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只还一毛钱 女子拒不执行被拘留

“分期履行可以啊,一天还一毛钱行不行?”

近日,声称一天只还一毛钱的被执行人陈某,因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被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法院司法拘留15日。

被执行人陈某及其前夫周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向覃某借款1万元,并写了借条给覃某收持,双方约定了借款利息及借款期限。但借款到期后,陈某、周某却并未按期还款, 申请人多次催款无果后,将二人起诉到柳江法院。2017年8月,法院判决:陈某、周某二人偿还覃某本金及利息共计10542.5元。

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迟迟不履行还款义务,无奈之下,覃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柳江法院立案后,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其履行还款义务,但被执行人一直四处躲藏、拒不履行还款义务,亦不向法院申报其个人财产信息。法院在穷尽执行手段后,没有查控到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被执行人也销声匿迹,案件执行陷入困境,法院终结了该案的执行程序。

执行法官向陈某讲解相关法律,规劝其自动履行,并说明如果陈某确实存在资金周转困难的情况可以采取分期的方式归还欠款。然而面对执行干警的释法劝说,陈某不仅不愿履行反而对执行干警出言不逊。

“拘留我啊,拘留我十五天之后,我不走,再拘留我十五天啊!继续拘留我咧。”

“不还钱关你什么事,欠你钱啦?”

面对拒不配合执行工作,有偿还能力而拒不履行的陈某,法院最终决定对其司法拘留15日。

(柳江法院 王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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