駁無素質人羣毀掉電商論:推卸責任不能掩蓋某些黑心商家的行徑

昨日有幸觀摩了自媒體“電商頭條”發佈的一篇文章——《共享單車、無人店陣亡,下一個:電商》,作者“我是清風”,文章發佈於今年5月15日,截止我發稿時,該文章在微信公衆平臺上的閱讀人數爲3.6萬+。在對文章內容進行簡單的描述和反駁之前,先給一些時間不是很充裕或者本身便支持該論點的電商從業者們一個總結:電商絕無可能會在無素質人羣的手裏被毀掉,它只會被電商從業者自己玩死。

以下進行簡單的文章闡述:

作者“我是清風”以共享單車、無人店的出現和毀滅做開頭,以此證明他的一個論斷:無素質人羣對於新生的商業形態而言,存在的打擊力度幾乎是致命的。

其二,他以這名姑娘爲引子,引出了身居幕後得“試穿一族”以及“互幫退貨羣”。作者在文章中描述,“試穿一族”專門選擇在網上買衣服而且需求異常明確,比如需要用在旅遊、度假、約會等等的場合上面。等到他們用完了,他們就會在七天無理由退換貨沒有到期之前進行退貨。這一類人羣並不在少數,甚至還發展成爲了職業的免費試穿羣體,專挑小門小戶的店家下手。而更加刷新人底線的,是那些相互幫忙退貨的人,通過不同的小號來回倒騰商品,然後給商家退回甚至完全貨不對版的商品。

其三,由於上述人羣的存在,作者引申出了一個詞語:“加害社會”。他表示,這一類人通過鑽空子的不道德手段,來免費試穿甚至是以此牟利,但退回去的貨物卻有可能出現在下一個買家的手裏,讓無辜的消費者們成爲了接盤俠。在消費者不知情的情況下,這些被人使用過的物品不僅有可能變成了二手或者殘缺物品,還有可能夾帶有各種細菌、傳染性疾病,嚴重透支了社會的信用,從而使每一個人都會成爲受害者。

最後,作者建議遵循誠信機制、加強對消費者誠信行爲的約束和管理,並且建議限制某些不良買家的七天無理由退款權利。與此同時,他就自己的理論和論點,以一名電商從業者的姿態、一名勇敢捍衛“正義”的大俠形象,向這些存在不良企圖的退貨一族們宣戰。

個人觀點:

首先,我們需要釐清共享單車、無人店和電商經濟的區別,來認識爲什麼共享單車、無人店都倒閉了。共享單車出現的目的是什麼?“最後一公里。”那麼無人店出現的目的又是什麼?節省人力物力。這兩種形式其實都是實體經濟,它們不是紮根於線下,而是就線下的基礎來進行變化的一種新模式。電商經濟呢?它則是依靠線下爲基礎,以互聯網形式來運轉的一種經濟形式。電商經濟不需要實體店,但共享單車、無人店卻是必須能夠在線下親眼見到產品的。

爲什麼共享單車、無人店都倒閉了,真的是因爲無素質人羣的存在嗎?相信不少人都記得共享單車倒閉狂潮前的那些蓄意破壞行爲,故意拆掉座椅、扎破輪胎,還有人直接把它上了鎖或扔下河。無可否認,這些不文明的現象對於共享單車的運營存在極大的挑戰,但這並不是沒有辦法解決的。比如成立專門的法務團隊,一旦有人蓄意破壞就立刻着手起訴、讓破壞者承擔法律責任。操作起來或許不容易,但這麼大的企業,抓一兩個典型來告誡蓄意破壞者們,那是綽綽有餘的。

再說無人店。無人店爲什麼倒閉?在馬雲近些年新開的無人店新聞裏,我只依稀記得一些大爺大媽們做好了十足的準備,去無人店裏享受一天的免費空調,但這並不是無人店倒閉的根本原因。設想一下,你來到一間無人超市,裏面卻只有一整個超市的貨物和冷冰冰的數字,哪怕想要找個紙巾都得自己先摸索着在店裏翻一翻,運氣好可能下一刻就能翻到,運氣不好呢。在中國的人情社會里,這樣的消費方式行得通嗎?所以與其說是被不文明的行爲毀掉了無人店,不如說是這些經濟大鱷們的想法水土不服。有人才會熱鬧,熱鬧纔會有人,無人店這種想法,想要大行其道只能等到我們陷入孤獨社會,就當下而言,最適合的還是那些小心翼翼地躲藏在路邊的成人用品店,儘管那也是一批一批的倒閉。

釐清上述的幾種關係之後,我們來看一看一個行業究竟會被什麼毀掉。先舉個例子,作爲攝影界曾經的主宰,膠捲行業爲什麼沒落?相信很多人要比我清楚。價格高、傳播慢,隨着數碼產品的更新換代以及越發發達的手機行業衝擊,它最終被人遺忘在角落裏,成爲了少數愛好者以及收藏家們的掌上玩物。至於沒落的原因,無非是自身沒有危機意識,更新換代太過緩慢甚至是保守,直到被後來者迎頭趕上時,才發現早已經無力迴天。最終的結果是,需求依舊在,主角卻已不再是我們熟悉的菲林。

