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生態環境部發布2018年全國空氣質量榜單,最佳和最差排名有所變化,北京、天津分別以PM2.5年均濃度51微克/立方米、52微克/立方米的成績退出了空氣質量最差的20個城市名單。

在參與考覈的169個城市中,山西省臨汾市、河北省石家莊市、邢臺市排名最靠後。空氣質量最差的20個城市也主要集中在河北、河南以及新進入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戰地區的山西省、陝西省。

從“十三五”環境空氣質量兩項約束性指標完成情況來看,2018年1~12月,PM2.5未達標的262個城市平均濃度爲4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0.4%;338個城市優良天數比例爲79.3%,同比提高1.3個百分點,均達到序時進度和年度目標要求。

生態環境部稱,從空氣質量同比改善程度看,2018年1~12月,169個城市中,哈爾濱、長春、衡水等20個城市空氣質量同比變化幅度相對較好;西寧、常州、信陽等20個城市空氣質量同比變化幅度相對較差。

2018年1~12月,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26”城市平均優良天數比例爲50.5%,同比上升1.2個百分點;PM2.5濃度爲60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1.8%。北京市平均優良天數比例爲62.2%,同比上升0.3個百分點;PM2.5濃度爲51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2.1%。

值得注意的是,長三角地區平均優良天數比例爲74.1%,同比上升2.5個百分點,但PM2.5濃度爲4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0.2%。

全年空氣質量最優的地區是海南省海口市、安徽省黃山市和浙江省舟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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