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協委員質疑停車亂貼條,市政欠賬不能市民買單,“以罰代管”更不可取

大河報·大河客戶端記者 楊書貞 陳駿

主城區內停車難,醫院、學校、商圈周邊停車“難上加難”,與“難題”相伴而來的,還有以省人民醫院周邊區域爲代表的停車“漫天要價”以及讓人猝不及防的罰單……近年來,隨着城市規模的不斷擴大、機動車保有量的不斷攀升,“停車難”已經成爲我省多個城市所罹患“城市病”的一個重要症狀,也成爲了全社會共同關注的民生問題,亟待儘快予以解決。

自2018年3月起,本報也曾就鄭州公共停車場亂收費以及停車難問題展開持續關注,至今所刊發的稿件已近20個版。

呼籲智慧停車加速落地,建議大力興建立體停車場緩解重點區域停車難,提出治理亂停車不能單純靠“貼條”來以罰代管……河南省政協第十二屆二次會議上,記者通過採訪瞭解到,對於“停車難”這一問題,目前已有近10位參會的政協委員向大會提交了相關提案,民革河南省委還提交了集體提案對此進行關注。

★省政協委員劉哲:“貼條”並非治理亂停車良策,次次頂格罰200更無必要

“‘貼條’絕非治理機動車亂停亂放的良策,且次次都按200元‘頂格’處罰,這真的有必要嗎?”1月17日,正在參加省政協第十二屆二次會議的省政協委員劉哲說,在城市中,出現機動車亂停亂放的現象,要辯證地看。城市配套建設滯後,停車位配比不足是其中的重要原因,但在現實中,結果卻都是由市民按照“頂格處罰”的標準去“買單”。

【調研】對100位車主隨機訪談,一輛車一年至少罰1000元

爲了撰寫這份名爲“關於剎住鄭州市‘亂貼條’、緩解市民停車難的建議”的提案,劉哲耗時一年做了調研。

調研中,他隨機訪談了不下一百名車主,得出的結論是:平均下來,每車每年至少被“貼五次”。也就是說,這些受訪者的機動車一年至少要被罰1000元。

據劉哲調查,鄭州市2018年底機動車保有量已突破400萬輛,一年間增加30多萬輛,且還在迅猛增加,作爲全國機動車保有量超過300萬輛的八個城市之一。

鄭州市雖然逐年增擴停車位,但與機動車數量的增幅相比,嚴重不成比例。

劉哲介紹說,通過媒體報道數據得知,截至2018年底,鄭州主城區對外開放公共停車泊位約37.1萬個,道路臨時停車泊位約1.7萬個,加上單位泊位、住宅配建停車泊位90萬個後,總數不足130萬個。這就意味着這些車位上即便即便全部停滿車輛,還有300餘萬輛機動車無泊位可供停靠。

劉哲說,理論上,鄭州市每天可以對數以百萬輛的車進行貼條,這是一件很荒唐的事。而從他和身邊朋友的直觀感受上,最近一年多來,交管部門貼條的頻率在急劇增加,很多街道幾乎天天在貼條,甚至有鄭州市民形象地稱這是鄭州的“車頭稅”。

“交管部門常說要人性化執法,要以教育和整治爲目的,但在執行層面,卻演變爲了不顧現實車位嚴重不足的情況,成了以處罰爲目的。”劉哲說。

本應慎用的200元頂格處罰,在現實中卻成常態

除了“貼條”的頻率日益提高外,對於“貼條”處罰的標準劉哲也提出了自己的質疑。

他告訴記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條明確規定:“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機動車停放、臨時停車規定的,可以指出違法行爲,並予以口頭警告,令其立即駛離。機動車駕駛人不在現場或者雖在現場但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處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

劉哲質疑說,法律明確規定的是對“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進行處罰,但現實中卻變成了“沒有泊位一律處罰”,且法律規定中明明有“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的處罰區間,但在現實中卻基本都按200元頂格處罰。“在其他行政執法部門的處罰中,頂格處罰是一種被慎用的處罰方式,除非性質特別惡劣。但在對違停車輛進行處罰時,頂格處罰已成常態。”劉哲說,這種簡單粗暴的執法方式,也必然會受到廣大交通參與者的詬病。

對於在現實中業已經出現的“以罰代管”現象,劉哲建議說,交管部門應當嚴格遵照法律規定,將“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作爲處罰時的基本要件,並在執法時結合具體市情進行綜合考量。同時嚴格審計違停罰沒款。

對違停罰沒款用途嚴格審計並向社會公佈結果。與此同時,在城區主要路段、易堵路段設置禁停區、禁停時段。“仿照商事制度改革中的‘負面清單’制度設立禁停區、禁停時段,除這些區域外,法無禁止皆可停。當然,對確屬亂停亂放堵塞交通的,應依法治理。”劉哲說。

