僞造逮捕證 催收被開除

近日,甘肅省蘭州市市民高先生在京東金融平臺上的欠款逾期未還之後,竟收到了一張僞造的“逮捕證”,更過分的是他還不斷遭到京東委託的催收公司短信和電話侮辱。

收到“逮捕證”後,高先生諮詢了身邊的律師和警察朋友,被告知這張“逮捕證”是僞造的。高先生稱,起初他並沒有當回事,也沒有報警,但之後不斷收到催收公司的短信和電話威脅,已經威脅到父母,還說要上門:要每人一千塊的車馬費,我從上班的地方跑回家等他們,他說就在我們縣城,隨時來我家,就這樣拖了好幾天,我打電話,他們就不接了...於是選擇向京東客服投訴。

京東方面對此事回應稱,高先生提到的一系列是其委託的第三方催收公司催收員所爲,而這名催收員的行爲也是沒有經過第三方公司授權,更未經京東金融授權的。目前第三方公司已將該員工開除。

蘭州公安局工作人員:這肯定是假的,逮捕證不可能有局長的印章,正常的話,落款就是蘭州市公安局的公章,不可能有經偵大隊或者刑偵大隊的。

而根據我國法律,僞造逮捕證的行爲就已經涉嫌刑事犯罪。

大家遇到大平臺的暴力催收,一定要留好證據,向平臺投訴並報警。

也真心奉勸各位催收,你們一定還記得“四川警方一舉搗毀非法放貸、暴力催收團伙的新聞”,也看到了一旦出事,出去擋槍的肯定是一線催收,何必爲了那麼一點工資而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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