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喜歡窩裏鬥,有以下幾個特點:

一曰“陰”,即“不公開”。在公開場合,大家都是好同志,好朋友,好兄弟,笑容滿面,一團和氣,背地裏則咬牙切齒,磨刀霍霍,甚至使壞弄鬼,放暗箭,打冷槍。總之,“當面說好話,背地使絆子”;“當面叫哥哥,背後摸傢伙”;“當面握手,背後踢腳”;“當面是人,背後是鬼”。爲什麼會這樣?就因爲是“窩裏鬥”。既然是“一家子”,就該團結、和睦,不能“當面鑼對面鼓”地公開叫板。誰要是公開翻臉,便等於和大家作對,那可就“對不起”了。這個風險,誰也擔不起。所以,不到萬不得已,一般都不會撕破了臉來對着幹。何況,依面子原則,原本就面對面時要“做人”,背靠背時不妨“搗鬼”的。而且,只要面對面時“是人”,面子上過得去,大家也都不好翻臉。至於背後是人是鬼,只有鬼知道,何妨鬼鬼祟祟?再說,“明槍易躲,暗箭難妨”,背地裏搗鬼,殺傷力更強,何樂不爲?顯然,陰,一方面是形勢使然,另方面也不無好處,於是窩裏鬥便多半要用陰謀詭計。

易中天:中國人爲什麼喜歡窩裏鬥?

二曰“軟”,即“不硬來”。這和陰是配套的。陰則柔,柔則軟。窩裏鬥既然不能公開,當然也不能硬來。硬來則難免有“敵對”之嫌,那就不是“窩裏鬥”了。所以,就窩裏鬥而言,軟磨要勝於硬抗,軟刀子往往比硬棍子有用。這同背後搞鬼是一個道理。“當面”和“硬來”都讓人警覺,--既讓當事人警覺,又讓旁觀者警覺,“鬼”就不好搞了。如果用軟刀子、軟功夫,便不難在不知不覺中殺傷對方,即便發覺了也難以還手。因爲如果是棍子打來,你還可以去擋住那根棍子,或把棍子打斷;如果是陰風吹來,污水潑來,你用什麼去對付這軟東西?

三曰“小”,即“不起眼”。比方說,做小動作,打小報告,鬧小糾紛,製造小摩擦等等。這就很不好對付。第一,不容易發現;第二,不大好還手。因爲那些名堂實在太小。如果去認真對付,既不值得,別人也會認爲這是“小題大做”。和你關係不好的人會說:“屁大一點小事,鬧什麼鬧?太沒涵養!”和你關係好的人則會說:“小不忍則亂大謀,還是不要因小失大。”但是,事有大小,是非卻不因事小而不是是非。小麻煩也是麻煩,小糾紛也是糾紛。它們對人心理、情緒上的刺激,也不可“小看”。更何況,小東西多了,也能鬧出大事情。比如蚊子雖小,但如果成羣結隊,也能把人咬死。所以,小動作,小報告,小糾紛,小摩擦,也能置人於死地。然而畢竟是“小”,至少不好一開始就“小題大做”的。結果是,你還手也窩囊,不還手也窩囊。

易中天:中國人爲什麼喜歡窩裏鬥?

四曰“粘”,即“無休止”。這也是“內部鬥爭”的特點。外部鬥爭,敵我分明,勝負分明,一是一,二是二。一仗打完,要麼勝,要麼負,要麼和,總歸有個了結。窩裏鬥則不然。因爲它首先就不承認有什麼鬥爭,也就無勝負可言。再說,即便一方勝了,另一方負了,也還得在一起過日子,那負方豈有不設法報復之理?於是便拉拉扯扯,粘粘乎乎,沒完沒了。

這就實在可怕。因爲如果不陰,便可“當面還手”;不軟,便可“毅然動手”;不小,便可“大打出手”;不粘,便可“及時住手”。現在可好,還手找不到對象,動手下不了決心,打又打不得,收又收不住,豈非只有受其折磨?

所以,窩裏斗的結果只有兩個:一是把人變成“兩面派”,二是把人逼成“精神病”。至少,也能讓人意志消沉,心胸狹窄。不信我們去看那些窩裏鬥最嚴重的單位,多半沒有什麼業績和成就;那些熱衷於窩裏斗的人,也多半沒有什麼眼界和水平。正因爲沒有什麼眼界和水平,這纔不把眼光看着“外面的世界”,只管盯着“家裏的是非”。結果自然是“內戰內行,外戰外行”,在單位、家族裏爭權奪利、爭風喫醋很拿手,到了外面,或見了外人,便頭也抬不起,話也說不出,屁都放不出一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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