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巴黎人報》1月9日報道,政府近期內將宣佈一套懲治校園暴力的行動方案,其中一些措施旨在懲罰有暴力行爲的青少年的家長,方式是取消施暴學生的家庭補助金。

此前,右派陣營經常提到這個構想:主旨是對校園裏犯下暴力行爲的學生,取消其家庭補助金。據悉,政府將採用這項構想。政府的一個工作小組已着手研究這個課題,下週將向國民教育部長布朗蓋提出可能採取的措施名單。

去年10月,克雷代伊(CRETEIL)一所高中的一名女教師遭一名男學生持假手槍威脅,教育部長當時就提到“要讓家長負起責任”,甚至可能對家長“罰款”。教育部隨後啓動工作小組的調研工作,原預定去年12月中旬公佈懲治校園暴力計劃,但由於“黃衫”危機,政府被迫把日期推遲到2019年初。

法國政府近期內將宣佈一套懲治校園暴力的行動方案,其中一些措施旨在懲罰有暴力行爲的青少年的家長。

政府的行動計劃仿效2011年薩科奇任內的西奧蒂(ERIC CIOTTI)法,這條法律後來被奧朗德政府廢除。它針對曠課的學生:學生無故重複多次曠課,就取消學生家長的家庭補助金。

其運作方式是:學校將有關的暴力情況向學區教育局通報,教育局再負責要求家庭補助金管理金庫停止向有關家長髮放補助金。施行的原則爲:“懲罰的金額應相當於物質損壞賠償費”。“在停止發放補助金之前,必須要有一些嚴厲的警告。普通的警告對大多數成年人都有效”。另外,“對特殊情況還得酌情考慮,對帶着四個孩子、生活拮据的單身母親,不能加劇其負擔”。

FCPE家長聯合會反對這套計劃,“這等於把國民教育部工作人員變成法官,由他們負責決定誰值得和誰不值得領這筆錢。但法官是一門職業,法官已經有權剝奪某些人的家長權亦即剝奪其領取家庭補助金的權利。如果每個人都可以做其他人的職業,這是空談無用的政治議論。”

反對這項措施的人還指出:對只有一個小孩的夫婦,或收入高的家庭,停發家庭補助金無濟於事。

這項措施已有前例。1959年,政府曾發佈一道政令規定:家庭補助金只發給確實去上學的學生家長。學區教育局的督學可以要求暫停發放或取消補助金。這項措施被認爲缺乏效力,2004年被廢除。

另外,2006年的“家長責任合同”允許省議會議長針對多次曠課和“騷亂校務運作的學生”,要求家庭補助金管理金庫停止發放補助金。

(歐洲時報/ 周文儀 編譯報道)

編輯: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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