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为进一步了解事情真相,记者电话联系了丘某的妈妈,她承认自己曾到跆拳道馆门口拉横幅、到学校发传单的事实,但表示这是出于无奈和气愤,她这么做的最终目的也是希望拿到应有的赔偿,解决事情。因为根据我们现在所了解的情况来讲,受伤学员家长他所拉的横幅及散布的小广告,里面显示的信息跟实际情况存在很大出入,像这种以隐瞒事实,编造事实情况下进行宣传,或施加压力给跆拳道馆,对跆拳道馆是一种侵权的作用。

小孩兴趣班打闹受伤,家长拉横幅发传单维权,要小心维权变侵权

孩子在跆拳道兴趣班上

因为课间打闹,造成有人员受伤

这个责任该由谁负?

家长通过拉横幅、发传单维权是否合法?

最近,港南区桥圩镇就发生了一件这样的事情

小孩兴趣班打闹受伤,家长拉横幅发传单维权,要小心维权变侵权

5月30日上午,记者来到位于港南区桥圩镇的飞龙之星跆拳道馆。采访中记者了解到:4月15日,学生丘某在课间休息时,因与同学打闹,意外造成左手手掌骨折。事情发生后,跆拳道馆的教练第一时间联系家长并把孩子送到医院进行治疗。

现场学生:休息的时候,不是打是玩。( 他们) 站在(沙包)那里,有个人用沙包撞了他一下,那个人就还手弄到他。

当事学生:他先用那个沙包撞到我,然后我就拿沙包吓一吓他,然后我没注意到他手,(沙包)放到地板就压到他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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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龙跆拳道馆的负责人梁丽琴

飞龙跆拳道馆的负责人梁丽琴告诉记者:事情发生后跆拳道馆出于人道主义考虑,主动站出来承担受伤孩子的医疗费。但让梁丽琴想不到的是,丘某的家长不仅对跆拳道馆和打伤丘某的同学家长提出高额赔偿,还在司法调解不成后,采取拉横幅、到人群密集场所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影响跆拳道馆的日常教学。

飞龙之星跆拳道负责人 梁丽琴:但是该学员家长对我提出高额的赔偿,直到现在该学员家长仍然没有停止他的过激行为到处散发传单,散布谣言,对我们(飞龙跆拳道馆)产生很大影响,侵害了我们的名誉权。

为进一步了解事情真相,记者电话联系了丘某的妈妈,她承认自己曾到跆拳道馆门口拉横幅、到学校发传单的事实,但表示这是出于无奈和气愤,她这么做的最终目的也是希望拿到应有的赔偿,解决事情。

电话录音

小孩兴趣班打闹受伤,家长拉横幅发传单维权,要小心维权变侵权

我只希望大家坐下来,不要讲那些难听的推卸责任的话,不要这样子拖,好好的把事情解决掉。小孩子该处的医疗费,我出的(部分)你补偿给我,缺的课程补回来,护理(方面)还没好清楚的医生后面开的药,请人来帮他护理完,护理到他好为止,这样不就是皆大欢喜了吗。

事情并没因为丘某的家人发传单、拉横幅而得到解决

反而把双方越推越远

像这种维权方式到底可不可行?是否违法?

我们一起来听听律师怎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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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贵港市骏扬律师事务所 律师 陈逸洋:我们认为是不正当的维权方式。这种方式不仅没有维权,反倒是侵权的作用。因为根据我们现在所了解的情况来讲,受伤学员家长他所拉的横幅及散布的小广告,里面显示的信息跟实际情况存在很大出入,像这种以隐瞒事实,编造事实情况下进行宣传,或施加压力给跆拳道馆,对跆拳道馆是一种侵权的作用。

此外,陈律师在现场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之后表示

该事件的责任主体其实不应该是跆拳道馆

而应该是打伤丘某的学生家长

小孩兴趣班打闹受伤,家长拉横幅发传单维权,要小心维权变侵权

广西贵港市骏扬律师事务所 律师 陈逸洋:如果是跆拳道馆不能尽到教育、管理和保护的责任情况下,跆拳道馆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这也)要根据受伤小孩的年龄判断,如果受伤学员年龄超过8岁,跆拳道馆需要承担过错责任。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过错责任的判断是由受伤学员的家长承担举证责任,也就是说要他们举证证明跆拳道馆在过程中是存在过错的,如果受伤学员家长没有证据证明跆拳道馆在这个过程当中存在过错,那么跆拳道馆不需要承担过错责任,而是应当由加害学员的家长承担赔偿责任。

温馨提示

市民在维权的时候要注意方式方法,否则,一不小心,你就有可能从维权变侵权。律师建议:碰到类似事件时,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找当地居委会、派出所、司法所进行调解。调解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以合法正当的手段进行维权才能让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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