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林海说这辈子我就要和余媚在一起,我只要她。后来林海问余媚,怎么有勇气站在那么多人面前唱歌的。

插画:培培猫

1

林海第一次见余媚,是在中山路步行街的一个大舞台上。

那时接近傍晚,街上熙熙攘攘,人群攒动。

余媚站在舞台中心,穿着一条白色背带裙,鹅黄色的短T,帆布鞋,笑起来左边脸颊有个小小的酒窝。

林海就在台下不远处,看着这个像是高中生一样的女孩子。

工作人员递给她一把吉他,台下的朋友为她尖叫,余媚涨红着脸,在主持人的催促下对着话筒弹唱了一首《斑马斑马》。

没有刚开始的紧张,余媚的歌声伴着吉他,感染了很多人,当时台下已经有人偷偷抹眼泪了 。

后来林海问余媚,怎么有勇气站在那么多人面前唱歌的。

“我也没办法的啊,那个球偏偏砸到了我头上,都上去了,不唱也是丢脸,不如高歌一曲,让大家都记住我的美貌呢!”

余媚眨了眨眼睛:“而且还送了我那么好看的一套茶具呢,我都舍不得用。”

余媚不是胆大的女孩,那天之所以那么有勇气,完全是被奖品给打动了。

那是一套淡青色的粗陶茶具,看起来很有质感,她一眼就相中了。

后来表演结束余媚走下台,一时间涌来好几个男孩要她的联系方式,说想交个朋友。

余媚扫了人群一眼,有些不知所措,而一起来的朋友早已不知所踪。

她呆呆地站在那里,手心早已出了汗,她想着如果拒绝的话会被群殴吗?

就在这时候,她的手被后方一个大手牵住了,她下意识想要抽回。

“名花有主了,不好意思各位。”

林海低沉的声音传入余媚的耳朵,她被他牵着很快出了人群,走了很远她才想起奖品还没拿。

2

“所以你是被我的才华打动的喽!”

余媚笑着问林海,阳光透过树叶扫下来,她的眼角全是幸福的影子。

“不是啊,我是被你的美貌折服的。”林海揉着她茸茸的刘海,脑海里又回想起那天的初见。

很多年后,他总想起那个傍晚,那个在台上弹着吉他唱歌的女孩是不是真的存在过?

余媚那年25岁了,不大不小的年纪,可没有谈过恋爱。

在她懂事的时候就知道,作为长女,她的婚姻是不能完全自己做主的。

在余媚家乡,家里有两个女孩的,长女不能嫁出去,而是要男方入赘进来。

然而,这里重男轻女尤其严重,当地有男孩的家庭都是条件不错的,即便条件不好,又怎么会让自己的宝贝儿子入赘去人家?这就相当于拱手将儿子送人。

所以,愿意入赘的,都是来自偏远贫穷地区,或者父母双亡的男孩。

在这样划好的条条框框里,两个人能相识相恋概率不知道有没有万分之一。

可是没办法,代代相传下来的风俗,余媚还是了解的。所以她不敢轻易恋爱,上大学那会她也有喜欢的男孩,可人家父母在一线城市做生意,家境优渥,明显他不能成为余媚的结婚人选。

余媚也想谈恋爱,不以结婚为目的,可看多了村里村外的姐姐们被强行拆散的感情,她退缩了。

既然已经知道不能在一起,那就不要让双方都受伤吧。

3

余媚和林海心里都很清楚,他们都是本地人,林海是家中独子,势必要娶媳妇进门的。

而余媚自知没办法说服对这样观念根深蒂固的父母,原本他们不该在一起的,如果不是那个傍晚,他们的人生本不会有交集。

可是爱情偏偏就这么来了,命运让两个人相遇,不给任何缓冲的机会。

余媚和林海的家只隔两条街,够巧吧,要是放在别人身上,谁都会觉得是缘分使然,可余媚酸了酸鼻子,没有说话。

余媚的父母在镇子上经营一家理发店,生意不错,近两年总是有意无意说起太累了,应该让年轻人来传承这个店面。

余媚每次听到这个话题都自觉地沉默,她不知道该说什么,说了又能怎么样。

她和林海谈着毫无目的的恋爱,很多时候她都绝望了,她会一连好几天不理林海。

可当她上下班回家经过那条街时,总会看见林海的身影。那一瞬间,她就哭了,她缩在巷子口的角落里捂着嘴巴,眼泪拼命掉落。

林海跑过来,两个人抱在一起哭。

“我一定要和你在一起。”林海看着余媚说,仿佛这是个一生一世的誓言。

在一起两年后,两边家长都开始催婚了,可林海和余媚都死活不愿意相亲。

后来不知道是谁,告诉了林海的母亲,说你家林海和街上给人剃头的大女儿在一起谈恋爱呢。

这一说,林海和余媚的安稳彻底破碎了。

林海和余媚被迫分开,这不是哪一方不同意,而是两边家长异口同声地反对。

林海说这辈子我就要和余媚在一起,我只要她。

林海的父母被他气个半死,说你给人家入赘,我们还要不要活了!

