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我院将开展为期45天的“雷霆扫赖”专项执行行动:集中力量重点打击有能力履行生效判决、裁定而拒不履行的“老赖”,通过集中失信惩戒一批、集中悬赏执行一批、集中移送侦查一批、集中引导自诉一批、集中平台曝光一批失信被执行人,加大执行力度,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捍卫司法权威,净化社会信用环境,促进生效法律文书的自动履行,深入推进切实解决执行难工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开展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等规定,发布本公告:。

市法院严厉打击失信被执行人,监督举报电话公布!市法院严厉打击失信被执行人,监督举报电话公布!

樟树市人民法院

关于严厉打击失信被执行人的公告

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捍卫司法权威,净化社会信用环境,促进生效法律文书的自动履行,深入推进切实解决执行难工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开展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等规定,发布本公告:

一、凡在我院立案执行但未履行生效裁判所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应于2019年6月6日前到人民法院主动履行义务;主动履行完毕的,人民法院将对案件予以结案,并按照法律程序屏蔽其失信记录;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行为的被执行人,应当主动到人民法院或者公安机关说明情况。

二、被执行人在2019年6月6日前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该协议具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保全,且被执行人能按协议自觉履行的,在协议履行期限内,人民法院将暂缓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一旦发现被执行人有规避、逃避执行行为的,人民法院将依法严惩。

三、具有公职人员等身份的被执行人,应模范遵守法律,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对失信被执行人为公职人员的,除了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外,还将向其所在单位、纪律监察部门、组织人事部门予以通报,建议相关部门依法依纪对其作出相应处理。

四、被执行人家属和亲朋要积极劝导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对故意包庇被执行人和帮助被执行转移隐匿财产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打击;对围攻、阻挠人民法院执行的,将依法对其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构成犯罪的坚决追究其刑事责任。

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我院将开展为期45天的“雷霆扫赖”专项执行行动:集中力量重点打击有能力履行生效判决、裁定而拒不履行的“老赖”,通过集中失信惩戒一批、集中悬赏执行一批、集中移送侦查一批、集中引导自诉一批、集中平台曝光一批失信被执行人,加大执行力度,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本院严厉敦促:所有应当履行而未(完全)履行法定义务的被执行人,应主动向债权人或者到人民法院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否则,将依法受到严惩,甚至追究相关刑事责任。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向法院执行局举报失信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和下落,监督限制被执行人的高消费行为。

0795-7333060

0795-7359369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日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