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陶凤 彭慧)破产,成为解决企业产业深层次矛盾,优化资源配置,提升企业产业质效的重要法治途径。近日,记者从北京法院了解到,北京在“办理破产”指标上,着重于全面完善破产审判机制,提高破产案件办理的专业化水平和整体质效。目前已实现基层法院受理的简易破产案件办理时长一般在一年以内,最短在4个月就办理完毕,远远低于破产案件平均的1.7年时长。

在办理破产案件方面,北京法院形成了多个亮点。首先,对简单破产案件适用快速审理,实行破产案件繁简分流。2018年4月4日,北京出台了《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快破产案件审理的意见》。该《意见》规定对于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债务人财产状况清楚的破产案件,在保障当事人诉权的前提下,通过缩短程序时间、简化程序流程等方式加快案件审理进程。

目前北京各法院均依照该《意见》审理简单破产案件。该机制运行一年以来,基层法院受理的简易破产案件办理时长一般在一年以内,最短在4个月就办理完毕,远远低于破产案件平均的1.7年时长,取得了良好效果。

在保护创新方面,北京法院创新降低破产成本举措。北京高院于2019年4月25日出台了《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破产程序中财产网络拍卖的实施办法》。该《办法》规定,破产程序中债务人财产处置应优先采用网络拍卖方式。施行后,可有效提高破产财产处置效益,占债务人财产价值约5%的传统线下拍卖形成的破产成本也将得到大幅度降低。

此外,在办理案件专业化方面,北京法院通过积极探索提高破产案件办理的专业化水平。2019年1月,“北京破产法庭”成立,相对集中管辖了一批破产案件,切实提高了破产案件办理专业化水平和质效,接下来计划通过进一步集中管辖提高破产审判专业化水平,进而提升破产案件办理质效。

来源于北京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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