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針對生活垃圾運輸造成二次污染的問題,去年8月8日實施的《廣州市城市管理專用作業車輛和設備管理辦法》對生活垃圾運輸車的日常監管有着系統而細緻的規定。南都記者在現場看到,這些生活垃圾運輸車從外觀上看,新舊程度差異大,新噴了油漆的車輛滴、漏情況明顯較少。

針對生活垃圾運輸造成二次污染的問題,去年8月8日實施的《廣州市城市管理專用作業車輛和設備管理辦法》對生活垃圾運輸車的日常監管有着系統而細緻的規定。然而從市民的直觀感受來看,《辦法》並未得到貫徹落實。

垃圾運輸車一路滴漏還闖紅燈,沿路居民難忍臭味,誰來管管?垃圾運輸車一路滴漏還闖紅燈,沿路居民難忍臭味,誰來管管?每天有大量生活垃圾運輸車經過天鹿南路,前往垃圾填埋場。

市民投訴

拐彎和紅綠燈口滴漏最多、味道最臭

市民尹先生是黃埔區天鹿南路附近的居民,每天早上,他要送小孩上學,之後再去市場買菜回家,整個早晨的生活軌跡都在天鹿南路附近。

尹先生說,由於天鹿南路是廣州市大多數生活垃圾運輸車往返白雲區興豐垃圾填埋場的必經之路,由於垃圾運輸車在運輸過程中,一直存在滴漏的情況,導致沿線的居民常年在臭味的籠罩下生活。

“時間久了就習慣了,以前早上看到有灑水車沖洗路面,現在有一年時間沒見到了。垃圾車滴漏的情況也比以前更嚴重了,加上現在天氣越來越熱,臭氣的問題也越來越厲害。尤其是拐彎和紅綠燈的位置。”尹先生說。

常年生活在此,讓尹先生找到了其中的規律。他說,紅綠燈路口的臭味會更嚴重,是因爲這些垃圾運輸車在紅燈時會急剎車,車內的垃圾可能受到擠壓,導致污水在瞬間擠壓出來;而綠燈亮起時,車輛加速,同樣如此。拐彎的位置比較嚴重,也是因爲進入彎道前的急剎車,和過完彎道之後的急加速導致。

尹先生表示,臭味最濃的位置是天鹿南路和黃陂村大橋高架交叉的位置。他小孩所在的聯合小學就在天鹿南路旁邊,也經常飄着臭味。

“味道讓人難以接受,在轉彎的時候,垃圾運輸車裏的垃圾水就流出來,那纔是真的臭。”聯合小學學生家長廖女士表示。

學生家長張爺爺說:“那些垃圾運輸車很隨意的停在路邊,特別臭,根本聞不得。”

垃圾運輸車一路滴漏還闖紅燈,沿路居民難忍臭味,誰來管管?垃圾運輸車一路滴漏還闖紅燈,沿路居民難忍臭味,誰來管管?垃圾運輸車一路滴漏還闖紅燈,沿路居民難忍臭味,誰來管管?垃圾運輸車闖紅燈過路口。

超速是常態,闖紅燈也常見

“有些現象也很難理解,有些空車回來加速和減速的時候,也有水漏出來。有時候那個水啊,刷的一下從兩邊噴出來,旁邊有人就會噴你一身,不知道爲什麼空車從垃圾填埋場出來,跑了那麼遠的路了怎麼還有水。”尹先生表示,除此之外,這些生活垃圾運輸車還普遍存在超速和偶爾闖紅燈的情況。也因爲車輛平時行駛速度快,所以遇到路口都是急剎車,遇到綠燈亮起來又是急加速,進一步加劇了污水滴、漏的情況。

不過,周圍居民更擔心超速帶來的安全隱患。“這個路段很多垃圾運輸車都有嚴重的超速行爲,對學生們的安全造成很大隱患。”聯合小學學生家長吳女士表示。

“以前超速的問題更嚴重,在前面水聲下路路口附近的位置,是一個拐彎加下坡,那個地方以前經常發生車禍,後來安裝了減速帶就好點了,但車速還是很快,闖紅燈的情況每天都會有。”尹先生表示。

打電話投訴發現“沒有人管”

尹先生對南都記者表示,他通過各種渠道投訴,發現要麼投訴無門,要麼投訴了也找不到事主,好像沒人管、也管不着似的。

尹先生說,投訴首先遇到的問題是,受理投訴的部門都會將投訴的問題歸咎於個案,讓投訴人提供車牌號碼。“這個要求聽上去沒錯,實際上是一個很大的問題,因爲這些垃圾運輸車的車牌只有前面是看得清的,後面的車牌好多都看不清楚,有的故意擋住了,有的壓根沒車牌。”尹先生說,居民去投訴,都是車輛經過後,發現有問題,纔會去看車後的車牌,這個時候往往已經晚了,因爲車牌看不清,對方還超速,你追都追不上。

