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公共食堂是20世紀50年代中共在探索適合本國特點的社會主義建設道路歷程中, 伴隨“大躍進”和人民公社化運動的發展而驟然興起的“新生事物”。到1958年底, 全國農村共建立公共食堂340多萬個, 在食堂喫飯的人口占全國農村總人口的90%。公共食堂辦起來後, 尤其是公社化後曾一度實行“喫飯不要錢”的供給制, 而且提倡“放開肚皮喫飯”, 這種建立在絕對平均主義基礎上的公共食堂, 其弊端很快就暴露出來。1959年上半年, 一哄而起的農村公共食堂有的因無米下鍋停夥, 有的因羣衆不滿解散, 不少地方的公共食堂相繼垮臺, 農民又回到自己家裏喫起了小鍋飯。廬山會議前各地對公共食堂作了初步的調整, 不少地方的公共食堂按照羣衆的要求進行了解散。但在廬山會議後的“反右傾”過程中, 全國農村再次出現了大辦公共食堂的高潮, 一度散夥的公共食堂又相繼恢復。至1959年底, 全國農村已建公共食堂391.9萬個, 在食堂喫飯的約4億人, 占人民公社總人數的72.6%。

對於農村公共食堂, 毛澤東一度很看好, 並認爲舉辦公共食堂是消滅家庭私有觀念、鞏固社會主義陣地並加速走向共產主義社會的一條路子。隨着時間的推移, 公共食堂本身存在的絕對平均主義的缺點逐漸暴露, 出現了許多的問題:沒有節省勞動力, 不節省燒柴還浪費;社員在食堂喫得並不好, 出現了全國性的饑荒;某些幹部趁機多喫多佔, 引起社員強烈不滿;打擊農民的生產積極性……1961年1月毛澤東提出“大興調查研究之風”, 聽取了大量的調查彙報, 瞭解到了許多農村公共食堂的真實情況。隨着調查的深入, 毛澤東的態度逐漸明朗, 最終下決心解散公共食堂。

毛澤東的調查分爲直接調查和間接調查

從1960年下半年到1961年上半年公共食堂解散前, 毛澤東主要是通過間接調查瞭解農村公共食堂情況。依照毛澤東的相關說法, 間接調查就是通過召開省、地、縣各級會議, 聽取彙報以瞭解情況, 或派身邊工作人員去基層調查, 然後聽取彙報。

毛澤東不僅親自領導調查組調查公共食堂問題, 還廣泛聽取各中央局, 各省、市、自治區調查組的彙報, 聽取關於農村公共食堂的意見和建議。1961年1月20日前後, 毛澤東派田家英、陳伯達、胡喬木三人各帶一個調查組, 分別去浙江、湖南、廣東三省農村, 以10至15天的時間, 各調查一個最好的隊和最壞的隊。這是毛澤東直接領導的調查組, 到實踐的第一線去作系統的調查研究。三個調查組向毛澤東提供了許多具體的、生動的、有重要價值的第一手材料, 成爲毛澤東調整農村政策的重要依據。

1961年1月下旬, 毛澤東乘火車離開北京, 於2月13日到達廣州。在將近一個月的時間裏, 他沿途聽取了河北、山東、江蘇、浙江、江西、湖南和廣東七省省委及田家英、胡喬木、陳伯達三個調查組組長的彙報, 還同一些縣委書記談了話, 作了一路的調查研究。

2月6日, 田家英向毛澤東彙報了關於和合生產隊 (浙江魏塘公社14個落後隊中的一個) 公共食堂問題的調查情況:社員對公共食堂普遍不滿, 不願意在食堂喫飯, 食堂實際上是造飯工廠, 不做菜, 社員將飯打回去, 還得再熱一次。毛澤東在聽取浙江省委負責人江華、霍士廉、林乎加、李豐平彙報整風整社和省委召開擴大會議的情況時, 發表了自己對食堂的看法:“食堂劃小爲好, 幾戶人家辦一個, 大了恐怕對生產不利。要多樣化, 有長期食堂, 有農忙食堂, 也有自己燒飯。辦食堂一定要適合羣衆的要求。總而言之, 不論辦什麼事一定要適合情況, 適合情況了就能增產, 適合情況了羣衆就高興。”此時, 毛澤東並沒有放棄辦食堂的打算, 但是有些鬆動了, 還指出有的人也可以不喫食堂。毛澤東的這一變化同浙江調查組的反映不無關係。這次彙報, 使毛澤東瞭解到公共食堂在一部分羣衆中並不受歡迎。

