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经五年时间,在北京时间 2018年8月31日下午,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电子商务法》(以下简称《电商法》)。

历经五年之久一方面是由于这部《电商法》涵盖的内容非常之广,涉及税收、商务主体、消费者权益、隐私安全、网络安全等多方面。

另一方面也是因为电商行业发展速度非常之快,形式也是多种多样,很难厘清电商、市场、平台等关系。

那么这部分对电商的整改,大致有哪些方面呢?

一、打击假冒伪劣

在这《电商法》的四十一和四十二条规定中,对产品的知识产权做出了保护的规定,保护知识产权其实本质就是打击假货,有了两条法律,打击假货便有法可依。

​二、缴纳税款

一直以来,电商成为国内漏税大户,因为电商不需要发票,为其供货企业避免了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缴纳,同时电商本身也没有缴纳这些税费,每年双十一等活动,上亿的交易额,到国家口袋却是空空如也。

​​本次立法第十一条明确规定,电商经营者必须依法纳税,同时第十二条规定电商的从业者也需要前往工商局进行登记。

三、扩大电商范围

由于电商的销售方式层出不穷,微商、直播销售、朋友圈、各种平台等,本次立法明确凡是通过互联网从事商品销售或者提供服务的,均为电商行业。

四、净化电商竞争环境

《电商法》第十七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该条法律明确,经营者通过刷单、恶意评价对手企业将承担法律责任,同时平台承担补充连带责任,也就是说这些行为将受到法律和平台的双重打击。

五、直通车等软件被限制

根据《电商法》第四十条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价格、销量、信用等以多种方式向消费者显示商品或者服务的搜索结果;对于竞价排名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显著标明“广告”。

这就意味着类似于直通车这样的流量软件,将会大打折扣,以前这些流量是隐藏在搜索结果中的,那么现在开始广告的形式现身。

六、价格标错,由卖家承担

根据《电商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发布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符合要约条件的,用户选择该商品或者服务并提交订单成功,合同成立。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等方式约定消费者支付价款后合同不成立;格式条款等含有该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之前就有存在电商经营者为做活动,搞噱头将上千的产品降价百元,由自己人提前抢购,不料却被别人抢购,一直不肯发货,那么现在这种行为将受法律制裁。

七、全球第一部跨境电商法

由于跨界电商很难理清,所以在全球范围内一直没有一部正式的法律法规去限制跨界,本次《电商法》第七十一条、七十二条规定:

为国家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建立健全适应跨境电子商务特点的海关、税收、进出境检验检疫、支付结算等管理制度,提高跨境电子商务各环节便利化水平,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等为跨境电子商务提供仓储物流、报关、报检等服务。

跨境电子商务经营者可以凭电子单证向国家进出口管理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这意味着,跨界电商将成为类似出口外贸企业,需要进行申报一系列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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