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銀行存款市場因智能存款、假結構性存款的監管問題而備受關注。

5月21日,據相關媒體報道,監管自5月初召開會議,要求行業自律,清理按日均規模分檔計息的活期存款產品。目前有大行的部分智能存款產品到期不再續約或者計劃停售,多家股份行開始着手梳理或者收縮智能存款業務。

而就在5月17日,銀保監會發布了《關於開展“鞏固治亂象成果,促進合規建設”工作的通知》(23號文),要求排查銀行結構性存款通過設置“假結構”變相高息攬儲的情況。

在分析人士看來,監管部門此番對於智能存款的清理和對假結構性存款的排查,均指向對銀行間高息攬儲的整治。

那麼,在利率市場化的背景下,監管爲何一再禁止高息攬儲,這一輪清理整頓又會對銀行負債端帶來怎樣的影響?

1、排查假結構存款

除了對攬儲“黑馬”智能存款進行清理和規模壓降,針對另一大攬儲利器——結構性存款的排查也即將來臨。

5月17日,銀保監會發布的23號文要求,對銀行理財業務排查時,包括排查結構性存款不真實,通過設置“假結構”變相高息攬儲。這也是監管部門首次提及將對於“假結構”進行排查。

所謂結構性存款,也稱作收益增值產品,是在普通存款的基礎上嵌入金融衍生工具(包括但不限於遠期、掉期、期權或期貨等),將投資收益與利率、匯率、股票價格、商品價格、信用、指數及其他金融類或非金融類標的物掛鉤的具有一定風險的金融產品。

2018年以來,隨着資管新規的發酵與落地,銀行保本理財逐漸萎縮。爲對沖金融監管的衝擊,結構性存款成爲不少銀行熱門的“替代品”之一,規模呈爆發式增長。根據央行披露的數據,2017年、2018年結構性存款分別新增1.79萬億元、2.66萬億元,總額突破10萬億元。2019年1至4月,結構性存款共新增1.52萬億元。

但規模爆發的背後,問題也隨之而來——“假結構”現象屢禁不止。近日,《國際金融報》記者在走訪銀行的過程中發現,假結構存款產品仍普遍存在。某股份制銀行理財經理在介紹結構性存款產品時表示,“產品最高收益率在3.8%左右,達到收益率下限的情況概率很小,基本都能達到預期最高收益率,相當於保本保息。”

從收益設計規則來看,真正的結構性存款存在收益上限和收益下限,到期收益率要看掛鉤的資產標的在觀察期內的表現,所以投資者能拿到的收益率是存在不確定性的。

而據中信證券介紹,“假結構性存款”主要可以分爲兩種形式:

一是將嵌入結構性存款的衍生品工具設置不可能執行的條件,導致衍生品交易不可能被觸發,再加上產品本身通常不會報告衍生品的真實交易情況,因而產品本身與衍生品的真實掛鉤令人存疑,結構性存款產品的性質有問題;

二是結構性存款產品在設計上將嵌入衍生品的觀察區間或者情景條件設置得較爲寬鬆,從而使得最高收益很容易達到,並且最差收益與最高收益的差距很小,使得原本浮動的收益變成固定收益,實質上表現爲類似固定收益的“剛性兌付”產品,達到保本保收益的目標。

去年9月28日,《商業銀行理財業務監督管理辦法》正式發佈,新規明確,銀行開展結構性存款業務需具備相應的衍生產品交易業務資格等。銀保監會相關人士在答記者問時還指出,正在制定結構性存款業務的監管規定。下一步,將結合公開徵求意見情況進行修改完善並適時發佈實施,更好地區分和釐清結構性存款和理財業務監管框架。但該文件至今仍未落地。

“未來針對結構性存款的監管政策出臺是必然的。”中泰證券分析師戴志鋒曾在其研報中表示,目前多家銀行爲規避資管新規,通過發行結構性存款代替保本理財,以此吸納負債,很多中小銀行業跟風發行“假結構性存款”以實現高息攬儲,但“假結構性存款”仍屬於變相剛兌,未來一定會面臨嚴監管。

2、清理“智能存款”

據上述媒體報道,監管正在清理停辦利率和存款金額掛鉤的創新存款產品。清理停辦的產品屬性爲“根據客戶活期存款賬戶日均餘額、參考定期存款利率、設置分檔利率的活期類存款創新產品”。

金融機構具體實施分爲準備期、過渡期、停辦三個階段推進,準備期爲5月16日,制定壓降計劃;過渡期爲5月17日至11月30日:在此期間新開辦的業務合約到期日不得超過11月30日,且各存款創新產品不得超過5月16日的規模;自12月1日起停辦,不得新開辦業務,存續期內產品餘額自然到期。法人金融機構開展創新存款產品的情況將納入合格審慎評估。

目前來看,相關部門和金融機構對於“智能存款”沒有一個統一的定義,市面上的相關產品種類也比較多。

從多家銀行推出的智能存款產品看,其既有活期的靈活性,又有定期的高收益,起存金額較低,隨存隨取、收益率普遍能達到4%以上。值得一提的是,智能存款的特殊之處還在於其所有權和收益權可以轉讓。投資者需要提前支取存款時,可以把收益權轉讓給與銀行合作的第三方機構。

融360大數據研究院分析師楊慧敏在接受《國際金融報》記者採訪時表示,“從媒體報道信息來看,此次監管主要針對的是大小行過度競爭的‘結構化存款’以及按日均餘額靠檔計息的智慧存款。”

楊慧敏解釋稱,所謂“結構化存款”是針對大額資金的、按日均存款規模進行分檔計息的產品,主要是對公產品,且由於攬儲競爭,這種活期產品利率遠超基準利率,有4%以上的,甚至更高的超過該行FTP(內部資金轉移定價)定價的利率。她指出,“結構化存款”以及按日均餘額靠檔計息的智慧存款,此類存款的計息方式是按照日均存款餘額的不同而設置不同水平的利率,而普通的智能存款僅僅是按照存款期限靠檔計息。此次清理並非針對個人的智能存款產品。

那麼,爲什麼此類智能存款會被“叫停”?