尹先生說,有一次好不容易看到一輛撒漏嚴重的車輛掛着清晰的車牌,他趕緊騎電動車追上去記下來。“我投訴給12345,對方轉到黃埔區這邊來處理,黃埔區這邊又讓我去找一個叫環美公司的,環美公司說查了車牌,又說不是他們的車,這個事又擱淺了。”尹先生說,現在的情況根本不是個案,而是普遍存在的問題。受影響的地方也不僅僅是天鹿南路一帶。“因爲撒漏肯定是撒一路,我們這只是一小段。”尹先生說。

送小孩上學的林爺爺說,垃圾運輸車在這條路走了十多年,一直都很臭,他們也沒有辦法,以前也反映了多次,但一直沒用。

現場走訪

26輛車5輛漏污水、12輛看不清車牌

5月22日上午8:00,在附近市民的引導下,南都記者來到天鹿南路進行採訪,在上下班的高峯時間段,生活垃圾運輸車從廣汕二路進入天鹿南路,將一車車生活垃圾運往興豐垃圾填埋場,然後又從此返回拉下一車。

當天天氣涼爽,且有微風,南都記者驅車從廣汕二路進入天鹿南路之後,打開車窗,空氣中飄着臭味。道路的兩邊有天鹿花園、廣東省城市建設技師學院蘿崗校區、聯合小學、華標峯湖御境小區等環境敏感點。

南都記者在天鹿南路和黃陂村大橋高架交界的位置進行蹲點觀察,發現市民投訴的情況確實普遍存在。僅當天上午9時許,10分鐘內有26輛生活垃圾運輸車單向經過天鹿南路,前往垃圾填埋場。其中有5輛存在不同程度的污水滴漏的情況,有12輛車看不清車牌。由於黑臭污水的滴、漏、灑,路面顯得烏黑而發亮。

南都記者在現場看到,這些生活垃圾運輸車從外觀上看,新舊程度差異大,新噴了油漆的車輛滴、漏情況明顯較少。垃圾運輸車後的號牌懸掛的位置不大一樣,有的靠車廂的上部,有的在車尾的下面,有的在車廂的側面,有的在中間,有的則懸掛在車後輪擋泥板上面。

但比較遺憾的是,無論是懸掛在哪個位置的車牌,都有無法辨識的情況,有的因爲沾滿了污漬;有的是油漆斑駁;有的完全沒了油漆,只剩下一塊髒兮兮的鐵牌;有的甚至被反光條給故意遮擋。

“如果是因爲髒,那麼說明你車沒認真洗;如果是掉漆,說明維護保養不到位,換塊牌重新噴點漆要多少錢?故意遮擋起來的又是什麼目的?”尹先生說,這些車輛問題一大堆,好像既沒人管,市民投訴也找不到責任人,這讓他們感到非常困惑。

目睹一輛垃圾車闖紅燈

南都記者在上述路段的紅綠燈路口觀察發現,由於路段經過村莊,因此在行人經常過馬路的地方都設置了紅綠燈,而路口闖紅燈的情況確實也是常見,且不僅是垃圾運輸車。

南都記者留意到,如果路口沒有其它車輛,也沒有什麼行人的情況下,不少車輛會無視紅燈的存在,不減速就會直接通過。

22日上午9時20分許,黃陂村大橋高架與天鹿南路交界處附近的一處路口亮起了紅燈,行經的車輛一一在此等候,但一輛車牌號爲粵AV3821的垃圾清運車,空車返城時,從快車道呼嘯而過,毫不猶豫地就衝了過去……

“你在這裏站久一點,還會有的,這不是偶然的。”尹先生表示。

跟蹤車輛到垃圾站,照樣被否認

爲了搞清楚車輛到底是誰負責的,周圍的羣衆驅車帶記者跟蹤幾輛號牌不清且存在滴漏的車輛一看究竟。

南都記者一行分頭跟蹤了3臺車,一臺垃圾車去了天河區棠東垃圾轉運站,一臺垃圾車去了白雲區環洲四路33號金沙街沙鳳垃圾壓縮站,一臺垃圾車到了增槎路附近的荔灣區城市管理機械化作業管理中心。

南都記者留意到,不同的生活垃圾運輸車駕駛室門外的位置均噴塗顯示了其所屬轄區。但由於市民發現問題之後都是追着車尾跑,一直沒有關注到這些字樣,在舉報投訴時,也從來沒有人給他們清晰的指引。

天河區棠東垃圾轉運站和荔灣區城市管理機械化作業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員對南都記者表示,車輛是屬於區環衛部門車隊的車輛。對於爲什麼出現污水滴、漏和號牌不清的情況,荔灣區城市管理機械化作業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員現場沒有回答,只要求記者(當時以市民身份進行詢問)儘快離開,“否則會很麻煩。”

