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國家組織藥品集中採購和使用試點方案公佈:藥價將大降

新京報快訊(記者 吳爲)《國家組織藥品集中採購和使用試點方案》今日正式公佈。“國家組織、聯盟採購、平臺操作”成爲未來藥品採購的主要思路。國家醫療保障局副局長陳金甫在今天下午召開的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上介紹,目前企業正在跟試點地區之間進行對接,實行掛網,備貨,然後進行簽約。今年3月中下旬開始實施,以1年爲期。

  北京等11個城市公立醫療機構集中採購

去年12月7日,國務院召開國家組織藥品集中採購和使用試點啓動部署會。此次改革採取“國家組織、聯盟採購、平臺操作”的組織形式和總體思路。由國家醫保局、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藥監局等國家有關部門成立國家試點工作小組及其辦公室。

陳金甫介紹,所謂國家組織就是通過政府組織解決招採中政府部門的協同、體制中的障礙、政策的銜接。聯盟招採就是按照依法依規原則,由公立醫療機構這個採購主體,形成地區之間的聯盟,通過聯採辦進行公立醫療機構的藥品招採。

採購聯盟以北京、天津、上海、重慶、瀋陽、大連、廈門、廣州、深圳、成都、西安11個城市的公立醫療機構爲集中採購主體組成,各試點城市委派代表組成聯合採購辦公室。試點地區藥品集中採購機構和公立醫療機構,委託上海市醫藥集中招標採購事務管理所及其陽光采購平臺,承擔具體集中採購工作。

“考慮到多平臺的操作會增加交易成本,增加工作環節,因此,有一些工作採取委託上海市藥事所這個陽光平臺進行操作,這是改革的基本思路。”陳金甫說。

  以“帶量採購”方式把藥品價格降下去

此次改革提出“帶量採購,以量換價”的具體舉措,在試點地區公立醫療機構報送的採購量基礎上,按照試點地區所有公立醫療機構年度藥品總用量的60%—70%估算採購總量,進行帶量採購,量價掛鉤、以量換價,形成藥品集中採購價格,試點城市公立醫療機構或其代表根據上述採購價格與生產企業簽訂帶量購銷合同。

爲保證“帶量採購”實現改革效果,陳金甫表示,要嚴格招採合一,保證使用,“你既然給了企業一個承諾,一個市場量存,就要確保在使用端能夠承諾。”陳金甫說,同時必須保證回款,降低效益成本,因爲以往的招採欠款很多、壓款很多,無端增加流通企業和生產企業的交易成本,所以必須保證回款。在保證回款方面,醫療機構作爲結算貨款的第一責任人,同時醫保基金拿出30%作爲預付款緩解醫療機構在還款上的壓力。

記者獲悉,去年12月,國家公佈的擬中選結果,與試點城市2017年同種藥品最低採購價相比,擬中選藥品價格平均降幅52%,最高降幅96%。

  釋疑1

改革如何使藥價降下來?

改變“帶金銷售”模式,擠掉藥企的“公關費”

過去的藥價爲什麼高,其中一個主要問題就是“帶金銷售”的問題。陳金甫介紹,量價不掛鉤,招採不合一,還款不及時,醫院進不了,存在的“帶金銷售”,結果是不能實現真正的以量換價,招採後價格還是降不下來。所以藥價虛高的問題還是普遍存在。

同時,陳金甫表示,招採流通中一系列不規範的行爲,“劣幣驅逐良幣”的問題始終存在,比如很多企業主要不是靠產品的質量,而是靠公關,靠銷售等情況還是存在。

解決的方法就是“帶量採購”等具體舉措。“必須是量價掛鉤,因爲在交易過程中,不同的量帶來的價格和成本是不一樣的,必須承諾,首先作爲招採的主體方應該承諾採購量,企業進行合理的測算後,申報一個合理的價格,這就是公平合理的充分競爭。”陳金甫說,“招採合一。招和採,既然你招了,就必須採購,必須合一,這樣企業就避免再去醫院公關了。”

此外,陳金甫介紹,據相關分析,改革後藥價的降幅主要擠的是藥價中的水分。

“我們都知道在製藥企業的終端銷售價格中,有大量的中間公關費用和‘帶金銷售’費用。按行業內的初步估算,中間費用佔了藥品價格相當大的比例。”陳金甫說,“這次能夠降價52%,實際上就是因爲企業認定了,藥品直接進醫院,這些費用都可以不要了,所以原則上不影響企業的製造成本和合理利潤,而是減少流通中尋租、交易成本、佔款這些費用。”

  釋疑2

如何保證藥品質量?

