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清远城区市民养犬数量逐年增多,养犬扰民问题日益突出,犬吠影响居民休息,成为邻里纠纷的导火索。在各个小区内以及江边、公园内随处可见市民溜狗的场景。 目前养宠物狗几乎处在监管真空状态,狗是否接种疫苗完全靠主人自觉,即使出现宠物大小便,或者犬吠扰民的情况,也不知道找谁投诉。

委员声音︱潘洁文:清新去年投诉养犬问题114宗,大型犬要加强监管

清远市政协委员潘洁文说,饲养大型犬、烈性犬有增多趋势,携犬外出惊吓他人,犬伤人的事件时有发生,2018年清城区某小区发生宠物狗咬人事件。犬的排泄物污染环境,弃养犬、流浪犬逐年增加,严重影响市容市貌。2018年群众在市12345政府服务热线平台投诉清新城区存在以上问题的工单共有114宗。

委员声音︱潘洁文:清新去年投诉养犬问题114宗,大型犬要加强监管

他介绍,对于犬只管理,广东省于1992年出台《广东省犬类管理规定》,对养犬行为作出了规定。但该规定实施距今已有二十多年,无法适应当前管理形势。2018年11月29日下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经表决,通过《广东省爱国卫生条例工作条例(修订草案)》,该条例对动物饲养管理责任作出专款规定,提出禁止犬类携带进入公共交通工具、室内公共场所,以及携犬外出时必须携带免疫证明或标牌,加戴口嚼或嘴套,并要求各地市结合实际制定养犬管理办法。

为保障清远群众的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公共秩序和市容环境卫生,他建议,要做好宣传教育工作,让每一位城市养犬者培养起文明饲养的意识,自觉做好养犬登记证办理及相关疫苗接种工作,在遛狗时务必拴绳,看管好自己的宠物,共同创建和谐的社区环境。

他认为,应尽快制定清远城区犬只管理规范性文件,内容涵盖犬只买卖、专业繁殖、批准饲养、登记发证、免疫医疗、公共卫生、安全管护、侵害赔偿、犬只收容等养犬各个环节,加强法律威慑力量。此外,还要建立养犬管理和服务的电子信息系统,实现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实行养犬登记、免疫和处罚等信息共享。明确相关部门管理职责,如明确无证犬、流浪犬、狂犬分别由哪个部门直接处理,大型犬、烈性犬由哪个部门管理,处置或如何相应配备安全处置工具等,增强其可操作性,完善监管措施和处罚手段,加大监管力度,使之更加有效的保障公民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市容环境。

【文图】全媒体记者 刘秋宜

【作者】 刘秋宜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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