琥珀是一种树脂化石,是第三纪松柏科植物的树脂经地质作用掩埋于地下,再经过漫长的地质时期,树脂失去挥发成分并聚合、固化而成,常与煤层相伴而生。我们的祖先很早就认识了琥珀。据文献记载,琥珀在我国古代有多种不同的称呼,如江珠、遗玉、血珀等,《山海经》称之为“育沛”,《汉书》则写作“顿牟”,也称“虎珀”。而“琥珀”一词最早见于汉初陆贾的《新语》,“琥珀珊瑚,翠羽珠山,山生水藏,择地而居”。此后,琥珀大量见于各类文献中。在我国古代,琥珀与水晶、玛瑙、琉璃、犀、玳瑁、金石等同属贵重物品,其使用多限于皇室、贵族和高官,是地位、财富和奢华生活的象征。琥珀作为艺术载体出现,可以追溯到3000年前的四川广汉三星堆遗址出土的琥珀浅浮雕小蝉。随着社会的进步、经济的发展、交通的

改善,琥珀被大量使用并出现在人们的生活中,主要使用的高峰时期出现在汉魏时期、唐宋(辽)时期以及明清时期。但琥珀共有的主要用途都是作为小件饰物与印章使用,至于用琥珀所作的杯、碟、盘等食用器皿,是少之又少的。

2009年,在广安城南玉兔路上甲山水小区建设工地,发现了一座明代石室墓(命名为“马石梯明墓”)。市文物部门对此进行了抢救性发掘和清理,出土了一定数量的珍贵文物,包括墓志铭、金石玉器及陶器等,为研究广安地区明墓提供了重要的实物资料。这些文物中有两件琥珀器物,一件为琥珀带钩,长11.1厘米、宽1.9厘米、高2.5厘米,重28.5克,现为国家二级文物。带钩器型圆润,晶莹光泽,钩作龙首形。带钩是古代贵族和文人武士所系腰带的挂钩,多用青铜与金玉石等制成。《诗·曹风·鸬鸠》中“淑人君子,其带伊丝”,便是对带钩的最早记载。另一件为琥珀双耳杯,口径7厘米,通宽10.5厘米,足径3.2厘米,通高3.8厘米,重53.2克,现为国家二级文物。双耳杯用一整琥珀雕琢而成,整个杯体造型丰满匀称,精工细琢,可见此件并非实用器,而应是一件艺术品。

琥珀因产量少、来源渠道窄,自古以来便是珍贵的稀有材料。据资料介绍,波罗的海和缅甸地区是古代琥珀的两个主要产地。常璩《华阳国志·南中

志》记载:“博南县(今云南省永平县境内),西山高四十里,越之得兰沧水。有金沙,以火融之为金。有光珠穴,出光珠有琥珀。”《后汉书·西南夷传·哀牢》记

载:“哀牢人……出铜、铁、铅、锡、金、银、光珠、琥珀……”古哀牢国就在今云南腾冲县境内。这两个地方皆是与缅甸交界的地方。综上所述,文献记载云南永昌地区在西汉时期就有琥珀的生产,但直到新中国成立前,云南出土的宝石也很少,所以云南地区究竟有无琥珀开采还存疑。但云南和缅甸北部产琥珀的地区接壤,历来就是东南亚琥珀的集散地,缅甸琥珀大部分经此地运往中原王朝以及其他国家和地区。中国古代第一次使用玛瑙的高峰期出现在汉魏时期,便与张骞出使西域而开通的北方丝绸之路有必然的关系。而第二次琥珀使用的高峰期出现在唐宋(辽)时期,与当时社会经济的发达和开放的风气以及南北方丝绸之路、海上丝绸之路的繁荣有极大的关系。第三次琥珀使用的高峰期出现在明清时期,与郑和几次下西洋的繁荣景象以及南北丝绸之路的常年通畅也是紧密相关的。马石梯明墓出土的两件琥珀制品便出现在琥珀的第三次使用高峰期。

琥珀制品在明代的普通墓葬中比较少见,多见于皇亲贵族的墓葬中,湖北钟祥梁庄王朱瞻垍墓、江西南城益宣王朱翊鈏墓就曾出土有琥珀制品,但也仅是一些琥珀念珠及花形的散石等。据文献记载,两位明代地方藩王的陪葬品

多系皇帝赏赐,出自郑和下西洋所带回的奇珍异宝,是海上丝绸之路繁荣的有力证据。但广安马石梯明墓所出土的两件琥珀制品,晶莹剔透,品相甚好,保存状态也较好,可见墓主人亦非等闲之辈。从该墓出土的完整的墓志铭看,墓主人为赵绍鹤,为明代云南按察司负责监察安普道军事的正四品佥都御史,身份较为显赫。查《广安州志》,明代并无关于“赵绍鹤”的文字记载,但有“赵龙,由举人任云南按察司佥事,进大中大夫”的记录,这与《云南通志》载“隆庆时期云南按察司佥事广安人赵龙”为同一人。但赵绍鹤是否与赵龙为同一人,目前尚未可知。

马石梯明墓琥珀出土的原因,应与赵绍鹤曾担任过云南按察司兵巡安普道监察御史有必然的联系。因为广安本地并不产琥珀,且极为珍贵,它一定是从外地携带而入本地的,且具有一定身份和地位的人才能够将如此贵重的物品陪葬。墓主人曾任职云南,辖境与缅甸接壤,取得琥珀具有天时地利之便。该处墓葬为赵氏家族墓地,古人视死如生,一旦归天,必然想要魂归故里,不愿客死他乡,同时还想享受生前的所有锦衣玉食、荣华富贵,所以将这两件精美的琥珀制品一同下葬,以期与生前一样过着美好而富贵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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