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林海說這輩子我就要和餘媚在一起,我只要她。後來林海問餘媚,怎麼有勇氣站在那麼多人面前唱歌的。

插畫:培培貓

1

林海第一次見餘媚,是在中山路步行街的一個大舞臺上。

那時接近傍晚,街上熙熙攘攘,人羣攢動。

餘媚站在舞臺中心,穿着一條白色揹帶裙,鵝黃色的短T,帆布鞋,笑起來左邊臉頰有個小小的酒窩。

林海就在臺下不遠處,看着這個像是高中生一樣的女孩子。

工作人員遞給她一把吉他,臺下的朋友爲她尖叫,餘媚漲紅着臉,在主持人的催促下對着話筒彈唱了一首《斑馬斑馬》。

沒有剛開始的緊張,餘媚的歌聲伴着吉他,感染了很多人,當時臺下已經有人偷偷抹眼淚了 。

後來林海問餘媚,怎麼有勇氣站在那麼多人面前唱歌的。

“我也沒辦法的啊,那個球偏偏砸到了我頭上,都上去了,不唱也是丟臉,不如高歌一曲,讓大家都記住我的美貌呢!”

餘媚眨了眨眼睛:“而且還送了我那麼好看的一套茶具呢,我都捨不得用。”

餘媚不是膽大的女孩,那天之所以那麼有勇氣,完全是被獎品給打動了。

那是一套淡青色的粗陶茶具,看起來很有質感,她一眼就相中了。

後來表演結束餘媚走下臺,一時間湧來好幾個男孩要她的聯繫方式,說想交個朋友。

餘媚掃了人羣一眼,有些不知所措,而一起來的朋友早已不知所蹤。

她呆呆地站在那裏,手心早已出了汗,她想着如果拒絕的話會被羣毆嗎?

就在這時候,她的手被後方一個大手牽住了,她下意識想要抽回。

“名花有主了,不好意思各位。”

林海低沉的聲音傳入餘媚的耳朵,她被他牽着很快出了人羣,走了很遠她纔想起獎品還沒拿。

2

“所以你是被我的才華打動的嘍!”

餘媚笑着問林海,陽光透過樹葉掃下來,她的眼角全是幸福的影子。

“不是啊,我是被你的美貌折服的。”林海揉着她茸茸的劉海,腦海裏又回想起那天的初見。

很多年後,他總想起那個傍晚,那個在臺上彈着吉他唱歌的女孩是不是真的存在過?

餘媚那年25歲了,不大不小的年紀,可沒有談過戀愛。

在她懂事的時候就知道,作爲長女,她的婚姻是不能完全自己做主的。

在餘媚家鄉,家裏有兩個女孩的,長女不能嫁出去,而是要男方入贅進來。

然而,這裏重男輕女尤其嚴重,當地有男孩的家庭都是條件不錯的,即便條件不好,又怎麼會讓自己的寶貝兒子入贅去人家?這就相當於拱手將兒子送人。

所以,願意入贅的,都是來自偏遠貧窮地區,或者父母雙亡的男孩。

在這樣劃好的條條框框裏,兩個人能相識相戀概率不知道有沒有萬分之一。

可是沒辦法,代代相傳下來的風俗,餘媚還是瞭解的。所以她不敢輕易戀愛,上大學那會她也有喜歡的男孩,可人家父母在一線城市做生意,家境優渥,明顯他不能成爲餘媚的結婚人選。

餘媚也想談戀愛,不以結婚爲目的,可看多了村裏村外的姐姐們被強行拆散的感情,她退縮了。

既然已經知道不能在一起,那就不要讓雙方都受傷吧。

3

餘媚和林海心裏都很清楚,他們都是本地人,林海是家中獨子,勢必要娶媳婦進門的。

而餘媚自知沒辦法說服對這樣觀念根深蒂固的父母,原本他們不該在一起的,如果不是那個傍晚,他們的人生本不會有交集。

可是愛情偏偏就這麼來了,命運讓兩個人相遇,不給任何緩衝的機會。

餘媚和林海的家只隔兩條街,夠巧吧,要是放在別人身上,誰都會覺得是緣分使然,可餘媚酸了酸鼻子,沒有說話。

餘媚的父母在鎮子上經營一家理髮店,生意不錯,近兩年總是有意無意說起太累了,應該讓年輕人來傳承這個店面。

餘媚每次聽到這個話題都自覺地沉默,她不知道該說什麼,說了又能怎麼樣。

她和林海談着毫無目的的戀愛,很多時候她都絕望了,她會一連好幾天不理林海。

可當她上下班回家經過那條街時,總會看見林海的身影。那一瞬間,她就哭了,她縮在巷子口的角落裏捂着嘴巴,眼淚拼命掉落。

林海跑過來,兩個人抱在一起哭。

“我一定要和你在一起。”林海看着餘媚說,彷彿這是個一生一世的誓言。

在一起兩年後,兩邊家長都開始催婚了,可林海和餘媚都死活不願意相親。

後來不知道是誰,告訴了林海的母親,說你家林海和街上給人剃頭的大女兒在一起談戀愛呢。

這一說,林海和餘媚的安穩徹底破碎了。

林海和餘媚被迫分開,這不是哪一方不同意,而是兩邊家長異口同聲地反對。

林海說這輩子我就要和餘媚在一起,我只要她。

林海的父母被他氣個半死,說你給人家入贅,我們還要不要活了!

