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只還一毛錢 女子拒不執行被拘留

“分期履行可以啊,一天還一毛錢行不行?”

近日,聲稱一天只還一毛錢的被執行人陳某,因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判決確定的義務,被柳州市柳江區人民法院司法拘留15日。

被執行人陳某及其前夫周某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資金週轉困難爲由向覃某借款1萬元,並寫了借條給覃某收持,雙方約定了借款利息及借款期限。但借款到期後,陳某、周某卻並未按期還款, 申請人多次催款無果後,將二人起訴到柳江法院。2017年8月,法院判決:陳某、周某二人償還覃某本金及利息共計10542.5元。

判決生效後,被執行人遲遲不履行還款義務,無奈之下,覃某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柳江法院立案後,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書,責令其履行還款義務,但被執行人一直四處躲藏、拒不履行還款義務,亦不向法院申報其個人財產信息。法院在窮盡執行手段後,沒有查控到被執行人可供執行的財產,被執行人也銷聲匿跡,案件執行陷入困境,法院終結了該案的執行程序。

執行法官向陳某講解相關法律,規勸其自動履行,並說明如果陳某確實存在資金週轉困難的情況可以採取分期的方式歸還欠款。然而面對執行幹警的釋法勸說,陳某不僅不願履行反而對執行幹警出言不遜。

“拘留我啊,拘留我十五天之後,我不走,再拘留我十五天啊!繼續拘留我咧。”

“不還錢關你什麼事,欠你錢啦?”

面對拒不配合執行工作,有償還能力而拒不履行的陳某,法院最終決定對其司法拘留15日。

(柳江法院 王澤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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