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山检察今天(5月27日)发布消息:2019年5月23日,由宿州市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安徽出版集团原党委书记、董事长王亚非受贿、挪用公款一案二审终审裁判。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安徽出版集团原党委书记、董事长王亚非受贿、挪用公款案,因涉案官员王亚非拥有安徽出版集团有限公司掌门人、出版界网红达人等特殊身份,备受公众和媒体关注。

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人王亚非担任安徽省技术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党委书记、董事长,安徽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董事长,安徽安天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安徽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安徽省商务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安徽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总裁、董事长,时代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刘某某等人在业务承揽、资产重组、职务晋升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刘某某等人所送的人民币、美元、公司股份等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031911.95元;个人决定将单位公款借给他人使用,进行营利性活动或者以单位名义借给其他单位使用,谋取个人利益,合计挪用公款人民币5100万元。

综合被告人王亚非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判决:以受贿罪和挪用公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九十万元;对其违法所得依法予以追缴。

一审宣判后,被告人王亚非以量刑过重等理由提出上诉。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王亚非案件回顾——

2017年3月20日,安徽省纪委发布消息称,王亚非涉嫌严重违纪,正在接受组织审查。

2017年8月14日,安徽省纪委发布消息,决定给予王亚非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退休待遇,收缴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018年3月9日,安徽省纪委发布消息称,王亚非涉嫌受贿、挪用公款案被提起公诉。

2018年5月30日至31日,王亚非涉嫌受贿、挪用公款罪一案在萧县开庭审理。

2019年1月24日上午,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安徽出版集团原党委书记、董事长王亚非受贿、挪用公款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和挪用公款罪判处王亚非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90万元。对王亚非的违法所得依法予以追缴。宣判后,王亚非当庭表示上诉。

王亚非简历——

王亚非,男,汉族,安徽凤台人,大学本科学历,文字学士。1955年4月出生,1974年4月参加工作,1976年6月入党。

1974年4月至1976年12月在肥西烟墩公社插队

1976年12月至1978年1月在省通讯电缆厂工作

1978年1月至1982年1月在安徽大学外语系学习

1982年1月至1985年3月,先后任省外贸局进出口办事员、调研处副主任科员

1985年3月至1988年8月任省外贸咨询公司业务部经理

1988年8月至1992年12月任省技术进出口公司副总经理(副处级)

1992年11月至1997年1月任省技术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正处级)

1997年1月至1998年11月任省进出口(集团)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副厅级)、省技术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其间,1997年7月至9月,在省行政管理干部学院参加由省委组织部举办的“省属企业负责人培训班”学习)

1998年11月至2001年4月任安徽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省技术进出口公司董事长

2001年4月至2003年4月任安徽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省技术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2003年4月至2004年2月任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副厅长、党组成员

2004年2月任省商务厅副厅长、党组成员

2005年10月任安徽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总裁。

2008年,在其带领下,安徽出版集团成功借壳“科大创新”上市,成为全国第一家出版集团上市公司。

2015年8月退休。

2017年3月,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审查。

来源:人民网安徽频道

王亚非二审终审裁判:维持原判 驳回上诉

王亚非案一审宣判(资料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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