在杭州到紹興的專列上, 華東局第一書記兼上海市委第一書記柯慶施向毛澤東講公共食堂辦得如何好, 喫食堂有多少好處, 許多人對公共食堂一片讚揚。毛澤東本來就十分看好公共食堂, 聽柯慶施這麼一說, 也不禁欣慰起來。然而江蘇省委第一書記江渭清卻說了公共食堂的不好:第一, 食堂耗糧特別大;第二, 現在辦公共食堂, 不許養雞、養鴨、養豬、養羊, 結果沒有蛋喫, 沒有肉喫;第三, 喫食堂浪費大得不得了。這大概是毛澤東第一次聽地方大員講食堂的不好, 雖然他對此還有些半信半疑, 但畢竟聽到了關於辦公共食堂的不同意見。

2月10日, 毛澤東在江西向塘鐵路支線的專列上, 聽江西省委負責人楊尚奎、邵式平、方誌純、劉俊秀彙報時, 關於食堂, 毛澤東說:辦食堂要滿足三種人的要求, 比如沒有結婚的單身漢, 或者結了婚的沒有孩子的, 他們就願意喫常年食堂, 就辦常年食堂;比如有孩子的人, 農忙時願意喫食堂, 農閒時願意在家裏自己做飯喫, 就辦農忙食堂;還有一大部分人不願意在食堂喫的, 那就滿足他們, 可以不參加食堂。

2月12日, 毛澤東在長沙附近鐵路支線的專列上與湖南省委第一書記張平化和胡喬木進行談話。毛澤東特意詢問了湖南辦食堂的情況。胡喬木根據他們的調查, 以長沙縣爲例, 認爲食堂這個制度現在還不算勉強的。毛澤東在湖南聽到的大都是對食堂肯定的話, 這與在浙江的調查所瞭解的情況正好相反。他進一步提問:“既然社、隊有一、二、三類, 難道食堂就沒有三類的?”張平化說:“去年我們排了一下, 辦得比較好的佔10%;辦得差一點點的佔20%。總的來說, 垮食堂還沒有成風。”胡喬木又補充了一句:“它遇到災難的時候, 還起到很大的作用。”

同樣是食堂問題, 同樣是經過親身調查, 浙江調查組與湖南調查組反映的情況卻截然不同, 這裏有一個重要原因, 就是浙江調查的是一個壞的生產隊, 湖南調查的是一個好的生產隊。通過聽取調查彙報, 毛澤東對待食堂這個關係上億農民切身利益的大問題, 比過去冷靜、客觀得多。他不但能夠認真聽取對食堂持否定態度的意見, 而且對肯定食堂的意見, 總要從反面提出疑問, 力求使自己得到一個符合真實情況的認識。

《農業六十條 (草案) 》頒佈, 提出公共食堂必須堅持真正自願參加的原則

1961年2月22日, 毛澤東直接領導的三個調查組在廣州會合。他以三個調查組爲基礎, 召集陶鑄、陳伯達、胡喬木、廖魯言、田家英等在雞頸坑開會, 討論起草《農村人民公社工作條例》問題, 並吸收了湖北等幾個省的負責人蔘加討論和修改。

3月7日, 毛澤東與湖北省委第一書記王任重單獨談話。他再次強調參加食堂要大家願意, 同時表示:“我們辦食堂這個制度是肯定了的。”王任重對辦食堂也表示贊成:“食堂不辦不行, 肯定還是要辦, 因爲婦女要參加勞動, 還有一部分貧農確實要喫食堂。但有一部分中農也確實不願意喫食堂, 因爲不如家裏喫得好。”王任重還反映了一些食堂爲了解決燒柴問題, 用了許多勞動力去拾柴, 結果沒有多少勞動力去搞生產;還有的拆房子燒, 有的拆橋燒, 有的甚至把修好了的水閘拆了當柴燒的情況。毛澤東說:“那就非得改變不可!”

