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台前县人民法院不断加大执行力度,创新多种新型执行措施和手段,通过订制专属失信彩铃、村头张贴失信大头贴、网络曝光等措施,持续压缩失信被执行人的生存空间,为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打下坚实基础。2019年1月14日,被执行人刘某(化名)因网络曝光和村头墙上粘贴了自己的大头贴照片而感到丢人,主动将3万余元的执行款交到了台前县法院。

濮阳一“老赖”因照片被贴村头墙上!主动还清3万多元欠款!

(网络配图)

据悉,原告岳某(化名)与被告刘某于2013年按照农村风俗举行了婚礼,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在同居期间,岳某与刘某于2014年9月生育女儿小敏(化名)。2015年6月,双方开始分居,女儿小敏随母亲生活。后来,岳某主动找刘某,要求刘某承担女儿的抚养费,但刘某不愿给付。为此,岳某向台前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台前县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经依法审理,判决非婚生女小敏由原告岳某抚养,被告刘某一次性支付女儿小敏抚养费34730元。

由于刘某一直消极应付,始终不愿意拿出抚养费,岳某向台前县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刘某却始终东躲西藏,逃避执行。该案执行法官将包含有刘某姓名、照片、身份证号码、住址、未履行判决金额的“大头贴”在刘某家所在村进行了张贴。刘某听说这一消息,感到面上无光,主动现身,把34000多元的抚养费送到台前县法院,该案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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