民革河南省委:

挖掘“消極空間”潛力,有效擴增城市停車空間

在河南省政協第十二屆二次會議上,民革河南省委向大會提交了一份名爲《關於加快緩解我省城市停車難題的提案》。

記者在提案中看到,除建議引入智能化停車管理手段、落實改新建項目按標準配建停車泊位等建議外,該提案着重提出針對老城區既有小區現狀,應充分利用利用率較低的“消極空間”,進一步挖掘停車潛能。

“老城區不比新區,只能在既有現狀的情況下進一步挖掘停車潛力。”該提案主要撰寫人,民革河南省經濟委員會委員張俊衛告訴記者,在建成年數較多的小區,下班回到時,因車位緊張,住戶動輒就要將車停放在距家一、兩公里之外的地方,給生活造成了很多的不便。

在這份提案中,民革河南省委也建議,應按照“誰投資誰受益”的原則,鼓勵社會力量對有條件的街頭公園、廣場、較寬的綠帶、臨街單位的空閒場地等進行挖掘,適度開發地下空間或建設立體停車場庫,增加可用停車位。同時,根據不同時段、不同路段交通流量的實際情況,在現有的道路路面上規劃一定數量的停車泊位,在不影響機動車正常行駛的前提下,允許機動車在限定的位置臨時停放。尤其是目前已建成多年的“低標準老舊小區”,應對小區內目前利用率不高的“消極空間”進行重新改造,見縫插針,建設小體量的現代立體停車庫。

省政協委員牛培玲:

加速智能停車手段落地,城市停車收費平臺應儘快統一

在今年多位關注“停車難”這一問題的提案中,省政協委員牛培玲將建議着重聚焦在了“智能化停車”上。

1月17日下午,牛培玲向記者介紹說,在她對於“智能停車”這一問題的調研中發現,從廣州、深圳等地的經驗來看,僅僅依靠增加停車位的供給,因受土地等因素的制約,已無法解決日益凸顯的停車矛盾。要想有效緩解停車難問題,重要的是加強停車位的有效供給,要構建推廣城市停車誘導系統和智慧停車管理系統,建立起智慧停車系統,從而整合全市停車資源、提高車位利用率。“多地實踐證明,僅將道路內側所設車位進行智能化改造,市區內道路車速可提升30%以上。”她說。

針對智慧停車系統的構建,牛培玲建議,首先應當儘快研究出臺省級層面的公共停車場建設管理指導意見,加強政策扶持力度,特別是加大對發展智慧停車的政策引導和資金扶持力度。其次,在建設過程中,她也建議推廣採用“PPP”模式,簡化停車場投資建設、經營手續辦理程序,做好聯審聯批,並提高新建立體停車場的比重,提高土地利用率。

省政協委員質疑停車亂貼條,市政欠賬不能市民買單,“以罰代管”更不可取

2018年,包括大河報在內的衆多媒體對鄭州公共停車場中存在的收費亂象進行持續報道後,鄭州市智能化停車場的建設步伐也日益加快。但在目前建設中,也存在着收費平臺不統一的問題。據記者瞭解,在鄭州目前智慧化停車場的建設中,各區承建的公司並不相同,僅金水區一個行政區域內,就由四家公司分區域、路段進行承建。對此,牛培玲也表示,無論承建方有多少個,但供市民使用的智能停車平臺(APP)應當統一。“不能說有幾家公司經營就讓大家下載幾個APP去使用。”她說。

省政協委員連鴻凱:

爲老城區內的大型醫院就近開闢新的地下停車場

老城區內停車難,在大型醫院、商超周邊停車更是“難上加難”。在多位政協委員關注停車難的提案中,省政協委員連鴻凱則將提案聚焦在了老城區大型醫院停車難的問題上。

作爲鄭州大學附屬鄭州中心醫院的院長,連鴻凱對於大型醫院內停車難的問題有着切身的體會,他告訴記者,院區停車難問題已成爲來院就醫患者普遍反映的問題。很多患者因停車花費的平均時間在40分鐘左右甚至更長,一些患者由於院內無車位,把車輛臨時停放在醫院周邊而被貼上罰單,還有一些患者因爲停車問題而放棄了就醫。

“老城區大型醫院和周邊道路的規劃格局早已確定,只能從利用周邊地區的地下空間着手尋找增量。”針對目前現存的情況,連鴻凱建議政府加大對老城區內大型醫院周邊可利用的地下空間進行專題調研、規劃,爲設立在老城區的大型醫院開闢可供患者就近停車的“地下後花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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