可是, 徹底解決食堂問題還不那麼容易。中央緊急指示信明文規定, 要堅持食堂制度, 毛澤東也講要堅持食堂制度。在幹部中間, 儘管有不贊成食堂的, 但受思想禁錮, 不敢對食堂有所非議。

3月11日, 爲了討論《農村人民公社工作條例》和進一步解決農業問題, 中共中央決定在廣州召開工作會議。廣州工作會議講到食堂問題時, 毛澤東說:“有些食堂難以爲繼。廣東有個大隊書記說辦食堂有四大壞處:一是破壞森林, 二是浪費勞力, 三是沒有肉喫 (因爲家庭不能養豬) , 四是不利於生產。這個同志提出的問題值得注意。這些問題不解決, 食堂非散夥不可。”“沒有柴燒把橋都拆了, 還扒房子、砍樹, 這樣的食堂是反社會主義的。看來食堂要有幾種形式, 一部分人可以喫常年食堂, 大部分人喫農忙食堂。北方冬季食堂非散夥讓大家回家喫飯不可, 因爲有個取暖的問題。”

毛澤東對食堂 (當然是部分的) 作這麼尖銳的批評, 還是第一次。儘管這樣, 此時毛澤東仍然肯定食堂制度, 還沒有從根本上取消食堂的打算。所以, 1961年3月22日中央正式發出的《農村人民公社工作條例 (草案) 》 (簡稱《農業六十條 (草案) 》) 提出公共食堂必須堅持真正自願參加的原則, 但同時又強調“在一切有條件的地方, 生產隊應該積極辦好公共食堂”。

《農業六十條 (草案) 》頒發以後, 廣大農民對中央下決心解決農村工作中的問題和條例中的許多規定表示擁護, 但對食堂問題和其他一些條文持不同意見的比較多。一些負責同志和調查組在調查羣衆對《農業六十條 (草案) 》的反映之後向毛澤東彙報了有關食堂問題的意見。

毛澤東收到一份主張立即解散公共食堂的正式報告

1961年4月9日, 毛澤東在專列上聽取張平化和剛從韶山大隊調查回來的胡喬木對《農業六十條 (草案) 》的彙報。張平化說:“講食堂好的, 講得很多;講食堂壞的, 也講得很多。我聽了以後, 覺得原來自己對食堂的看法有些片面, 好像不喜歡食堂的就是那些富裕中農。”毛澤東深有同感地說:“願意參加食堂的是少數人。食堂的確存在幾個問題, 所說用工太多, 浪費勞力嘛!浪費柴火, 破壞森林嘛!還有浪費糧食, 再一個就是社員不能養豬。得兩頭搞, 一頭是搞食堂, 一頭是家裏開伙。”

胡喬木向毛澤東彙報說:“食堂問題在目前特別突出。幹部很敏感, 羣衆也很敏感, 一談就是食堂。原來我在長沙看到的情況, 是食堂搞得好的。同時還有這麼個原因, 就是過去省委一貫強調這個東西, 幹部不敢議論這個問題, 羣衆也不敢議論, 所以就沒有發現懷疑的言論了。這回‘六十條’這麼一說, 好些大隊反映, 說念這一條的時候, 羣衆最欣賞的是末了一句:‘可以不辦。’”“家裏喫飯, 多一點少一點, 他就是量體裁衣了;而喫食堂呢, 有那麼多定額, 反正要喫掉, 喫掉了還覺得不夠, 喫得不好。”毛澤東說:“還有一條, 在食堂喫飯沒有家裏搞得好喫。”

