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不滿治牙效果 找人到牙科醫院鬧事 口角升級爲打鬥致人死亡)

8月31日,成都市青白江區人民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張某某涉嫌故意殺人罪、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非法持有槍支罪一案。據悉,張某某系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已宣判的高某某等人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的同案犯。

該案是自今年2月青白江法院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以來,審理的首例涉黑涉惡案件。

成都市青白江區人民檢察院指控,2012年1月5日,汪某(已判刑)到成都某牙科醫院治療牙齒,但對治療效果不滿,並多次到店尋求解決。同年7月30日14時許,汪某應牙科醫院要求前往協商此事,但無結果。汪某遂讓其丈夫邀約了陳某某、謝某某、朱某某等人前往解決事情,謝某某邀約了張某某,欲向牙科醫院施壓。後該醫院監事梁某某(被害人)與陳某某發生口角,進而升級爲打鬥,梁某某持菜刀將陳某某的左面部、右肋部砍傷。張某某等人見狀上前搶奪菜刀、砍骨刀,並對梁某某進行圍毆。梁某某被送至醫院後,謝某某、張某某再次用醫院圓凳對其毆打,後梁某某經搶救無效死亡。

另查明,被告人張某某還進入以高某某(另處)爲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先後在成都市、緬甸等地的賭場擔任保安,參與日常經營,維護賭場內外秩序,對違反相關“紀律”的人員實施毆打。

再查明,被告人張某某擔任保安期間,高某某向其配發槍支及子彈,用於維護會所日常安全,公安機關查獲高某某配發給張某某等人的以火藥爲動力的制式手槍三支、制式子彈15枚、自制子彈4枚等物品。

鑑於案情複雜,青白江法院將擇日進行宣判。

青白江法院按照全市“掃黑除惡”專項鬥爭行動部署,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堅持打早打小、有黑掃黑,無黑除惡,無惡治亂的原則,推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向縱深發展。在該案審理過程中,青白江法院邀請了各鄉鎮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綜治辦副主任,區級掃黑辦及其成員單位負責人共計80餘人參與旁聽。

姬雪瑩 本文來源:成都商報 責任編輯:姬雪瑩_NN67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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