布独立。在南苏丹独立之前,圣灵抵抗军的活动区域主要集中在苏丹南部地区,参见 Sverker Finnström,Living with Bad Surroundings: War,History, and Everyday Movements in Northern Uganda, Durham, NC: DukeUniversity Press, 2008, pp. 84-91; Gérard Prunier, “Rebel Movements and ProxyWarfare: Uganda, Sudan and the Congo (1986-99),”African Affairs, Vol. 103, No. 412, 2004, pp. 359-383; Mareike Schomerus,The Lord’s Resistance Army in Sudan: AHistory and Overview, Geneva: the Small Arms Survey, 2007,http://www.ecoi.net/file_upload/1002_ 1257163855_ swp-8-lra.pdf。

[45] OCHA, “LRA RegionalUpdate: DRC, CAR and South Sudan: January - December 2011,” January 25, 2012,p. 1, http://reliefweb.int/node/480668.

[46]对圣灵抵抗军在苏丹南部地区的活动,参见SverkerFinnström, Living with Bad Surroundings:War, History, and Everyday Movements in Northern Uganda, Durham, NC: DukeUniversity Press, 2008, pp. 84-91; Gérard Prunier, “Rebel Movements and ProxyWarfare: Uganda, Sudan and the Congo (1986-99),”African Affairs, Vol. 103, No. 412, 2004, pp. 359-383; Mareike Schomerus,The Lord’s Resistance Army in Sudan: AHistory and Overview, Geneva: the Small Arms Survey, 2007, http://www. ecoi.net/file_upload/1002_1257163855_swp-8-lra.pdf。

[47] Kamari Maxine Clark, The International Criminal Court and theChallenge of Legal Pluralism in Sub-Saharan Africa, New York: Cambridge UniversityPress, 2009, p. 119.

[48]Tim Allen, “Bitter Roots: the ‘Invention’ of Acholi Traditional Justice,” inTim Allen and KoenVlassenroot, eds., TheLord’s Resistance Army: Myth and Reality, London and New York: Zed Books,2010, p. 242.

[49] African Press International, “Matsanga: I resignedfor the truth,” May 17, 2008, http://africanpress. me/2008/05/17/matsanga-i-resigned-for-the-truth/.

[50]有效的和平协议应该包括三个因素。一是领导人之间的协议。有效的和平设计需要考虑主权国家政府、反政府武装领导者在战后的权力与利益分配,能促使双方领导者相互妥协,达成某种协议。如果主权国家政府或者反政府武装领导者认为和平协议分配不公,将可能剥削自己的权力与利益,那么他们通常会阻挠或拒绝执行该和平协议。因此,主权国家政府与反政府武装领导者之间的权力、利益交换和共识是建设和平的核心要素。二是新产生的、合法的领导者能平衡各方利益。仅仅在领导者之间达成协议还不够,根据协议而产生的合法的领导者还需具有领导力,能平衡各组织派系及其成员的利益,协调各方之间矛盾与冲突。简而言之,内战的永久性解决方案应该降低武装冲突各方的冲突动机,鼓励它们的和平动机。三是和平协议能够平息心理怨恨。有效的和平协议需要创造一种能够平息和驱散人们诉诸战争和暴力的各种欲望和怨恨的和平。这不仅需要在战后和平时期进行政治与经济重建,更需要倾听和解决人们心中的各种怨恨。创造一种将怨恨心理考虑在内的和平是一个意义深远的政治举措。参见David Keen,“Incentives and Disincentives for Violence,” in Mats Berdal and David M.Malone, eds., Greed and Grievance:Economic Agenda in Civil Wars, London: Lynne Reinner Publishers, 2000, p.39。

[51] Chris Dolan, Social Torture: the Case of Northern Uganda,1986-2006, New York & Oxford: Berghahn Books, 2009, pp. 86-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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