胡喬木說, 韶山公社5個大隊的89個食堂, 已經散掉50個, 討論《農業六十條 (草案) 》以後, 估計還要繼續散。毛澤東又問, 剩下的三十幾個爲什麼還要維持?胡喬木說, 因爲思想還沒有解放, 食堂的優越性宣傳了很久, 說食堂是社會主義陣地。毛澤東說:“河北也是這麼宣傳的嘛, 什麼社會主義食堂萬歲。”胡喬木向毛澤東建議現在解散有利而且可以解散。毛澤東說:“要看現在有沒有鍋竈, 有沒有糧食, 有沒有柴火, 有沒有房子。”胡喬木根據實際調查的情況說:“我們傾向於快一點解決爲好。雖然有些困難, 分過了之後, 羣衆還是會陸陸續續自己去解決的。”

湖南調查組在食堂問題上的彙報與上次彙報的不同, 說明要了解真實情況, 特別是食堂這樣敏感的問題, 必須作深入的調查。走馬觀花不行, 時間短了也不行, 只調查一個地方也不行。胡喬木這次對食堂問題的彙報比上一次彙報深刻得多, 具體得多了。所以, 毛澤東聽完彙報後說:“聽你這一講, 我現在到韶山去, 也看不出什麼名堂來, 還不是你講的這一套。”

4月14日, 胡喬木就公共食堂問題給毛澤東寫了一份《關於在韶山公社解決食堂問題的報告》。報告說:“在韶山公社幹部和社員討論‘六十條’的時候, 我們遇到的最突出的問題, 就是公共食堂問題。從羣衆反映看來, 大多數食堂目前實際上已經成了發展生產的障礙, 成了黨羣關係中的一個疙瘩。因此, 我們認爲, 這個問題愈早解決愈好。”報告在列舉公共食堂種種問題之後說:“在這種情況下, 大多數食堂勢在必散, 而且散了並沒有損失, 反而對整個工作有利。”湖南調查組根據韶山一個食堂的經驗證明, “羣衆要求散的食堂不但應該散, 而且可以散得很快很好”。

這是毛澤東收到的第一份主張立即解散公共食堂的正式報告。毛澤東把胡喬木的來信及四個附件批給張平化, 請他印發湖南三級幹部會議予以討論。4月16日晚, 毛澤東召集劉少奇、陶鑄、胡喬木、王任重開會。據王任重的日記所載:“談到食堂問題, 大家都認爲這是脫離羣衆、最不得人心的一件事。辦了公共食堂妨礙了生產的發展, 對於救災非常不利。”4月26日, 鄧小平根據毛澤東的意見, 以中共中央名義將胡喬木的信及四個附件轉發各中央局, 各省、市、自治區黨委, 作爲研究和解決食堂問題和有關問題的參考。


1961年毛澤東調查研究農村公共食堂問題

1961年3月, 毛澤東在廣州舉行的中共中央工作會議上講話。會議討論制定了《農村人民公社工作條例 (草案) 》

毛澤東指示在會議召開之前廣大幹部對農村中的若干關鍵問題 (包括食堂問題) 進行重點調查, 大興調查研究之風。

《農業六十條 (修正草案) 》下發後, 公共食堂紛紛解散

中央和各省、市、自治區負責人按照毛澤東的指示要求, 紛紛到農村作調查。劉少奇、周恩來、朱德、鄧小平、彭真等都親自作了調查, 並向毛澤東作了彙報。

劉少奇在湖南長沙縣廣福公社的天華大隊和寧鄉縣花明樓公社炭子衝大隊作了44天的調查。4月11日, 劉少奇在長沙向毛澤東彙報關於公共食堂的工作時說:“食堂情況, 以前我也不清楚, 講食堂的優越性, 可以節省勞動力, 解放婦女等。下來一看, 不是那麼回事:專人煮飯, 專人炒菜, 專人砍柴, 專人擔水, 專人舂米, 一個食堂佔1/3的勞動力, 甚至半數的人都做飯去了。燒硬柴砍樹, 不燒茅草, 破壞山林, 還有其他毛病。有人想在喫飯的問題上把羣衆卡起來, 那比捆綁還厲害。”

