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负担重,税务局发了个红包
我们知道《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立账簿人根据营业账簿记载资金的账簿,按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合计金额0.5‰贴花。其他账簿按件贴花5元。
1所谓营业账簿,凡用以反映资金经营活动、记载经营资金增减变化、核算经营成果的账簿,如各种日记账、明细账和总账都属于营业账簿,均应按照规定征收印花税。
2按照营业账簿反映的内容不同,在税目中分为记载资金的账簿和其他账簿两类,以便于分别采用按金额计税和按件计税两种计税方法。
3记载资金的账簿按照报表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的合计*0.05%计算缴纳资本金印花税,认缴的注册资本,没有实际出资的,不交印花税。
其他账簿,按件定额贴花五元。我们平常所说的四本账,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明细分类账、总分类账就属于这个范畴。
之前还有很多朋友问小编,现在基本都是会计软件记账,不打电子账簿,还交不交印花税?答案是要交!
但是一切从五月一日开始都变了。
税务局给纳税人发红包了,这种按5元一本交印花税的账簿不交了,当给大家的小红包了,同时资金账簿也减半征收了。
附文件如下: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关于对营业账簿减免印花税的通知
财税〔2018〕5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减轻企业负担,鼓励投资创业,现就减免营业账簿印花税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自2018年5月1日起,对按万分之五税率贴花的资金账簿减半征收印花税,对按件贴花五元的其他账簿免征印花税。
请遵照执行。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18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