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国资委原主任黄道龙一审被判十年半,曾遭儿子前女友举报

现代快报消息,5月28日,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扬州市国资委原党委书记、主任黄道龙受贿、贪污一案,并当庭宣判。以受贿罪、贪污罪,一审判处黄道龙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七十万元。

公开资料显示,黄道龙生于1952年7月,先后任扬州市审计局副局长、局长,扬州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书记、主任;2010年11月任扬州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调研员,于2012年10月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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