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西宁5月3日电(记者 张添福)中新网记者3日从青海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2018年,该省确定八项综合医改重点任务,涉及重点科室建设、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重特大疾病保障水平、短缺药储备等事关民生的诸多领域。

其中,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方面,青海提出做好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试点、示范,医院妇产科、儿科、急诊科等重点科室建设显著加强,逐步建立以成本、医保基金承受能力和收入结构变化为基础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科学合理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

青海提出加快建设多种形式医联体,推进家庭医生签约,加大基层医疗机构急诊抢救、正常分娩、老年病、中藏医、康复等业务建设,提升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

图为青海省第四人民医院医务人员接受岗前培训。(资料图)青海省第四人民医院供图

而在医疗保障方面,青海提出继续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筹资标准,同步提高财政补助标准和个人缴费标准。进一步提高重特大疾病保障水平,完善大病医疗保险政策,提高对肾透析、癌症放化疗等重特大疾病保障水平。完善跨省异地就医相关政策。

青海将落实短缺药品供应保障,建立短缺药品监测预警分级应对体系和清单管理制度,做好短缺药品储备,切实强化短缺药、低价药、儿童用药保障,2018年青海省级集中采购平台中标、挂网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率达到100%,药品配送率达到95%以上。

此外,青海医改将继续强化临床专科能力建设,重点推动心脑血管、呼吸、肿瘤、重症医学诊疗水平。启动实施新一轮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2018—2020年),健全预约诊疗、远程医疗、临床路径管理、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医务社工和志愿者服务五项制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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