4

余媚躲在房间里不出门,拉上窗帘,分不清白天还是晚上。

这一天,她在心里想了无数遍,终于还是来了。

他们可以坚定自己的心,可是却违背不了这世代相传的习俗,这是爱情最痛苦的时刻吧。

就像电视里放的,人妖相恋,注定会是悲剧,他们好好的两个人,却要和此类故事一样的结局,真是讽刺。

林海托朋友带来口信,说要带着余媚私奔,去安徽,去河南,去哪里都好,只要他们能够在一起。

余媚哭了,原本大大的眼睛下面布满了黑眼圈,显得疲惫不堪。

“不了。”

她回了这么两个字,林海知道这辈子也就这样了。

余媚的父亲中风进了医院,余媚和妹妹日夜在床边服侍。

妈妈再三劝她结婚:“多个人帮衬我们家,不是坏事。”

对象是个在鞋厂上班的男人,老家是贵州的,早年因为家里太穷了就出来打工,后来家里出了变故也就在这里定居了。

男人叫宋山,长得黝黑,比余媚大三岁,见了皮肤白皙的余媚差点口水都要掉下来。

余媚胆怯地后退了几步,妈妈又把她推到前面。

宋山同意入赘,也同意接手理发店,并赡养两位老人。

余媚的妈妈很高兴,在长辈的见证下,一早就定了结婚的日子。

5

余媚的心里早已没了波澜,她依旧家里医院地跑着,偶尔宋山会跟她一起去照顾父亲,一双眼睛直直地盯着余媚看。

余媚和林海没有再联系过,可是地方就这么点大,余媚要结婚的消息还是传进了林海的耳朵里。

他瞒着父母去了余媚家,远远地就看见那个男人替余媚打着太阳伞,两人步调一致往门里走去。

林海没有继续向前,他的脚下像是被注满了胶水,让他丝毫不能动弹。

那天他不记得是怎么回家的,后来他就去了北方,很少回来。

他彻底没了余媚的消息,既然不能祝福,那也不要见面好了。

可是每个夜晚,林海都要自动回想那些和余媚在一起的时光,他控制不住自己,那些回忆早已刻在心里,经久不衰。

他们一起站在厦门大桥上迎着风说要永远在一起,他们窝在酒店的沙发上,余媚给他唱《斑马斑马》。

余媚再唱起这首歌的时候,味道已经不同了,彼时她还没尝过爱情的滋味,可这时她已经觉出了即将分别的残酷。

无数个黑夜,他们偷偷去住酒店,余媚的羞怯,每个低声的娇.喘,林海这辈子都不会忘记。

林海不相信有下辈子,所以他的创伤永远也不会治愈。

6

林海再回到家已经是两年后,这两年他去了北上广,也去了云贵川,皮肤也变得黝黑,除了他们这里有这样的风俗,他再没听说过。

他曾在布达拉宫门口哭得像个孩子,他知道心里早已丢失了一块,再不可能完整了。

再不回家,父母就要去报警了,又是年关,林海想了想还是回来了。其实他是有私心的,即使余媚结婚了,他远远看上一眼也是可以的吧。

可是,他绝不会想到,他刚踏进家门,就从邻居口中听到了余媚的噩耗。

林海扔下了手里的行李箱,愣在那里,脑子一片空白。

他们说,余媚结婚后没多久就怀孕了,宋山接手了理发店的生意,一开始倒也还好。

后来孩子生下来,宋山就像变了个人,不待见余媚不说,连孩子都不管。

甚至还被人发现他在理发店里和别的女人搞在了一起。

余媚父亲虽然身体有好转,可还是不能下床,余媚的妈妈也不敢拿女婿怎么样。

突然有一天,余媚带着孩子不见了,全村人一齐去找,最后在村口的鱼塘里发现了母子俩的尸体。

大家都想不到,余媚会突然想不开。

余媚的大学同学,在上海工作的娟子说,出事的前一晚余媚找她聊过天。

余媚告诉她,结婚后宋山嫌弃她不是chu女,还怀疑她肚子里的孩子是林海的,对她动辄打骂。

余媚受够了,真的受够了,她不想再让别人主宰自己的命运了,所以这次,她做出了自己的选择。

娟子还说,余媚留了一封信给林海,就在门前那块破砖缝里。

林海找到那封信,紧紧捏在手里,不敢打开。距离余媚的离开已经有两个月了,他来迟了,他恨自己,如果早些回来,是不是能挽回什么。可是又能做什么呢?从一开始他们就注定了分离啊。

后来有人在步行街偶尔看到林海,抱着余媚留下的吉他,唱着《斑马斑马》。

林海打开过那封信,信的内容很简单,只有一句话:

不曾后悔,来生再遇。

—END—

作者:吟吟,95年辣妈,愿做你的情感闺蜜,在故事里陪你走一生的细水长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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