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5-24 16:54 | 浙江新闻客户端 | 记者 黄娜 通讯员 钮宇萍 唐秀一

三人网约“干票大的”!还没找到“对象”就被南湖警方抓获

“警察,下车接受检查!”5月22日19时50分许,一辆白色轿车被嘉兴南湖警方在嘉兴市区拦停。

车主张某一脸紧张,“你们是怎么知道的?我都还没找好下手对象……”

民警从后备箱搜查到刀具、手铐、胶带、口罩、手套等疑似作案工具。

从预警到抓获,仅1个多小时!南湖警方利用一体化运作机制,指挥、研判、视频等岗位各司其职、合成研判,第一时间成功破获一起预谋实施抢劫案,将犯罪预谋扼杀于萌芽。

大数据及时预警

仅1小时成功抓人

5月22日晚上18时20分许,嘉兴警方大数据分析系统预警,线索显示有网友相约正准备在嘉兴实施绑架或抢劫,且可能就在当下要“干一票大的”。

三人网约“干票大的”!还没找到“对象”就被南湖警方抓获

案情重大,时间紧迫。嘉兴市公安局南湖区分局情指联勤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接到市局指令后,按照一体化运作机制,指挥、研判、视频等岗位各司其职、合成研判,快速锁定一驾驶白色轿车的嫌疑男子张某。

“我们发现嫌疑人员车辆后,中心第一时间联动辖区派出所进行路面追踪、布控。”当日负责研判的民警王丹清介绍说。

南湖警方发现张某正驾驶车辆一路从嘉兴秀洲区某镇出发往市区方向行进。正当张某驾驶至市区少年路附近游荡时,被南湖警方成功拦截。

“你们是怎么知道的,我都还没找好下手对象……”张某十分惊讶。警方从后备箱搜查到刀具、手铐、胶带、口罩、手套等疑似准备作案用的工具。

三人网约“干票大的”!还没找到“对象”就被南湖警方抓获

三名网友相约“干票大的”

预谋抢劫案被扼杀在摇篮

从预警到抓获,仅1个多小时!

被抓后,张某对自己预谋犯罪供认不讳,并交代自己从网上购买了这些作案工具,准备伙同网友作案,“没想到,我们都还没敲定下手的对象,你们就找上来了……”

三人网约“干票大的”!还没找到“对象”就被南湖警方抓获

张某,今年27岁,四川人,2008年来到嘉兴打工。

据张某交代,他从最初的工厂工人一路做到了装修公司市场总监,每月近万元的收入,日子本应很舒坦,可自己却在去年5月开始沉迷网络赌博,不仅将自己10多万的积蓄输光,还套现了多张信用卡。

输红了眼的张某一心想翻本,欠的钱越来越多。父母劝他收手,还向亲戚朋友借钱让他还债,但也被他全部输光。

“干一票大的”想法出现在了张某的脑海中。随即,他便通过网上寻找了同是天涯沦落人的网友李某(河北人,1991年生)、夏某(西安人,1990年生),约定在嘉兴“干大事”来钱。

三人网约“干票大的”!还没找到“对象”就被南湖警方抓获

5月22日,张某一边等着网友李某和夏某来嘉兴,一边在嘉兴物色实施抢劫的对象……殊不知,他们的行动早就被嘉兴网警掌握了。在北京警方的协助下,正在北京火车站候车前往嘉兴的夏某被抓,半路认怂不敢前来的李某也在归案中。

目前,张某、夏某因涉嫌抢劫罪已被嘉兴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浙江新闻+】

犯罪预备是指为了实施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但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着手实施犯罪的特殊形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警方介绍说,不少人认为,犯罪必须要有犯罪对象才能构成犯罪,也就是说,作案人必须着手实施侵害行为,即抢劫、抢夺被害人,盗窃他人财物,伤害他人身体等犯罪行为,这样才能构成犯罪。其实不然,就如案件中的张某、夏某,准备作案刀具欲采取暴力、胁迫、抢劫等手段,强行劫取公民财物,其行为均已构成抢劫罪。

警方也提醒广大市民,外出要注意人身安全,夏季已至,衣着减少,尽量避免将钱财及贵重物品外漏,以免入了不法分子的贼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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