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3-10 15:11 | 浙江新聞客戶端 | 通訊員 周燕菲 記者 吳勇

她是十九大後浙江追回的首名“紅通”人員 當庭認罪悔罪

庭審現場。周燕菲 攝

日前,溫州市文成縣人民法院組成合議庭,對被告人陳碎園涉嫌貪污罪一案進行公開審理。逃亡境外11年之久的被告人陳碎園,是黨的十九大之後浙江省追回的首名中央追逃辦掛牌督辦的“紅通人員”。

陳碎園,女,1965年7月出生於浙江省文成縣,原爲中國農業銀行文成縣支行國際業務清算員兼外匯會計。其涉嫌利用職務便利和銀行管理制度漏洞,將價值243萬餘元人民幣的外匯從農業銀行內部待清算賬戶,轉入其私自設立的第三方虛制賬戶,並將款項以現金方式予以取走。2006年4月因案情敗露潛逃境外,2017年11月16日在緬甸勐拉被當地警方抓獲並於當日移交中方公安機關執行逮捕。陳碎園因涉嫌貪污罪,於2018年1月9日被移送文成縣檢察院審查起訴。

她是十九大後浙江追回的首名“紅通”人員 當庭認罪悔罪

2017年52歲的陳碎園被押解回國。(圖片來自網絡)

法庭上,檢察機關共指控了被告人陳碎園19節犯罪事實。2005年11月至2006年4月間,被告人陳碎園利用擔任中國農業銀行文成縣支行國際清算員兼外匯會計的職務便利,通過虛假填制傳票(重複使用外匯匯款報文解付)、虛制西聯匯款收匯單等手段,侵吞中國農業銀行文成縣支行22萬餘歐元及2萬餘美元,摺合人民幣共計243萬餘元。

上述款項大部分被被告人陳碎園拿來償還債務。2006年3月,由於套取的資金過多,陳碎園發現,利用新匯進國內的錢來“拆東牆補西牆”,已經掩蓋不了資金缺口,無法再保持資金賬面平衡。銀行審計發現問題後,也開展了調查工作。2006年4月,陳碎園瞞着家人,攜帶剩餘錢款潛逃出境。

檢察機關認爲,陳碎園身爲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便利,侵吞公款數額巨大,其行爲觸犯了我國刑法,應當以貪污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庭審中,檢察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人陳碎園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表了意見。被告人陳碎園進行了最後陳述並當庭表示認罪悔罪,“我的事連累了我的家人和同事,逃亡在海外也嚐盡了沒有家人、親人的痛苦,我認罪並願意接受法律處罰。”

該縣相關單位領導幹部、銀行工作人員、新聞記者及各界羣衆80餘人旁聽了庭審。

庭審結束後,法庭宣佈休庭,擇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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