在楊慧敏看來,此次監管是爲了整頓大行與小行之間關於攬儲的不合理競爭,讓利率市場迴歸健康發展。

據記者瞭解,此前因爲智能存款產品銷售火爆而受到關注的民營銀行方面並未接到通知。“這個通知可能是主要針對國有大行和股份制銀行的,目前我們沒有收到。”某民營銀行人士告訴《國際金融報》記者。此外,也有農商行相關業務人士向記者表示亦沒有接到通知。

據媒體報道,目前多家大行的部分智能存款產品到期不再續約或者計劃停售,多家股份行開始着手梳理或者收縮智能存款業務。

事實上,早在去年底,央行就曾針對智能存款進行過窗口指導,約談了部分銀行、第三方互聯網銷售平臺等機構。據《國際金融報》記者此前統計,2018年12月初,有近10家民營銀行相繼推出智能存款產品,例如微衆銀行“智能存款+”、富民銀行的“富民寶”、網商銀行的“定活寶”、藍海銀行的“藍寶寶”、億聯銀行的“用億存”等。

最新的情況顯示,部分民營銀行的智能存款產品已下架。某民營銀行APP顯示,該行的智能存款產品已處於“售罄”的狀態。“這款產品額度售完已經差不多兩個月了。”該行客服人員明確告訴記者,“以後該產品也不會再推出。”

此外,不少民營銀行的智能存款產品依然在售,不過有的也已實行每日限額購買。

3、大額存單成攬儲主角

隨着銀行理財產品收益率的不斷降低,加之即將來臨的智能存款清理、假結構性存款排查,大額存單目前已成銀行的攬儲主角。

《國際金融報》記者近幾日在走訪多家銀行網點時發現,由於銀行理財產品收益率持續下降,大額存單銷售火爆,不少銀行的相關產品已售罄。

“現在我行的大額存單20萬元、3年期的收益率爲4.18%,應該是上浮得最多的。賣的還是挺火的,額度比較緊張,有時候會售罄。”某股份制銀行理財經理告訴《國際金融報》記者。

有前來諮詢的投資者向記者表示:“以前銀行理財收益率高的時候,覺得4.18%的收益率沒有很大的吸引力,現在銀行理財利率降了這麼多,反而覺得大額存單不錯。”

融360大數據研究院數據監測顯示,2019年4月份銀行理財平均預期收益率跌至4.26%,環比下降5BP,創26個月以來最低值。

“現在理財產品就是處於持續下降的週期,基本上每兩個星期都會再下降。對比來說,雖然大額存單期限較長,但在到期之前可以轉讓,也可以鎖定收益率不變,所以投資者還是挺樂意認購的。”某城商行理財經理稱。

去年4月以來,央行提出將逐步放開存款利率市場管制,加快存款利率和銀行間拆借市場利率的並軌進程,將大行、股份制銀行、城商行和農商行的大額存單利率浮動上限由之前的1.4倍、1.42倍、1.45倍,分別調整到1.5倍、1.52倍、1.55倍。

融360認爲,隨着利率市場化的推進以及存款競爭加劇,定期存款、大額存單、結構性存款、智能存款等攬儲方式越來越多元化。而隨着同業存單等同業負債的受限,結構性存款、大額存單等以前不受重視的攬儲方式,越來越發揮重要的作用。未來銀行仍需加強零售負債端的產品創新,滿足不同客戶和細分市場的需求。

在江海宏觀債券研究團隊看來,隨着監管開啓新一輪對高息攬儲的清理整頓,若結構性存款、智慧存款等工具被進一步規範,中小銀行負債端或將面臨更大的流失壓力。

該研究團隊在研報中指出,無論是智慧存款還是結構化存款,都屬於銀行表內負債,若通過變相的高息攬儲留住理財客戶,也使得銀行表內負債成本被動抬升。

對於監管一再禁止高息攬儲的原因,上述研究團隊分析,一方面,房地產調控、穩定匯率、防範資產價格泡沫等宏觀調控目標限制了央行貨幣政策寬鬆的空間,超儲率持續偏低的背景下,銀行表內負債稀缺的情況短期內很難緩和;另一方面,高息攬儲會導致商業銀行之間的惡性競爭,不斷抬高銀行負債成本,最終導致銀行資產端對收益的要求越來越高,推高全社會融資成本,不利於寬信用的推進。

“此外,高息攬儲加劇銀行業惡性競爭,也會累積銀行體系金融風險,並倒逼銀行追逐更高收益的資產,非標、兩高一剩、城投平臺、房地產等高風險領域風險又將進一步累積,不利於金融風險的防範。”上述團隊指出。

記者 範佳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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