進行“一致性”評價,對藥品全覆蓋現場檢查

如何保證中標藥品的質量,保證藥企按要求生產?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監督管理司司長袁林表示,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就是要對藥品實施監督管理保障藥品質量。

據悉,這次中標的入圍標準,首先就是通過一致性評價跟原研藥同臺競爭。袁林表示,要保障中標的產品降價不降質,要防止一致性評價變成一次性評價。“通過一致性評價的產品要嚴格按照我們審批的處方和工藝來組織生產,保證它不降質。”袁林說。

此外,袁林介紹,對中標的企業和中標的品種要採取兩個全覆蓋的措施,首先要求省級藥品監管部門對中標的藥品進行全覆蓋的現場檢查,對所有中標的產品,現場檢查的同時要進行抽樣,由專門的藥品檢驗機構進行全面的質量檢驗。

監管要突出三個重點。袁林介紹,第一個重點是對中標藥品的原料也就是活性物質,還有主要的輔料加強監管,第二個重點是加強中標不良反應的監測。同時,還涉及處方工藝的監測。

“我們要求企業必須嚴格依法依規按要求生產,我們要堅決防止出現低價中標後生產低質甚至劣質藥品危害公共健康,一旦出現這些問題,我們一定堅決打擊毫不留情。”袁林說。

北京大學藥學院藥事管理與臨牀藥學系主任史錄文表示,藥品的質量保證,主體是企業,監管可以促進質量提升,但第一位責任是企業。史錄文認爲,改革通過讓藥企減少過去的不正當資金消耗,保證採購回款,能讓企業有動力關注藥品質量。

  釋疑3

對藥企有何影響?

專家稱:將促進藥企轉型,更加註重藥品質量

這次集中採購試點方案出臺之後,會不會引發部分藥企的焦慮?對此,陳金甫介紹,行業內確實有很大的焦慮,股市以及一些仿製藥企業確實有些反應。不過,他表示,改革是一個多項價值的平衡融合問題,既要解決老百姓藥品費用負擔問題,還要保障老百姓用上有效的、有質量保證的藥品,所以這就需要在推進改革中能夠真正地促進製藥行業的發展。

陳金甫說,過去增加的醫藥企業成本,包括銷售成本、交易成本,企業沒有盡最大努力做它的產品質量和價值驅動、價值創新。

衛健委衛生髮展研究中心藥政研究室主任傅鴻鵬介紹,未來藥企面臨一個營銷方式轉型的問題。從企業的角度來看,以前藥企發展的問題集中表現在不是很注重藥品質量。認爲只要促銷就能進醫院。現在要鼓勵創新發展,企業要面臨轉型期。

“這是一個階段性問題,就是要引導藥企關注藥品質量。本質上,帶量是對企業發展是一個好事。”傅鴻鵬說。

釋疑4

如何保證選中藥品進醫院?

醫療機構要將中選藥品納入基本用藥供應目錄

“能不能進醫院,就是能不能解決‘帶金銷售’問題,能不能解決一系列流通環節過多費用的問題。”陳金甫說。

對於這個問題,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醫政醫管局局長張宗久表示,既要降低藥品價格,也要讓患者用得上,讓人民羣衆真真正正感受到“4+7”帶來的安全用藥和藥品供應保障方面的變化。

張宗久介紹,在做這項工作之前,醫療機構進行了大量的測算,也就是4+7城市羣做了基本用量的測算,把基本情況掌握在手裏,然後有的放矢地開展采購工作。同時,採購工作是以藥品質量保證爲前提的,醫療機構可以放心使用。

同時,張宗久表示,讓中選的藥品進入醫療機構,對衛生健康部門和醫療機構也有要求。第一是不能以費用控制、藥佔比和醫療機構品規數量等要求影響中選藥品的合理使用與保障供應。第二,要求公立醫療機構優化用藥結構,將中選藥品納入醫療機構藥品處方集和基本用藥供應目錄,嚴格落實按通用名開具處方的要求,確保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選用中選藥品。

“此外,因爲公立醫療機構主導性比較強,我們要求衛生健康部門加強對公立醫療機構指導和監督,督促公立醫療機構按約定的採購量優先採購和使用中選藥品。”張宗久說。

新京報記者 吳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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