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齐鲁晚报·齐鲁壹点枣庄5月28日讯(记者 时尚)27日,枣庄市教育局发布了枣庄市普通中小学校(幼儿园)十条禁令,其中明确规定严禁小学起始年级超前超标教学。除此之外,在枣庄市普通中小学校(幼儿园)十条禁令中,还明确规定,严禁不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开齐课程、开足课时,或者违反规定调整教学进度、提高课程难度。

枣庄出台中小学生“减负十条”:严禁超前教学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枣庄5月28日讯(记者 时尚)27日,枣庄市教育局发布了枣庄市普通中小学校(幼儿园)十条禁令,其中明确规定严禁小学起始年级超前超标教学。

除此之外,在枣庄市普通中小学校(幼儿园)十条禁令中,还明确规定,严禁不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开齐课程、开足课时,或者违反规定调整教学进度、提高课程难度;严禁幼儿园提前教授小学课程内容;严禁小学起始年级不按国家课标规定实施零起点教学、压缩课时、超前超标教学;严禁违反《山东省普通中小学考试管理规定》擅自增加考试次数、公布学生考试排名并以考试排名奖罚教师和学生;严禁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或未经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擅自设立实验班;严禁小学一、二年级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其余年级严禁超时、超量布置作业;严禁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学生订购教辅资料、出版物、学具和其他用品;严禁各类有害 APP、微信平台等假借“互联网+教育”的名义进校园;严禁在学生自主学习时间安排授课,或者未按照规定安排师生作息时间和寒暑假期、法定节假日;严禁不按照规定公示收费依据、项目和标准,未使用财政票据,违反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或者以各种名义收取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费用,以及代收费未按照规定与学生据实结算。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