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3)中國政府之所以提出上述方案,是由於中法雙方根據富爾先生所轉述的法國總統戴高樂將軍不支持製造兩個中國的立場,對下列三點達成了默契:。(1)富爾先生代表法國總統戴高樂將軍表達了恢復中法正常外交關係的願望,中國政府欣賞法國政府的這種積極態度,並確認,中國政府對建立和發展中法關係抱有同樣積極的願望。

來源:《黨史信息報》

中法建交幕後臺前祕錄

1964年1月27日格林威治時間11時,北京和巴黎同時公佈了中法建交聯合公報,全文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法蘭西共和國政府一致決定,建立外交關係。兩國政府爲此商定,三個月內任命大使。”

公報極簡短,中文僅四十四個字,卻是兩國幕後祕密運作艱苦談判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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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高樂將軍自故鄉科隆貝教堂村東山再起,當選法蘭西第五共和國總統,於1959年1月再主愛麗捨宮後,在外交政策上獨立自主,推行戴高樂主義,維護法國及西歐利益,與美國相抗衡。他欲在中蘇關係交惡之機,與中國建立外交關係,提升巴黎戰略地位,於是委託參議員艾德加·富爾赴北京和中國領導人作半官方試探會談。富爾是法國前總理,曾於1957年訪華,主張中法建交。

富爾以漫遊亞洲四國爲掩護,於1963年10月22日——11月5日在中國逗留十五天,祕密和周恩來、陳毅六次會談,並受到中共中央主席毛澤東、國家主席劉少奇接見。

在風雲變遷的國際形勢下,與西歐大國、在聯合國擁有安理會常任理事國席位的法蘭西建立外交關係,無疑正是我國的迫切企求。中共中央和毛主席對富爾來訪十分重視,決定由周總理親自主持與富爾的會談;並指定由中國人民外交學會會長張奚若出面邀請。

富爾於10月23日、10月25日、10月31日及11月2日,在北京和周恩來進行了談判。

在中南海西花廳的會談中,富爾強調:戴高樂總統不支持兩個中國,法國如承認北京政府,那就是隻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但是,巴黎與北京建交,不得先與臺灣斷絕外交關係。鑑於此,周恩來表示,法國可以就下列三種方式擇一作決定:

(1)法國先和臺灣斷交,再和北京建交;

(2)如英國、荷蘭所採方式,先建立代辦級外交關係;

(3)先各設民間貿易代表機構,暫緩正式建交。

富爾強調說:“戴高樂將軍指示,不得先與臺北斷絕外交關係爲巴黎承認北京建立外交關係的條件。”並指明:“此係戴高樂總統談判的底線。應由法國自己處理與臺灣關係;但,並非搞兩個中國。戴高樂將軍從未忘記二戰時同蔣介石委員長的友誼。”

富爾與周恩來彼此方案矛盾頗大,在釣魚臺,中法談判一度出現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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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北京巴黎交往及可能發展的關係,西歐和日本至爲關注。臺灣和美國更是焦慮不安,其情報特務機構和外交官多方刺探。富爾10月22日抵達北京的兩天後,即24日,臺駐美“大使”蔣廷黻即奉命拜訪美國國務卿臘斯克,談到外傳法國將承認中共政府,臘斯克告蔣此項傳聞完全無稽,法國外長在華府並未討論此事。臘斯克稱,富爾中國之旅只爲促進中法貿易,並無多大政治意義;法國實無改變對中共政策之議。又說,戴高樂執行法蘭西獨立外交,法國如擬承認北京,並非必要同美國磋商。直至11月16日,法國政府發言人還聲明:富爾訪華純爲私人性質,並無官方任務;承認北京尚爲遙遠。12月9日,臺駐美“大使”奉命拜訪美國國務院主管遠東事務助理國務卿希爾斯曼,被告知法國現在無意承認中共。國務卿臘斯克12月13日將赴法國出席北大西洋公約組織部長會議,蔣廷黻要求臘斯克代爲向法國詢問。希爾斯曼告蔣,法國政府已有聲明,臘斯克不便再代臺北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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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恩來考慮到法國與我建交決心真誠,其要求中方讓步旨在減緩法國國內反對派壓力以及應有較大空間對美國、臺灣,決定對方案作出若干調整,但雙方必須有書面爲憑。與富爾幾經磋商達致默契後,11月2日凌晨,中方向法方提出直接建交對案,以《周恩來總理談話要點》的最後書面稿交富爾。其主要內容有:

