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此前,因“西安女車主引擎蓋維權”事件的發酵,5月10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表示已經約談奔馳,督促其履行消費維權主體責任,並要求奔馳要認真自查和整改生產經營過程中存在的問題,積極配合各級各地市場監管部門調查處理,切實加強對經銷商的管理,杜絕各類不合規、不規範行爲。西安市高新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表示,西安利之星銷售給當事女車主的車輛存在質量問題,雖不存在主觀故意,但仍違反了《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侵害了消費者的人身、財產安全權,處以罰款五十萬元。

被罰100萬,西安利之星再道歉,事件連鎖反應或將持續

因涉嫌銷售存有質量問題的產品、欺瞞誤導消費者等違法行爲,西安利之星被處以100萬元罰款。但業內人士表示,此次維權事件所引發的連鎖反應或將持續。

新京報快訊(記者 王琳琳)5月27日,西安市高新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通報了關於西安奔馳女車主維權案件的調查處理結果。西安利之星汽車有限公司(簡稱“西安利之星”)存在銷售不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要求的商品,誇大、隱瞞與消費者有重大利害關係的信息誤導消費者等兩項違法行爲,共被處以100萬元罰款。

隨後,西安利之星發聲明,稱已收到《行政處罰決定書》,誠懇接受並將嚴格執行,對此事件給大衆造成的影響誠懇致歉。

處罰落地

西安市高新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行政處罰決定書中提到,針對於女車主購買的CLS 300動感型跑車發動機漏油問題,經陝西長安大學機動車物證司法鑑定中心鑑定後提出三點意見。

該車發動機存在裝配質量缺陷,屬於產品質量問題;該車發動機缸體右側因破損並漏油,該車發動機在裝配過程中將機油防濺板固定螺栓遺落在發動機內,發動機高速運轉過程中,其第二缸連桿大頭撞擊該遺落的螺栓,使該螺栓擊破缸體;此外,該車發動機無更換、維修歷史。

西安市高新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表示,西安利之星銷售給當事女車主的車輛存在質量問題,雖不存在主觀故意,但仍違反了《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侵害了消費者的人身、財產安全權,處以罰款五十萬元。另外據調查,西安利之星在銷售過程中,隱藏有關信息誤導消費者與元勝汽車貿易有限公司簽署墊款服務協議並支付服務費,從中獲取收益。該行爲侵害了消費者的知情權、公平交易權,違反了《陝西省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處以罰款五十萬元。以上兩項處罰合計罰款100萬元,收繳國庫。

對於行政處罰,西安利之星發佈聲明回應,接受處罰並誠懇致歉,並針對提升客戶服務進行了一系列的整改和員工培訓。

風波未停

實際上,“西安女車主坐引擎蓋維權”事件所引發的連鎖反應並沒有隨着當事雙方的和解和當事4S店被行政處罰而告一段落。

行政處罰決定書中還顯示,有關部門對廠家方奔馳的調查仍在持續,執法部門對梅賽德斯-奔馳(中國)汽車銷售有限公司涉嫌銷售不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要求產品的行爲,根據《行政處罰法》第二十條規定,已移送有管轄權的部門處理。

此前,因“西安女車主引擎蓋維權”事件的發酵,5月10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表示已經約談奔馳,督促其履行消費維權主體責任,並要求奔馳要認真自查和整改生產經營過程中存在的問題,積極配合各級各地市場監管部門調查處理,切實加強對經銷商的管理,杜絕各類不合規、不規範行爲;大力改進售後服務體系,暢通消費者維權渠道,積極妥善解決消費者訴求。

5月23日,針對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的要求,北京梅賽德斯-奔馳銷售服務有限公司、梅賽德斯-奔馳汽車金融有限公司和梅賽德斯-奔馳品牌乘用車及Smart品牌乘用車授權經銷商聯合發佈《服務公約》,重申合法合規理念,並升級了三包服務的邊界,公開承諾新車在60天內或行駛里程3000公里內主要零部件遇到質量問題,消費者可要求免費更換同款、同型號新車。

梅賽德斯-奔馳汽車金融有限公司進一步表示,正對經銷商網絡開展針對金融服務費收取的自查與覈查工作,明確要求經銷商不得以奔馳金融公司的名義或以爲客戶提供奔馳金融公司的金融服務爲由收取費用。

值得注意的是,即便是西安奔馳女車主維權事件以和解告終,但業內人士認爲該事件引發的連鎖反應並沒有平息,社會關於汽車金融服務費的關注逐漸增加,消費者對於廠商和經銷商的審視和監督會更加嚴格。

維權事件始末

4月9日,西安奔馳女車主從西安利之星購買CLS 300動感型跑車出現發動機漏油事件,隨後女車主坐引擎蓋維權,事件持續發酵。

4月11日,陝西省市場監管局、西安市場監督局介入調查,組成調查組。

4月12日,西安利之星負責人稱已得到奔馳方回覆稱,可給女車主退款,並表示,“雖然漏機油在國家三包的法規裏只能換髮動機。但作爲情感上,我們自己也不能接受,一直在積極處理,其間有個流程,只怪我們速度太慢,在4月9日,我們也已經友好協商。”隨後女車主否認已經於4月9日與西安利之星達成所謂的和解。

4月13日,該女車主與西安利之星相關負責人見面協商,在協商過程中雙方未達成和解,女車主不接受西安利之星道歉,稱西安利之星有利用國家三包逃避責任的嫌疑。同時,購買車輛過程中,她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要求支付給個人一筆共計15200餘元的奔馳金融服務費。此外,女車主提出8點訴求。

4月16日,上海車展上,北京梅賽德斯-奔馳銷售服務有限公司總裁兼CEO倪愷在上海車展接受媒體採訪時對西安奔馳女車主公開道歉,並表示這件事爲奔馳敲響了警鐘,無論是廠商還是經銷商都應該吸取教訓。

4月16日,奔馳發佈公告暫停西安利之星銷售運營,並表示如調查結果顯示相關經銷商的銷售行爲存在不合法不合規的經營行爲,其銷售運營授權將被終止。

4月16日晚間,西安利之星發佈媒體聲明,稱經與客戶友好溝通,現已取得客戶諒解並達成共識,此事圓滿解決。女車主提出的8點訴求中與個人相關的部分在和解中已全部兌現,包括換新車、退還金融服務費等。

5月10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表示已經約談奔馳,督促其履行消費維權主體責任。

5月23日,北京梅賽德斯-奔馳銷售服務有限公司、梅賽德斯-奔馳汽車金融有限公司和梅賽德斯-奔馳品牌乘用車及Smart品牌乘用車授權經銷商聯合發佈《服務公約》,重申合法合規理念,並升級了三包服務的邊界。

5月27日,西安市高新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通報關於西安奔馳女車主維權案件的調查處理結果,西安利之星被處以100萬元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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