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新建住宅價格備案後不得上調

昨日,東莞限價政策再加碼,東莞市發改局聯合市住建局、市房管局發佈《關於進一步加強和完善新建商品住房銷售價格備案管理的通知》。明確從5月9日起,新建商品房的房價備案基價、首批首次備案價格區間將進行調整。還實行了房價備案的“新地新措施”。《通知》強調,此次調整是爲進一步規範東莞市房地產市場發展,強化土地市場與房地產市場調控聯動機制,合理引導市場預期。

抑制上漲

首批首次備案價格區間調低至10%

《通知》透露,東莞將進一步壓縮商品房備案價上漲的空間。5月9日前的東莞限價政策規定,新建商品住房項目首批首次申報房價備案的,申報均價不高於前3個月當地鎮街(園區)同類型新建商品住房銷售均價的15%(含)。但最新《通知》顯示,在原有基礎上,調整爲不高於前6個月當地鎮街(園區)同類型新建商品住房銷售均價的10%(含)。

另外,在限價政策調整前,同一套房屋首次備案180天后可累計上調5%。但調整後,新建商品住房銷售價格一經備案不得上調。

同時,新建商品房的房價備案基價也進行了調整。《通知》顯示,今後房屋的類型將分爲多高層住宅和低層住宅(地面建築層數4層及以下)兩類。同時將各類型住宅銷售均價的統計週期由原3個月延長到前6個月。

《通知》表示,一直以來,東莞市相關部門都在加強房價備案與地價調控的聯動機制,穩定市場價格。但卻發現,在實施過程中,仍存在備案基準價不夠穩定、部分樓盤備案價格虛高、個別開發企業借勢漲價等問題。因而,將再對限價政策進行調整。

新地新措施

備案價不合理將暫不發預售證

市住建局強調,強化土地市場與房地產市場調控聯動機制,是此次政策的重心。在政策調整前,市發改部門辦理房價備案時不予考慮高地價因素。而此次《通知》則有了更細化的說明。

針對不同時期出讓的居住用地,東莞將實行差別化措施。對於2017年8月11日前簽署《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的樓盤,其首批首次申報的銷售價格備案均價高於前6個月當地鎮街同類型的新建商品住房均價的10%的,沒有合理說明的,發改部門將不辦理房價備案,住建部門暫不核發預售許可證或暫不辦理現售備案證書。

而在2017年8月11日至《通知實施》前,已經簽署《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的新建商品住房項目,暫時不受影響,申報均價按不高於前6個月當地鎮街(園區)同類型新建商品住房銷售均價的15%執行。

採寫:南都記者 史曉然

聲音

高首付高優惠或成趨勢

中原戰略研究中心總經理車德銳認爲,在粵港澳大灣區規劃大利好出臺之際,東莞限籤限價政策持續加碼,可以看出政府態度是嚴控房價,穩住市場預期。對於戰線長的品牌房企而言,由於要高週轉,而面臨種種政策調控收緊,高首付高優惠成爲必然選擇。或會選擇價格拆分和外收等方式,規避未來會遇到的風險。

作者:史曉然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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