(1)富爾先生代表法國總統戴高樂將軍表達了恢復中法正常外交關係的願望,中國政府欣賞法國政府的這種積極態度,並確認,中國政府對建立和發展中法關係抱有同樣積極的願望。

(2)中國政府根據中法兩國完全平等的地位,從改善中法兩國關係的積極願望出發,提出中法直接建交的方案。

(3)中國政府之所以提出上述方案,是由於中法雙方根據富爾先生所轉述的法國總統戴高樂將軍不支持製造兩個中國的立場,對下列三點達成了默契:

1、法蘭西共和國政府只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爲代表中國人民的唯一合法政府。

2、法國支持中華人民共和國在聯合國的合法權利和地位,不再支持所謂中華民國在聯合國的代表權。

3、中法建立關係後,在臺灣的所謂中華民國政府撤回它駐在法國的外交代表及其機構的情況下,法國也相應地撤回它駐在臺灣的外交代表及其機構。

至此,中法建交原則框架已達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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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高樂審閱富爾報告後,同意富爾報告結論,批示外交部運作辦妥。

北京四次會談及在《周談話要點》上的雙方簽字,雖原則已定,但具體問題尚多,亟待與法方磋商落實,陳毅元帥提名由能文能武的李清泉(駐瑞士大使)負責。

法國外交部派其歐洲司司長狄普·馬歇到瑞士首都伯爾尼,於1963年12月12日開始同李清泉正式談判。馬歇說明,法方認爲中法建交時機已經成熟;法國提議以公佈聯合公報宣佈建交,取代北京所商定的互換照會方式。但,在程序及文字表述等方面雙方爭執不下。

1964年1月9日,馬李第三次會談。李清泉說明,如果法蘭西政府實質上不堅持製造兩個中國的立場,而僅爲接受措辭有困難,中國政府可以刪去有關句子。但是,聯合公報發表後中方將對外發表自己的解釋,法方要以複述中國聲明的方式,予以確認。

這樣,李清泉和馬歇就聯合公報的運作在瑞士首都祕密談判,最終完全達成協議。

至此,法國對美、臺玩外交辭令,也不堅決否認有關傳言。直到聯合公報發表前,戴高樂纔將中法建交決定通知美、英、日本、西德,並於1964年1月19日委派潘切諾夫將軍爲特使,攜戴高樂函飛臺北。戴函一再表達對蔣的尊仰敬意外,明確複稱:“法國政府將和北京政府建立外交關係一事,果屬正確。”

1月24日,臺灣向法國嚴重抗議。蔣介石則致函戴高樂,要求推遲與北京建交。但,美、蔣企求全落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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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7日,中法聯合公報向全世界宣佈。

1964年2月1O日晨,法駐臺北代辦賈唐接巴黎電拜訪臺“外交部長”。告知:彼奉法國政府訓令通知貴方,法國正將中法建交有關事宜付諸實施。臺方再詢:“貴代辦所告以上各節,是否即法國與我斷交之表示?”賈唐答:“是!”。握手、鞠躬、告退。看來,所謂對老朋友的多情多義,在國際政治現實前只有靠邊拋開。

臺灣“行政院”當晚舉行緊急臨時院會,宣佈自1964年2月10日起和法國斷交。

1964年2月25日,中、法臨時代辦分別到達巴黎、北京。4月10日,兩國同時宣佈大使任命。5月31日,法國首任駐華大使呂西安·佩耶向劉少奇主席呈遞國書。6月6日,我國駐法蘭西首任特命全權大使黃鎮將軍向戴高樂總統呈遞國書。

中法建交作業至此圓滿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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