電商行業同樣如此,只要有現實基礎它就永遠不會消亡,而是會隨着實體經濟的起伏而不斷髮生新的變化。那時候,需求必定還會在,但今日的電商主角卻不一定會在。(不曾想有借鑑馬雲曾經說過的一段話的嫌疑。) 更何況和電商經濟的規模相比較,那一小撮無素質人羣又能夠起到多大的作用?我們需要警惕的是,不要讓無素質人羣越發壯大,逐漸成爲威脅電商經濟命脈的存在。須知,實體與電商完全是脣亡齒寒、一榮俱榮的關係,一旦無素質人羣威脅到了電商,那麼實體經濟也相差不遠。因此,我們必須對這種已經接近或變成了詐騙的行爲進行管束,然而約束並不等於針鋒相對,不要忘了,我們還有最有力的武器——法律。

既然無素質人羣,沒有成爲毀掉電商最大元兇的可能,那麼我們再來討論一下“加害社會”這個問題。在這篇文章中,“我是清風”的闡述和理論極爲奇葩,無素質人羣退貨——入倉——發貨——下一任買家。這倒很好地闡釋了一個現象,爲什麼有的人在網絡上購物之後,收到的商品竟然是使用過、甚至是破爛的。商家負責買賣、收錢,卻不負責產品質量檢控,而後再理直氣壯地告訴你:“這不是我們的責任。”一個買方,一個賣方,責任倒是推卸地點滴不剩。我們可以從中清晰地看到,無素質人羣確實有,但之所以與普通消費者們產生聯繫,完全是因爲店家的不負責任。至此,“我是清風”想要指責無素質人羣的本意,已經扭曲成將所有潛在消費者變成潛在受害者的傾向。這不是電商,這是綁匪!

關於“七天無理由退貨”。相信不少人在網絡購物時都曾看到過一句話:“請在不影響二次銷售的情況下退貨。”這是七天無理由退貨第一個前提。第二個前提是,七天無理由退貨,運費由買家承擔。這本是爲消費者着想的一項舉措,萬萬沒想到的是有人鑽了這條規則的空子,還以此牟利。另人無可奈何的是,買家比賣家還要深諳規則,以致賣家對此完全束手無措。但事實上,這樣的事情國內外都時有發生,根本無法杜絕,只不過是基於道德修養的問題,所以並不建議效仿。可是,“我是清風”卻不僅僅是基於道德修養的譴責,而是不斷誇大電商經營者的損失,以此來炒作、博取同情。

且再舉一個例子。難道一個開快餐店的老闆,會因爲昨日喫白食的顧客再次光臨,而損失慘重、關門閉店嗎?商家同樣擁有選擇、舉證,甚至報警、驅逐的權力,並不是平臺就一定會偏袒處於弱勢一方的消費者。更何況商家也完完全全有權力申訴到底,譬如說平臺判買家贏,那麼商家也可以選擇和平臺對抗。爲什麼要死死咬着消費者呢,審判權明顯握在平臺的手裏。這究竟是因爲平臺鬥不過,還是因爲消費者太弱。不要忘了,買18件衣服退貨的姑娘,在事發後很快就被泄露了全部的個人信息,而網傳的聊天記錄截圖裏面,商家也並沒有顯得多麼善良。我甚至有理由懷疑,黃姓姑娘的信息泄露過程裏,有商家有意或是無意的身影。

那麼七天無理由退貨,對商家就沒有損失嗎?不影響二次銷售、不負擔運費的話,商家的損失從哪裏來。而試穿一族畢竟屬於個例,且線上聚集的商家羣體們,必然會出現或早或晚的信息共享,“試穿一族”或者“互幫退貨羣”遲早會失去生存的土壤,既然如此又有什麼畏懼的地方?實體店不是照樣還有喫霸王餐的。不過就七天無理由退貨這一點上,從個人經歷而言,它早已變成了商家維護自己利益的一種手段。每當商家發貨缺件少件或出現破爛時,一旦進行反饋,商家都會表示請選擇七天無理由退貨,否則不予退貨申請。這是因爲如果是質量問題等選項退貨的話,對商家權重會有所影響,後臺數據也會記錄保存。但如果變成了買家選擇七天無理由的話,責任劃分就會全部轉移到買家的身上,次數多了之後買家退單率等不僅可以通過第三方軟件查看,甚至有可能會導致買家的個人賬號被封。

綜上所述,所謂的無素質人羣會毀掉電商根本不能夠成立,它更有可能被一些無良的電商商家毀掉。比如故意發殘次品、漏發、強制要求七天無理由退貨等,這些行爲在不少黑心商家眼裏,早已是司空見慣。如果消費者不接受,那就請你七天無理由退貨,否則就面臨起碼一個星期以上的無限扯皮。但如果你接受了,那就是皆大歡喜。爲此我敢斷言,這樣的商家如果繼續維持並且逐漸佔據主導地位,那麼電商就終究會迎來終結的一日。所以,“我是清風”的一個觀點也令我很是贊同:“買賣雙方都應該擁有選擇的權利,被投訴了無數遍的買家也應該限制他七天無理由退貨的權限。”但這還是顯得小家子氣,我認爲真正對買賣雙方選擇權力保障最大的,就是公開雙方所有的消費糾紛數據,包括取證內容。只希望這樣的方式,不會變成商家不敢發貨、買家不敢網購的場面。至於那些能夠在電商平臺連續網購幾年後,還是絲毫差評都沒有的,可能只有以下四種人:一、刷單;二、錢是大風颳來的;三、不會手機;四、君子。

不知道你是哪種人呢,下回再見。

圖片:來源網絡,侵權立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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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股不是清風,而是黑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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