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性搬遷是不是也不要報送資料了?

政策性搬遷屬於所得稅管理上的特殊事項,不屬於所得稅優惠類事項。因此,目前爲止,全國性規定,納稅人發生政策性搬遷,仍應按《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發佈〈企業政策性搬遷所得稅管理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 年 第 40 號)規定報送相關資料。

二、企業重組中特殊性稅務處理,是不是也不要備案了?也不需要報送相關資料了?

企業重組中特殊性稅務處理,屬於所得稅管理上的特殊事項,不屬於所得稅優惠事項。國稅總局已於前幾年取消了特殊性稅務處理的核準管理,改爲納稅人申報管理。因此,目前爲止,全國性規定,企業仍應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重組業務企業所得稅徵收管理若干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48號)規定,履行特殊性稅務處理的申報及資料報送手續。

三、我單位收到股息紅利,要享受所得稅免稅,需要準備哪些資料留存備查?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發佈修訂後的〈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事項辦理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23號)同時下發了《企業所得稅優惠事項管理目錄》(2017年版)。目錄中列明瞭每項優惠所需要的留存備查資料,應對照目錄蒐集準備資料。

所得稅優惠備案取消後幾個熱點問題

四、企業申請研發費加計扣除,還要按97號公告規定報送“研發支出”的輔助帳、彙總表和歸集表麼?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97號)規定,企業享受研發費加計扣除,年度申報時,需報送“研發支出”的輔助帳、彙總表和歸集表。從17年彙算清繳起,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發佈修訂後的〈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事項辦理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23號)規定,無須報送這三類資料,其中的“研發支出”的輔助帳、彙總表,改由企業留存備查;歸集表既不留存也無需報送。

五、研發費加計扣除,還只能在年度申報時才能享受?

《企業所得稅優惠管理目錄》(2017版),列明瞭所得稅69項優惠事項。目錄列明瞭季度申報、年度申報都可享受的優惠事項有57項。其他12項只能在年度申報時享受優惠、季報時不能享受。這12項優惠是:

1. 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加計扣除;

2. 企業爲獲得創新性、創意性、突破性的產品進行創意設計活動而發生的相關費用加計扣除;

3. 科技型中小企業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加計扣除;

4. 安置殘疾人員所支付的工資加計扣除;

5. 投資於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術企業的創業投資企業按投資額的一定比例抵扣應納稅所得額;

6. 投資於種子期、初創期科技型企業的創業投資企業按投資額的一定比例抵扣應納稅所得額;

7. 投資於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術企業的有限合夥制創業投資企業法人合夥人按投資額的一定比例抵扣應納稅所得額;

8. 投資於種子期、初創期科技型企業的有限合夥制創業投資企業法人合夥人按投資額的一定比例抵扣應納稅所得額;

9. 支持和促進重點羣體創業就業企業限額減徵企業所得稅;

10. 扶持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創業就業企業限額減徵企業所得稅;

11.購置用於環境保護、節能節水、安全生產等專用設備的投資額按一定比例實行稅額抵免;

12.老加速折舊政策下,稅會處理不一致的加速折舊。(適用2014年後新政策的加速折舊,季度可以享受)

六、彙總納稅企業,優惠資料由誰留存備查?

彙總納稅企業享受優惠事項的,由總機構負責統一歸集並留存相關備查資料,但是分支機構按照規定可以獨立享受優惠事項的(主要涉及到分支機構可以獨立享受的一些地域性優惠),則由分支機構負責歸集並留存相關備查資料,並將清單報送總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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