4

餘媚躲在房間裏不出門,拉上窗簾,分不清白天還是晚上。

這一天,她在心裏想了無數遍,終於還是來了。

他們可以堅定自己的心,可是卻違背不了這世代相傳的習俗,這是愛情最痛苦的時刻吧。

就像電視裏放的,人妖相戀,註定會是悲劇,他們好好的兩個人,卻要和此類故事一樣的結局,真是諷刺。

林海託朋友帶來口信,說要帶着餘媚私奔,去安徽,去河南,去哪裏都好,只要他們能夠在一起。

餘媚哭了,原本大大的眼睛下面佈滿了黑眼圈,顯得疲憊不堪。

“不了。”

她回了這麼兩個字,林海知道這輩子也就這樣了。

餘媚的父親中風進了醫院,餘媚和妹妹日夜在牀邊服侍。

媽媽再三勸她結婚:“多個人幫襯我們家,不是壞事。”

對象是個在鞋廠上班的男人,老家是貴州的,早年因爲家裏太窮了就出來打工,後來家裏出了變故也就在這裏定居了。

男人叫宋山,長得黝黑,比餘媚大三歲,見了皮膚白皙的餘媚差點口水都要掉下來。

餘媚膽怯地後退了幾步,媽媽又把她推到前面。

宋山同意入贅,也同意接手理髮店,並贍養兩位老人。

餘媚的媽媽很高興,在長輩的見證下,一早就定了結婚的日子。

5

餘媚的心裏早已沒了波瀾,她依舊家裏醫院地跑着,偶爾宋山會跟她一起去照顧父親,一雙眼睛直直地盯着餘媚看。

餘媚和林海沒有再聯繫過,可是地方就這麼點大,餘媚要結婚的消息還是傳進了林海的耳朵裏。

他瞞着父母去了餘媚家,遠遠地就看見那個男人替餘媚打着太陽傘,兩人步調一致往門裏走去。

林海沒有繼續向前,他的腳下像是被注滿了膠水,讓他絲毫不能動彈。

那天他不記得是怎麼回家的,後來他就去了北方,很少回來。

他徹底沒了餘媚的消息,既然不能祝福,那也不要見面好了。

可是每個夜晚,林海都要自動回想那些和餘媚在一起的時光,他控制不住自己,那些回憶早已刻在心裏,經久不衰。

他們一起站在廈門大橋上迎着風說要永遠在一起,他們窩在酒店的沙發上,餘媚給他唱《斑馬斑馬》。

餘媚再唱起這首歌的時候,味道已經不同了,彼時她還沒嘗過愛情的滋味,可這時她已經覺出了即將分別的殘酷。

無數個黑夜,他們偷偷去住酒店,餘媚的羞怯,每個低聲的嬌.喘,林海這輩子都不會忘記。

林海不相信有下輩子,所以他的創傷永遠也不會治癒。

6

林海再回到家已經是兩年後,這兩年他去了北上廣,也去了雲貴川,皮膚也變得黝黑,除了他們這裏有這樣的風俗,他再沒聽說過。

他曾在布達拉宮門口哭得像個孩子,他知道心裏早已丟失了一塊,再不可能完整了。

再不回家,父母就要去報警了,又是年關,林海想了想還是回來了。其實他是有私心的,即使餘媚結婚了,他遠遠看上一眼也是可以的吧。

可是,他絕不會想到,他剛踏進家門,就從鄰居口中聽到了餘媚的噩耗。

林海扔下了手裏的行李箱,愣在那裏,腦子一片空白。

他們說,餘媚結婚後沒多久就懷孕了,宋山接手了理髮店的生意,一開始倒也還好。

後來孩子生下來,宋山就像變了個人,不待見餘媚不說,連孩子都不管。

甚至還被人發現他在理髮店裏和別的女人搞在了一起。

餘媚父親雖然身體有好轉,可還是不能下牀,餘媚的媽媽也不敢拿女婿怎麼樣。

突然有一天,餘媚帶着孩子不見了,全村人一齊去找,最後在村口的魚塘裏發現了母子倆的屍體。

大家都想不到,餘媚會突然想不開。

餘媚的大學同學,在上海工作的娟子說,出事的前一晚餘媚找她聊過天。

餘媚告訴她,結婚後宋山嫌棄她不是chu女,還懷疑她肚子裏的孩子是林海的,對她動輒打罵。

餘媚受夠了,真的受夠了,她不想再讓別人主宰自己的命運了,所以這次,她做出了自己的選擇。

娟子還說,餘媚留了一封信給林海,就在門前那塊破磚縫裏。

林海找到那封信,緊緊捏在手裏,不敢打開。距離餘媚的離開已經有兩個月了,他來遲了,他恨自己,如果早些回來,是不是能挽回什麼。可是又能做什麼呢?從一開始他們就註定了分離啊。

後來有人在步行街偶爾看到林海,抱着餘媚留下的吉他,唱着《斑馬斑馬》。

林海打開過那封信,信的內容很簡單,只有一句話:

不曾後悔,來生再遇。

—END—

作者:吟吟,95年辣媽,願做你的情感閨蜜,在故事裏陪你走一生的細水長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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