天河區棠東垃圾轉運站的相關負責人則表示,本來“質量管理所”就批准他們將後車牌懸掛在後車輪擋泥板上面,這個位置正常情況下本來就看不到,因此懸掛在其它地方看不看得清楚,他認爲也沒有什麼問題。

南都記者瞭解到,廣州市大多數生活垃圾運輸車都隸屬於各區城管部門的環衛車隊,但也有少量的車是由清潔公司所有及使用,但都在城管部門的監管範圍內。

在沙鳳垃圾壓縮站,工作人員身穿“綠森環衛”的工作服,南都記者和跟蹤的市民一行將車輛停下後,此前跟蹤的車輛恰好又裝滿了垃圾從場內駛出,污水從車尾嘩啦啦流下來。南都記者向相關工作人員瞭解情況,被指引到不遠處的“廣州市綠森清潔服務有限公司”,南都記者對行政總監出示證件、表明來意後,對方詢問車牌號多少、司機有沒有扣住。得知車輛車牌不清,且已開走之後,對方立刻表示“這裏是白雲區,垃圾車輛不可能去到黃埔。”

南都記者表示,一路從黃埔跟蹤到此,並出示相關視頻,但該行政總監以沒有舉報具體車牌號和當事司機爲由立即予以否認。並表示,如果垃圾運輸車有問題,應該由政府部門來找他們,而不是投訴的市民和記者。

生活垃圾運輸車到底有沒有人管?有,而且管理辦法非常完善和細緻。南都記者瞭解到,2018年8月2日,廣州市城管委發佈了《廣州市城市管理專用作業車輛和設備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並於去年8月8日開始正式實施。

專門修訂《辦法》防止車輛二次污染

廣州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官網信息顯示,廣州市城管委頒佈的《廣州市城市管理專用作業車輛和設備管理辦法》以部門規範性文件於2013年5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信息稱,2012年之前,廣州市城市管理專用作業車輛和設備“重使用、輕管理”的現象較爲普遍,使用過程中“跑、冒、滴、漏”造成二次污染,嚴重影響城市的市容觀瞻、行業形象和居民生活,成爲城市管理的重點和難點之一。

儘管相關車輛和設備已經具有垃圾裝載容器密閉功能和針對性的防滴漏裝置,但“跑、冒、滴、漏”問題沒有得到實質性的改善。主要原因有三個方面,一是設備日常維護缺乏制度規範,造成設備外觀和功能性設備損壞或沒有及時修復;二是缺乏定期維護保養的剛性要求,設備老化、損壞嚴重;三是設備使用過程中沒有按規操作,造成密閉性失效,出現污水滴漏二次污染。

因此,從完善提高城市管理水平、監管手段的角度入手製定原《辦法》,實行定期檢查,成爲當時的必然選擇。市政府在制定市人大002號決議實施方案時明確要求,建立城市管理專用作業車輛和設備定期檢查制度。廣州市城管委於2017年11月啓動對原《辦法》的修訂工作,將法律、法規的最新要求與監管工作以及所要解決的問題和新舉措納入到修訂後的《辦法》中,以繼續推進相關監管工作的持續開展。

主管部門爲市城管,日常監管在區城管

《辦法》明確規定,廣州市城市管理委員會(現更名爲廣州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是城市管理專用作業車輛和設備的主管部門,區城管部門負責行政區域內城市管理專用作業車輛和設備的日常監管。

《辦法》要求,各區城管部門應當督促使用單位對城市管理專用作業車輛和設備進行維護保養,確保車容美觀,車況良好。加強對垃圾運輸車輛司乘人員的教育,嚴禁垃圾運輸作業超高超載、垃圾外露、掛包、揚灑和滲濾液滴漏。

各類分類垃圾收運車輛、各類生活垃圾收運車輛、各類垃圾中轉、壓縮或處理設備每三個月檢查一次。城市管理專用作業車輛和設備檢查採取以區爲單位,定時定點集中檢查爲主,零散或複檢車輛定點送檢爲輔,過程抽查配合的模式。

城市管理專用作業車輛和設備檢查的內容包括:專用設備基本安全性能評價;車容車貌、設備整體外觀評價;防“跑、冒、滴、漏”功能性檢測;污水排放、工作環境質量評價等。

《辦法》要求,被評價爲不合格的車輛要在30日內完成整改,提請複檢。未經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繼續作業造成泄漏、遺撒的,採取孰高適用原則按照最高額度處罰。

《辦法》明確,各類水上垃圾收集、保潔船隻及各類垃圾中轉、壓縮或處理設備等城市管理作業設備由城市管理機械設備保障機構上門檢查;城市管理專用作業車輛和設備實行全過程監督,由城市管理機械設備保障機構在垃圾中轉、壓縮站和生活垃圾終處理設施等場所進行不定期抽查。

採寫/攝影:南都首席記者 劉軍 南都記者 李冠祺 實習生 韓曉娟 葉曉文 鄧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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