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生活的地球一半以上被海洋所包圍,海洋擁有豐富的石油、天然氣和可燃冰等資源。然而隨着人們對石油的需求不斷加劇,人們不單單向陸地索取石油,還在向海洋索取石油。石油是國家經濟的重要支柱,沒有石油對經濟影響非常大。開採海上石油,需要大型鑽井平臺。

21世紀初期,我國沒有大型鑽井平臺,一些外國打着學習技術的謊言,拉着外國公司,明目張膽的在我國海域,偷取大量石油。

8年前,我國擁有了981石油鑽井平臺,使我們具有了比肩歐美等國深海開採石油的能力,但是981在鑽井深度和可變載荷等方面,和歐美石油勘探強國相差很多。無法開採我國海域較深0的石油,因此我國研製出了重達4萬噸的藍鯨1、2號半潛式石油鑽井平臺。可在平均深度爲3600米的海域開採石油。同時最大鑽深達到15000米,這就顯得有點暴力了,能夠滿足全球95%的海域開採石油。

振華公司研製的“振海6號”自升式石油鑽井平臺,性能不輸“藍鯨2號”,最大鑽深也達15000米。由於帶有能夠自由升降的樁腿,當樁腿插入海底,作業相對穩定,湧浪和大風對船的影響小,不容易搖晃。

藍鯨和振海系列都是開採石油、天然氣和可燃冰的好手。目前在開採海洋可燃冰技術上是獨有的。

如今,我國的超強海上鑽井平臺越造越厲害,越造越多,國際上很多國家都開始向我國採購鑽井平臺。出口新加坡振海2號,最大作業水深達到122米,最大鑽井深度10668米,相對與藍鯨2號和振海6號,它的最大鑽井深度略差。

出口賺錢我們非常樂意,但是通過購買我國產品,掠奪我們的海洋資源,我們堅決不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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