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法制越来越健全了,人们的法律意识也越来越高了,违法犯罪的人也确实越来越少了。

生活中还流传着这样一句话:“打输住院,打赢坐牢”。这个意思讲得很明确了,那就是劝人千万不要打架,无论打赢打输都没有好处。打输了,挨打受气,住院花钱受罪;打赢了,锒铛入狱,赔钱判刑被罚。

你说打架这是何苦呢?

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也避免不了有一些混世的像花臂男等人,处处逞凶斗狠,动不动就随意殴打他人,广大人民群众是深受其害。

如果遇到这样的人,一般的人民群众应该躲避他们远远的。“惹不起,还躲不起吗?”对于这样的人,尽量地不跟他们打交道,以免惹火烧身。

但是也有一些地皮无赖,他有时候是故意找你的事,你躲是躲不掉的。就像近期昆山发生的宝马男以及花臂男之事,电动车主没有惹任何人,但是宝马男和花臂男却偏要找他的事。你们看这该怎么办?

既然坏人要想找你的事,你躲是躲不掉的。如果坏人拿着刀去砍你,而你又躲不掉的情况下,这时你该怎么?

那么唯一的办法只有正当防卫了,但是正当防卫有诸多限制,稍有不慎就有可能成为故意伤害。

最好的结果就是坏人自己将自己砍死了,这样就不用你动手了。不过这样的现象在生活中也可能很少,但是如果真的碰到这样的情况,法律是该如何判呢?

这有两种可能:

第一,坏人有可能是自杀,他那时候也可能是良心发现,自己不想活了,因此自己将自己砍死。

第二,也有可能活该坏人倒霉,自己砍别人的时候却扑了个空,刀却砍在自己的身上,不幸死亡了。这对于别人来讲是一种意外事件。

可以看出以上两种可能都与其他人的行为无关,坏人是咎由自取,怨不得别人。所以,对于其他人,法律是不予追究的。

这正是: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时间一到,自己就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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