周恩來在河北武安縣伯延公社調查後, 於5月7日將瞭解到的情況用電話向毛澤東作了彙報。對於食堂問題, 他說絕大多數甚至於全體社員, 包括婦女和單身漢在內, 都願意回家做飯。他正在一個食堂搞試點, 解決如何把食堂散好和如何安排好社員回家喫飯的問題。毛澤東對周恩來的意見極爲重視, 當即將電話記錄批發給各中央局, 各省、市、自治區黨委參考。5月25日下午, 周恩來在北京工作會議第三小組會議上還說, 他訪問了三戶不願意喫食堂的老貧農, 這三戶老貧農都很積極、思想品質很好, 都自家做飯, 但每天出工比喫食堂的去得早 (原來宣傳辦公共食堂有八大好處, 其中第一條就是:喫飯時間一致了, 社員出工、開會和學習都不再互相等待了, 可以節省出許多勞動力用於生產) 。

《農業六十條 (草案) 》出臺後, 朱德積極響應中央開展調查研究的號召, 前往四川、陝西、河南、河北四省視察, 公共食堂問題同樣成爲他此次調查的重點。回京後, 他於5月9日致信毛澤東:“就我們在農村看到的情況說來, 那裏 (指四川) 的社員喫飯也是‘兩道煙’, 即在食堂做一道, 社員打回家再加工一道, 對人力物力浪費不少。一到西安, 陝西省委對食堂的反映就十分強烈了。據他們彙報, 多數羣衆願意回家自己做飯, 少數羣衆願意留在食堂喫飯。羣衆說食堂有五不好:社員喫不夠標準;浪費勞動力;浪費時間;下雨天喫飯不方便;一年到頭喫糊塗面。”據河南省的同志調查, 河南滎陽縣大嵃灘食堂, 是個模範食堂, 得到過縣委的錦旗, 但全村32戶中, 只有4戶五保戶和單身漢願意喫食堂, 其餘28戶都要求回家喫。

鄧小平和彭真領導的五個調查組在北京順義、懷柔兩縣也作了一個多月的調查。5月10日, 他們聯名致信毛澤東, 反映調查瞭解到的情況, 並就若干重大政策問題發表了意見。關於公共食堂, 他們認爲食堂問題比較複雜, 不能像供給制一樣一刀兩斷地下決心, 要根據羣衆自願, 他自己感到怎樣合算就怎樣辦。今後, 要辦食堂的, 一般應當把食堂的經濟覈算同生產隊分開。食堂不要大了, 應辦小型的, 或者是自願結合的。毛澤東對這封信很重視, 很快作出批示:“此信發給各中央局, 各省、市、區黨委, 供參考。”鄧小平和彭真的這些建議, 在隨後出臺的《農業六十條 (修正草案) 》中都得到了體現。

5月13日, 鄧小平、彭真還給毛澤東寫了一封信, 說:食堂問題在北京郊區比較複雜。居住分散的隊不辦, 常年食堂一般主張不辦。至於農忙食堂, 羣衆意見很不一致。北京市各縣、區向羣衆宣佈三條:喫食堂、不喫食堂都完全根據自願;喫食堂、不喫食堂都好, 都光榮;喫食堂、不喫食堂都給予便利。結果遠郊區的食堂大部分都散了。

中央其他調查組和各中央局, 各省、市、自治區的調查組, 也有許多報告指出了農村公共食堂出現的缺點和問題。

一大批來自實踐的有說服力的調查報告, 終於使中共中央在這個曾經被視爲“共產主義萌芽”, 許多人爲此喫過苦、捱過整的問題上, 取得了突破性的進展, 基本統一了認識。《農業六十條 (修正草案) 》第三十六條規定:“在生產隊辦不辦食堂, 完全由社員討論決定”, “社員的口糧, 不論辦不辦食堂, 都應該分配到戶, 由社員自己支配”, “對於參加和不參加的社員, 生產隊都應該同樣看待, 不能有任何的歧視”。這樣的規定實際上等於允許公共食堂停辦, 從而使人民公社化運動以來用行政命令大辦食堂的“左”傾錯誤得以糾正。後來, 毛澤東聽說絕大部分農村公共食堂散了夥, 認爲“這是一件大好事”。《農業六十條 (修正草案) 》下發並逐步實行後, 本來已經難以爲繼的農村公共食堂旋即紛紛解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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