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主買完房就有交不完的物業費了,每月都要向物業繳納物業管理費、垃圾費、電梯費、二次加壓費等等總多的費用,如果不交就給業主斷水斷電,還要收取滯納金,甚至一些物業好要在電梯裏安裝電梯卡,如果業主不交費用就別想坐電梯,矮層的還能爬一爬,高層的業主就受不了了。可是物業欠了業主有“3筆錢”,很多業主壓根都沒有見過,被很多物業喫獨食了。業主一定要記得找物業要,這3筆應該屬於自己的錢,你不要物業也不領你的情。

第一筆錢就是小區的廣告收入,業主回家的時候在電梯裏都會看到平面廣告,有的還有電視廣告,這些都是需要找物業交錢才能貼的,然而電梯、公共空間都是業主自己花錢買的,所有權是歸業主的,而不是後來居上的物業公司,在業主不知情的前提下就被物業給賣出去了。一般來說一個小區一年的廣告費就要二三十萬,結果一分也沒有進業主的口袋,都被物業獨吞了。前不久在菏澤就有一個小區,每年都會收到物業發的200塊錢的紅包,這些都是小區的廣告以及其它的收入。

第二筆錢就是小區的車位費,這一部分錢也是應該歸全體業主所有的,因爲小區裏邊的公共空間都是廣大公攤出來的,是小區業主的居住環境的一部分,劃定的車位費也是應該歸業主所有的,雖然只能夠供部分業主使用,但是受益所得應該是大家的,當然也包括使用車位的業主。

第三筆錢就是小區的經營所得,比如說公共部分的幼兒園租賃,小區開設的服務銷售點,以及一些單位來小區臨時租用的場地費用,這些綜合費用都應該歸全體業主所有,應當受業主委員會的監督,並且每年都要給全體業主公示出來,接受所有業主的監督和質詢。

隨着業主主權意識的增加以及專業知識的普及,越來越多的業主都知道了這些權益,然而還有很多小區的業主根本都享受不到這樣的待遇,因爲物業不接受監督,小區業也沒有業主委員會,甚至還有一些業主委員會被物業的小恩小惠給買通了,比如免費供暖,免費停車或者減免或者優惠繳納物業費等等,這些業主都可以找監管部門查處,別讓本該自己的錢變成了一本“糊塗賬”,最後糊里糊塗的進了別人的腰包。

查看原文 >>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