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巨遂掘坑三尺餘,忽見黃金一釜,上雲:“天賜孝子郭巨,官不得取,民不得奪。後家境逐漸貧困,妻子生一男孩,郭巨擔心,養這個孩子,必然影響供養母親,遂和妻子商議:“兒子可以再有,母親死了不能復活,不如埋掉兒子,節省些糧食供養母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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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簡介

  埋兒奉母又稱“爲母埋兒”、“郭巨埋兒”,是漢民族傳統民間故事;在《搜神記》、《太平廣記》、《二十四孝》、《彰德府志》等書中均有記載。書中提到:郭巨,家貧。有子三歲,母嘗減食與之。巨謂妻曰:“貧乏不能供母,子又分母之食,盍埋此子?兒可再有,母不可復得。”妻不敢違。巨遂掘坑三尺餘,忽見黃金一釜,上雲:“天賜孝子郭巨,官不得取,民不得奪。”郭巨是晉代隆慮(今河南林縣)人,一說河內溫縣(今河南溫縣西南)人,原本家道殷實。父親死後,他把家產分作兩份,給了兩個弟弟,自己獨取母親供養,對母極孝。後家境逐漸貧困,妻子生一男孩,郭巨擔心,養這個孩子,必然影響供養母親,遂和妻子商議:“兒子可以再有,母親死了不能復活,不如埋掉兒子,節省些糧食供養母親。”當他們挖坑時,在地下二尺處忽見一罈黃金,上書“天賜郭巨,官不得取,民不得奪”。夫妻得到黃金,回家孝敬母親,並得以兼養孩子。

 

  點評

 

  魯迅在《二十四孝圖》與《後記》中的評論:

 

  至於玩着“搖咕咚”的郭巨的兒子,卻實在值得同情。他被抱在他母親的臂膊上,高高興興地笑着;他的父親卻正在掘窟窿,要將他埋掉了。說明雲,“漢郭巨家貧,有子三歲,母嘗減食與之。巨謂妻曰,貧乏不能供母,子又分母之食。盍埋此子?”但是劉向《孝子傳》所說,卻又有些不同:巨家是富的,他都給了兩弟;孩子是才生的,並沒有到三歲。結末又大略相象了,“及掘坑二尺,得黃金一釜,上雲:天賜郭巨,官不得取,民不得奪!”

 

  我最初實在替這孩子捏一把汗,待到掘出黃金一釜,這才覺得輕鬆。然而我已經不但自己不敢再想做孝子,並且怕我父親去做孝子了。家境正在壞下去,常聽到父母愁柴米;祖母又老了,倘使我的父親竟學了郭巨,那麼,該埋的不正是我麼?如果一絲不走樣,也掘出一釜黃金來,那自然是如天之福,但是,那時我雖然年紀小,似乎也明白天下未必有這樣的巧事。——《二十四孝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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