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梭人生活在云南省西北,四川、云南交界处风光秀丽的丽江市泸沽湖畔,人口约五万,有自己的本民族语言,但没有文字。泸沽湖以其独特的摩梭风情和秀丽的山水风光闻名于世。摩梭人是一个未识别民族,该族群在国家的整个识别过程中,并未经中央政府以公告的方式宣告民族族别身份。

摩梭人有害羞禁忌,主要见于永宁摩梭。例如绝对不能在火塘前或有亲戚关系的人面前提及任何跟性有关的词汇,甚至连“阿夏”、“阿注”、“处味”、“汗处巴”、“怀孕”、“遗传”、“走婚”等摩梭词也不能。否则会令对方尴尬,也是对老人不敬的行为。而“阿达”一词也不能在其他母系亲属在场时提起,因为这暗示母亲与父亲的性关系,会令母亲尴尬。

走婚习俗这是摩梭人最具代表性的婚俗,流行于永宁摩梭。女性和男性均不结婚,除非是家族需要女性继后或男性劳动力才会娶妻或招婿。青年女男日间多为集体活动,透过歌唱、舞蹈向心上人表达心意,具有感情基础后,二人均同意,可以进行“走婚”。走婚时,男方只能在入夜后偷偷潜入(摩梭人称为“摩入”)女方“花楼”(即女方房间),与女方同床后,天亮之前离开(“梭出”)。这种走婚只依赖感情,与经济等一切外界条件均无关。走婚时摩梭人常以苏里玛酒为饮品。男性称女情人为“阿夏”,女性称男情人为“阿注”。二人走婚生下的子女由女家抚养,男方不需负担,但父亲和子女都知道彼此的亲子关系。走婚的男女分手后,仍可以自由与其他人重新进行走婚。

有些摩梭人会与伴侣以正式的婚礼结合,但与父系社会的一夫一妻(摩梭人称为“一妻一夫”)关系有所不同。正式结婚的妻夫大部份为招婿入赘,少数是女方外嫁。丈夫称为“汗处巴”,妻子称为“处咪”。婚后未必会同居,有不少正式结婚的摩梭人仍然居于自己所属的母系家庭,财产亦分别属于各自的母系家庭,女男亦由母系家族成员照顾。即使同住,母系家庭成员亦会帮忙照顾自己的女男,自己亦会帮忙照顾自己或配偶的甥儿、侄儿,经济方面仍然以自己的母系家族为主。

这种夫妻关系解除亦较主流社会的夫妻关系自由,大部份没有登记注册,若双方感情转淡,或娶媳招婿的家族已有继承人和足够劳动力,只要经过家族同意就可解除婚姻关系,男入赘时女男归女家,女嫁人时女男归男家,亦有视乎实际情况协商的。婚姻解除后,双方可各自与他人走婚,人们亦不会歧视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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