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对于施行者和受刑者都是大事,区别在于生命的剥夺与被剥夺,从这个角度来看古今还是一致的。而在死刑的执行上,古代与今天却有很大不同,如执行的时间、执行的方式、执行的公开性等方面。t01cbf2c9f62966a128.png在今天,只要接到最高人民法院命令,就可以执行死刑了。在古代,施行死刑的时间是很讲究的,像我们熟知的“秋后问斩”就是为了顺应天时,采取在秋分以后、立春以前处决犯人。比如在唐代就规定“每岁后立春至秋分,不得决死刑”。112142_500x500.jpg具体到“秋后”的每个月,也不是每一天都可以行刑,《唐律疏议》就规定,每月一日、八日、十四日、十五日、十八日、二十三日、二十四日、二十八日、二十九日、三十日这十天也不能执行死刑,是为“十直日”。另外,在一些重要的节日,比如二十四节气、皇帝生日等日子也是同样禁杀的。而具体到每一天,古代也多采取快要日落时行刑,以方便死囚“托生”。

t01081665d57f9029b1.png不像今天,死刑只有枪决和注射两种,古代的死刑种类繁多,恰好清末学者沈家本做过相关梳理,他在所著《历代刑法考》“死刑之数”一条中列举了24种死刑,如醢、炮格、焚、烹、轘、沉河、陵迟、肢解、磔、腰斩、枭首、戮尸、斩、绞、罄、弃市、笞杀、考竟、剖心、射杀、射鬼箭、生瘗、投崖等。虽然都是死,但古代的死法不禁让人脊背发凉,犯罪成本也比今天高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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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处决死囚,一般老百姓是看不到的,尤其是注射,都在室内完成。而古代不同,比如上面所举的“弃市”,就是在市井内完成行刑,被处死后还要“晒尸”几天,或者如“枭首”,把犯人的头看下来挂在城门楼上,目的就是要让大家看看,犯死罪是个什么下场。这种方式带来的影响便不仅仅在犯人本身,而在于通过一种公开残酷处决的方式,对吃瓜群众进行震慑,从某种角度来看,这是统治者权力展示的一种手段。

总之,古代在死刑的执行上,花样比今天多得多,也更残酷,古今对比,才显得今天是多么人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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