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被貸款”!惠人貸、元寶e家、華融消費金融等都有涉及

現金貸遭遇清理整頓後,具有場景優勢的消費金融被廣泛看好。其中,租房分期作爲消費金融的一個重要場景,不僅吸引着阿里、京東、騰訊等互聯網巨頭的進入,其他創業公司、持牌系消費金融公司等各路玩家都紛紛入局。

然而,租房市場混亂,“黑中介”橫行,許多租客通過房屋中介機構租房,卻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網貸,原本待交納的房租變成了消費貸款……

租房“被貸款”,惠人貸、元寶e家涉入其中

近日,新京報報道稱,部分租房中介公司藉助新興的網貸平臺,在隱瞞網貸事實的情況下,以“押一付一”誘導租戶辦理平臺繳租,實現全年租金套現,而“被貸款”的租戶不僅要面臨中介捲款跑路的風險,還有可能因爲貸款逾期影響個人徵信。

其中,去年剛大學畢業的沈建(化名)爲了上班方便,他通過一家名爲“和睦地產”的中介公司在亦莊區域內找合租房。

2017年11月,沈建看中了一間面積20平米的主臥。籤合同前,中介告訴他有兩種付款方式,一是通過合作平臺繳租“押一付一”,二是常規的“押一付三”。

“押一付三”,這讓剛工作的他壓力很大,而在房租付款平臺的“押一付一”, 對於手頭並不寬裕的沈建來說,自然最划算。

沈建選擇了在平臺分期付款,並按照中介的要求,“按必要手續”在其提供的繳費平臺“惠人貸”上持身份證拍照、提交銀行卡信息。

租房“被貸款”!惠人貸、元寶e家、華融消費金融等都有涉及

據瞭解,當時沈建付給了中介一個月押金和一個月房租,之後登錄“惠人貸”付第二個月房租時發現,他在該平臺上已貸款22000元,這正是餘下未交的十一期房租。

然而,在2017年12月,北京昊園恆業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一位工作人員找到沈建稱,“和睦地產已被昊園恆業收購,需要簽訂新合同。”沈建回憶,當時工作人員要求他重新簽訂一份新合同,並使用一款名叫“元寶e家”的貸款平臺進行繳費。

租房“被貸款”!惠人貸、元寶e家、華融消費金融等都有涉及

“當時中介說要先綁定‘元寶e家’平臺,再解除之前‘惠人貸’的租房貸款。”沈建擔心中介不能依照承諾給他解除“惠人貸”的貸款,便拒絕了。

一來二去,沈建萌生了退房的想法。中介告訴他,退房手續辦理成功後,將在20個工作日之內解除“惠人貸”平臺上的貸款。

17天后,中介終於幫沈建解除了貸款,但早已過了貸款平臺最遲還款日期。

沈建在“惠人貸”平臺上分期詳情顯示,四月份的賬單爲“逾期”。

租房“被貸款”!惠人貸、元寶e家、華融消費金融等都有涉及

華融消費金融、分付君也曾被曝涉入

無獨有偶,此前央廣網也曾報道,2017年4月,租客孫先生通過夢想大熊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大熊公寓”)租下了一間臥室。

在選擇交租方式時,夢想大熊給出了“押一付三”和“押一付一”兩套方案。選擇後者,則房租的交納要在“分付君”APP上進行。孫先生表示,當時他被告知分付君只是房租支付軟件,並未說明其涉及貸款,因此他選擇了通過分付君“押一付一”交租(實爲還貸)。與孫先生有相同遭遇的租客均向記者反映,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網貸了。

同時報道還指出,華融消費金融作爲分期平臺——分付君的“資金提供方”,將租客的“貸款”錄入了央行徵信。此外,該筆貸款也並未直接發放給租客個人,而是“受託支付”給了並未在住建部門備案登記的房屋中介機構。

租房“被貸款”!惠人貸、元寶e家、華融消費金融等都有涉及

不過,所謂的“受託支付”必須是在租客許可的情況下才能進行,如果租客連貸款都不清楚,“受託支付”無從談起。涉及到三方的合同關係,相應的權利和義務在沒有獲得其中一方(租客)的認可下,是無法轉移的。

房租貸款逾期將影響個人徵信,中介誤導租戶更是構成詐騙

事實上,不少被“套路”的租客最擔心的還是,房租貸款逾期影響個人徵信。

元寶e家的工作人員表示,租房者如果逾期繳費,平臺會寬限一天,第二天會聯繫租戶,如果租戶仍然未能按期還款的話,則需要中介公司出面配合催款。逾期前三天是沒有滯納金的,但如果到第四天還沒有還款,就會有每天千分之一的利息作爲滯納金,同時租戶這個行爲也會影響到他本人的徵信。

同時,有業內人士也表示,銀行會根據信用記錄進行綜合評估,如果查詢到客戶在徵信系統上有網絡貸款未還清,一定程度上會影響貸款審批。如客戶只有一期未還,而過往信用記錄良好,依然能辦理貸款業務;但如果客戶有兩、三期欠款未還,則基本不能辦理貸款業務。此外,如果客戶在徵信系統因爲網貸產生不良信用記錄,會適當上浮貸款利率,同時還會影響收入還貸比。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雖然房租貸款逾期會影響個人徵信,但房產中介誤導租戶使用貸款軟件的行爲因存在虛假表述,也是一種民事欺詐行爲。

北京澤永律師事務所王常清律師表示,如果房產中介以非法佔有爲目的,虛構事實、隱瞞真相,取得超出租期的貸款,使租戶在房屋到期後仍承擔還貸責任,達到一定的數額,可能觸犯刑法,構成詐騙罪或合同詐騙罪,“中介應當承擔責任,租戶可以要求中介賠償損失。”

同時,華融消費金融等金融機構,也有告知義務、事前審查義務,並且要有完善的文書籤署和完善徵信資料的留存。

租客“被貸款”後,爲租房分期平臺填補還賬

不過,在租房“被貸款”的過程中,難道租房分期平臺就沒有一點好處?

據瞭解,在“租購併舉”、“租售同權”等一系列住房租賃政策的刺激下,房屋租賃市場自然就迎來了快速發展。而租房分期作爲消費金融的一個重要場景,除了互聯網巨頭,其他創業公司、持牌系消費金融公司都分一杯羹。

但租房分期同時也是一個新興的市場,其存在的風險可想而知。

據瞭解,租房的人羣一般比買房人羣要年輕好幾歲,同時經濟能力也較低,而線上租房人羣則比線下租房人羣要更年輕……

可想而知,這些年輕的租客後期難以支付租金的風險也會更高,這對租房分期平臺而言,代表着其將面臨高逾期率、高壞賬率。

而要想填補已產生的壞賬率,這些租房分期平臺只能找“替罪羊”,於是一些租客就莫名其妙的被“被貸款”了。

業內普遍認爲,在現金貸在遭遇清理整頓後,具有場景優勢的消費金融被廣泛看好。但處於成長時期的消費金融同樣存在諸多亂象,因此,在此情況下,對行業進行規範顯得十分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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